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 辆 色 牌汽车(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于 年 月 日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一)、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__千元整(¥________.00),交易款一次付清,此交易价包括处理交易前违章费用,但不包括办理过户等转让手续费用。
(二)、 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三)、自协议签订,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在2个月内完成过户手续。
(四)、双方约定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以下事项:
1) 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2) 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3) 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
(五)、 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六)、 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七)、 该车转让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八) 、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 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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