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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庸调的造句

2023-07-15 来源:小奈知识网

租庸调的造句是:对于当时的日本来讲,实施班田法与租庸调实质上就是把绝大多数人民推到了嗷嗷待哺的状态。

租庸调的拼音是:zū yōng。注音是:ㄗㄨㄩㄥㄉ一ㄠˋ。结构是:租(左右结构)庸(半包围结构)调(左右结构)。

租庸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点此查看租庸调详细内容】

⒈唐代对受田课丁征派的三种赋役的并称。导源于北魏到隋代的租、调、力役制度。凡丁男授田一顷,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岁输绢二匹,綾、絁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役人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纳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唐开元末年均田制破坏,这种承袭北魏的赋役制度渐不适用;安史之乱后,为两税法所代替。引《新唐书·高祖纪》:“二月乙酉,初定租庸调法。”《资治通鉴·梁简文帝大宝元年》:“泰始籍民之才力者为府兵,身租庸调一切蠲之。”《明史·食货志二》:“赋役之法,唐租庸调犹为近古。”

二、网络解释

租庸调租庸调是唐代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田租、身庸、户调三者合一的赋役制度。北周时的裴侠征收“庸”,用以代役。隋文帝开皇十年(590年),规定丁男50岁免役收庸,允许交布帛以代替力役,租庸调制初步形成。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定租庸调法:每丁每年交租2石,绢2丈,绵3两。武德七年(624年)颁布均田制时,对租庸调作详细规定:每丁每年交租粟2石;调则随乡土所产,交绫、绢、絁者,兼调绵3两;输布者,交麻3斤;凡丁,每年服役20日,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3尺。有事而加役15日者,免其调;30日,则租调俱免。与正役一起,不得超过50日。

三、网友释义

租庸调制,唐时实行的赋税制度,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此制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租庸调的制定和实施须均田制的配合,一旦均田被破坏,租庸调法则会随之失败,武周后由于人口增加,又不断土地兼并,公家已无土地实行均田制,男丁所得土地不足,又要缴纳定额的租庸调,使农民无力负担,大多逃亡。安史之乱后,朝廷负担遽增。唐德宗年间,改行杨炎的两税法,以征收银钱为主。

四、国语辞典

一种唐代赋税徭役的制度。以均田制为基础,丁男、中男授田一顷,每年纳粟二石,称为「租」;每年服劳役二十日,或若不服役,每日交绢三尺,称为「庸」;每户每年缴纳定额的丝、麻等物产,称为「调」。安史之乱后,均田制被破坏,此法遂为两税制所取代。租庸调[zūyōngdiào]⒈一种唐代赋税徭役的制度。以均田制为基础,丁男、中男授田一顷,每年纳粟二石,称为「租」;每年服劳役二十日,或若不服役,每日交绢三尺,称为「庸」;每户每年缴纳定额的丝、麻等物产,称为「调」。安史之乱后,均田制被破坏,此法遂为两税制所取代。

五、关于租庸调的词语

衣租食税  食租衣税  衣食税租  昏庸无道  靖谮庸回  中庸之道  

六、关于租庸调的诗句

租庸调不行  租庸调不行  唐变租庸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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