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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克食物大揭秘 红枣不能与这十种食物同食

2024-08-02 来源:花托女性网

1.红枣+葱:易导致消化不良

大枣最突出的特点是维生素含量高,能补脾和胃,益气生津,滋心润肺,养血安神,悦颜色,通九窍,助十二经,和百药。大葱具刺激性气味的挥发油和辣素,能去除腥膻等油腻厚味菜肴中的异味,产生特殊香气,可以刺激消化液的分泌,增进食欲。

大枣补脾和胃,大葱可刺激消化液的分泌,但是两者结合起来就是导致脾胃不和,易导致消化不良。再者,中医认为,葱是辛热助火的食物,枣也属于性甘辛热之物,二者同食,易使火气更大。

2.红枣+海蟹:容易患寒热病

海蟹与大枣相克,同食容易患寒热病。至多间隔2小时才可以吃。

3.大枣+动物肝脏:破坏维生素

大枣不应和动物肝脏同时食用。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元素,这些金属离子极易使其它食物中所含的维生素C氧化而失去功效。故大枣不应和动物肝脏同时食用。

4.红枣+鱼+葱:一起吃会消化不良

红枣性平,能滋补脾胃,益气养血,与鱼葱同食会导致消化不良。所以用红枣、鱼和葱做成的红枣带鱼粥最好不要吃。

5.红枣+鲶鱼:导致头发脱落

鲶鱼和红枣同食,会导致头发脱落,能用蟹解毒。所以,食用红枣的同时,不能进食鲶鱼。

6.红枣+银鱼:令人腰腹作痛

银鱼的营养价值极高,具有润肺止咳、善补脾胃、宜肺、利水的功效。但银鱼不能与枣(干)同食,否则会令人腰腹作痛。

7.红枣+牛奶:影响蛋白质的吸收

吃枣后,不要马上吃高蛋白食品,如奶制品。因为维C会使这两种食品中的蛋白质凝成块不容易吸收,所以要在吃枣1~2个小时后,再吃高蛋白食品。

8.红枣+玄参:功能相克

玄参具有非常好的清热去火、排毒解毒的作用,能够预防和缓解发烧、咽喉肿痛等情况。由于它属于寒性食物,因此可以预防和治疗温热病。大枣味甘性温,具有补脾和胃、益气生津等作用。不能和红枣一起吃,因为二者的功效和作用完全相反。

9.红枣+虾皮:一起吃会中毒

虾皮和红枣同食会中毒。所以,食用红枣会时,不能同时进食虾皮。

10.红枣+黄瓜、萝卜:破坏维生素

红枣最好不要跟黄瓜或萝卜一起食用。萝卜中含有抗坏血酸酶,黄瓜中则含有维生素分解酶,这两种成分都可能破坏其他食物中的维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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