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未按规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劳动应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相关手续补缴相应保费。如无法补办补缴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相应赔偿。 对于直接要求相应补偿的,一般是协议达成。一旦走到仲裁或诉讼程序,用人单位不仅要依法补缴保费或支付赔偿,还要面临缴纳罚款和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