首先,如果您对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决定不满意,可以申请中止或撤回。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提出书面申请:您需要书面向作出复议决定的单位提出中止或撤回申请,要求重新审理或者撤销原先的复议决定。在申请中要清楚陈述您的理由和要求,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除了书面申请外,您还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证人证言等,来支持您的申请。
审查受理:作出复议决定的单位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受理,如果符合规定,会立即中止原先的决定,并展开重新审理程序。
再审决定:在重新审理过程中,您可以提供更多证据材料,进行辩护,以期达到更有利的结果。最终,作出再审决定,可能会维持原决定,也可能会作出不同的裁决。
撤回申请:如果您在重新审理过程中认为复议决定已经得到合理解释或裁决,可以随时撤回中止或撤回申请。
总的来说,申请中止或撤回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决定,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并在审理过程中积极参与,以期获得更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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