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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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03:24
浙江省粮食局根据其职责设立了五个职能处室,分别是:
1. 办公室(与法规处合署): 主要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组织政务工作,制定工作制度,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信息管理等。此外,他们还负责粮食宣传和对外交流,承担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编辑《浙江粮食经济》,并进行粮食研究,起草法规草案,负责法制宣传和监督,处理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以及粮食行政执法责任的考评和追究。
2. 购销处: 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的规划和购销、储备计划,指导性粮食购销,负责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进行供需平衡统计调查,发布市场行情和应急措施。此外,他们还负责军粮供应,保障特殊群体的粮食供应,以及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和许可证审核。
3. 管理监督处: 负责行业规划实施,制定粮食流通监督制度,监管省级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制定仓储制度和技术规范,指导仓储建设和技术改造。此外,他们还负责粮食质量监管,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确保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
4. 财务会计处: 负责粮食补贴资金的管理,指导全省粮食财务工作,研究财政补贴,协调粮食信贷,管理直属单位财务,进行会计信息分析和经济活动考核。
5. 人事处(兼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出国管理、安全保卫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同时,他们负责系统的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最后,机关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