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开庭一般要三十天左右,具体看什么案件和案件的实际情况。开庭时间跟送达和适用程序有密切关系,一般是立案后五日内移送至审判部门,之后就要看何时送达和适用程序:
1、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审判部门应当在五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十五日之后安排开庭;
2、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三十天之后安排开庭;
3、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则需要公共告示,一般是在报纸刊登后第九十天安排开庭。
一、民事案件的诉讼当事人有几种?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
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的请求权或虽无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是第三人。
不以自己的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当事人。虽然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但不受法院裁判约束,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如证人、鉴定人,也不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因不同的诉讼阶段和程序而有所不同。在第一审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原告、被告;特别程序中称申请人。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上诉人、被上诉人。在再审程序中,适用第一审程序的,称原告、被告;适用第二审程序的,称上诉人、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称申请人、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