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1 03:02

我来回答

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4:48

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仲裁申请工伤赔偿,赔偿标准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6:2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轻微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1、当事人根据情况可以办理停工留薪,暂时退出工作岗位,跟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正常情况下停薪留职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2、当事人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放的标准为职工24个月的工资。另外当事人还可以申请伤残津贴,发放的标准为职工工资的90%。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8:31

工伤没有赔偿,工伤期间,你必须交正规医院的病假单,然后单位给你休息期间的全部工资,但是不包括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等等补贴,如果你的伤重,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如果经过专门机构鉴定有等级,按照规定赔偿,比如十级伤残可以赔偿你八个月的工资,按照你的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这是劳动法规定。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