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收养关系,去当地户口管理机关更改。
一、身份证上的名字可以改吗
身份证上的名字可以改。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户口名字改了房产证怎么改
身份证名字更改后,想对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更改,需要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更名,同时带上(会进行收费)。具体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两个身份证(旧的和新的)姓名同为一人的证明。
2、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证》的注销抵押登记。
3、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时须提交之前派出所出具的两个身份证姓名同为一人的证明。
4、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及注销抵押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时需,缴交登记费80元,贴花费5元。
三、私自领养养的小孩能上户口吗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小孩收养政策,要办理领养孩子上户口,需要收养有和给养者双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市的民政局办理领养有关手续,民政局同意开出同意领养证明书,然后凭领养证明书,带上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不管当事人是私自收养还是合法收养的孩子,只要是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申请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权利。当事人与养子女之间,不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可以找到当事人或者配偶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孩子的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