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 甲方与 乙方就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愿一次性赔偿给甲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五万元整。
二、付款时间:自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时,乙方将赔偿款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交付给甲方。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甲方后,由甲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乙方有任何关系。
四、乙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五、乙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本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九、甲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