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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2024-06-12 来源:小奈知识网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标准的规定为: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等。

一、股票分成怎么判刑

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股票分成违法应该判刑多少,实践中,股票分成严重的话可能涉嫌金融方面的犯罪,或者诈骗类犯罪。判多久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委托相关律师代理辩护,以争取最好结果。《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证券法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证券从业人员向客户推荐股票并且从中谋取利益的话,是要面临被吊销从业资格的惩罚的。

二、中国内幕交易罪有哪些?

中国对内幕交易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有: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证券等交易活动,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或者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情节严重有哪些情形?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情节严重的情形:券交易成交额累计高于五十万元的;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高于三十万元的;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高于十五万的;以及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等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五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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