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能够评定伤残等级的仍有误工费的,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