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及其与拆借资金的区别。根据我国刑法,挪用公款罪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判刑,可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挪用公款与拆借资金的区别在于概念、行为方式和社会危害性。并非所有挪用公款行为都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其他挪用公款行为应视为一般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一、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挪用公款罪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小以及情节严重程度分为“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数额巨大”三个维度进行判刑,分别被处以刑期不同的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司法实践中可能不同地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会有不同的量刑。具体规定如下:
1、触犯挪用公款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犯罪数额达到巨大标准且行为人拒不退还的,则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与拆借资金的界限
拆借资金与挪用公款,作为两种对公款的处置方式,在认定两者的界限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1、概念上的区别。前者是指银行或企业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一种借贷的行为方式,是一种合法行为;而后者是将原定用于某方面的公款移作他用的行为,它侵犯了公共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2、行为方式上的区别。前者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是经有权出借的人同意,并通过合法手续,如拆借协议、贷款合同,这是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债权关系;而后者是行为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公款挪用,使国家或集体对公款失去控制,具有行为上的隐蔽性和手段上的违法性。
3、社会危害性上的区别。前者是一种融通资金的行为,它为解决公司、企业生产、流通资金暂时短缺起积极作用。如违反有关规定则是一种违规违纪行为;而后者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干扰和破坏了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并非所有的挪用公款行为都构成犯罪。因此,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是看该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具体来说,是看该行为是否属于下列法定的挪用公款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范围,除此范围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为,应视为挪用公款的一般违法行为。
结语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判刑,包括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和数额巨大三个维度。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不同地区的量刑差异。挪用公款罪一般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犯罪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犯罪数额巨大且拒不退还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挪用公款与拆借资金的界限在概念、行为方式和社会危害性上存在区别。并非所有挪用公款行为都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除法定范围外的挪用公款行为应视为一般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九章渎职罪第四百一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