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8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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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02:34
民法典没有统一规定合同单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标准,但是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违约金应该由双方根据合同当中所涉及到的诉讼标的自行约定,如果不知道怎么约定的话,可以参考违约可能会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但是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一、合同单方面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
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定标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二、可以单方面解约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合作过程当中,双方当事人总不可能都无缘无故的违约了,所以,违约金当然就是单方面的针对违约的那一方的。可不同的书面合同所涉及到的合同标的额不能一概而论,成千万上亿元的合同标的额,一般违约金支付标准也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