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等造成的各种重大紧急情况,规范做好洪水、台风以及城市涝灾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洪水、台风等灾害的损失,保障城乡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汛防台防涝应急预案》、《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根据《黄岩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台州市黄岩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范围内发生洪水、台风、城市内涝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引起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与园林绿化等在建工程以及危旧房人员伤亡或影响其使用、生产及运行安全等情况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防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防汛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分单位负责;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灾情的发展和防台防汛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遇到台风潮汛灾害天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迅速正确、有条不紊、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地处理和控制事故,尽一切力量把损失和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黄岩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设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区建设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在建建筑工程抢险组、在建市政公用工程抢险组、危旧房屋抢险组、物资保障组。
1、综合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相关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防汛防台工作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区防指各项决策部署。接收并传达上级有关防汛防台的命令、指示、信息等,及时收集信息并上报区防汛办,统筹安排人员参加区防指各类会议。保持与区防指成员单位、局成员单位的联络,督促检查、协调局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检查、应急队伍建设等工作。
2、在建建筑工程抢险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相关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台风期间在建建筑工程和在建人防工程的应急抢险工作。
3. 在建市政公用工程抢险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相关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台风期间在建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供排水工程的应急抢险工作。
4. 危旧房屋抢险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相关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台风期间城乡危旧房的应急抢险工作。
5、物资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相关处室、局直属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对接区防指后勤保障。负责抢险施工机械及抢险物料的准备、登记和紧急调用。
(三)局机关科室职责分工
各职能科室及所属各单位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分工及职责开展防汛防台工作。局直属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制定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如下:
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协调系统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传递区防指下发的通知,根据区防指指令发布台风预警响应,负责通报汛情、灾情、工情及防汛防台工作动态。负责应急状态下局机关的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大楼供水、供电等后勤保障,保障防汛防台期间局大楼及办公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制定值班制度、统筹安排全局值班人员、应急人员调配等。
建筑业科:负责全区在建房屋建设工地、市政建设工地防汛防台工作,加强对在建工地高空作业设施设备加固工作的安全检查。负责大型抢险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及抢险物料的紧急联系调用。
城建科:负责自来水厂、污水厂(污水泵站),供水管路、排水管线安全,保障灾害性天气生活、生产正常供水,城市排水畅通、污水处理正常。
房产科:指导督促各部门、乡镇街道开展城镇危旧房排查巡查、加固除险、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人防科:指导全区人防工程建设工地的防汛防台工作,加强人防设施设备加固工作的检查。负责防御自然灾害警报信号设计与管理,遇应急情况,根据区防指指令,适时组织防灾警报发放和灾区人员应急疏散。
村镇建设中心:指导乡镇开展农房普查录入、建立农房一户一档等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危旧房的治理改造及防汛防台期间人员撤离及灾后重建工作。
其他科室和成员单位:按照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参与防汛防台工作。
三、灾前准备
(一)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系统全体人员预防台风汛情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预防超强台风和大汛的思想准备。
(二)工程准备。抢险组组织开展对存在病险的在建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危旧房进行应急除险加固。
(三)物资准备。按照分级准备原则,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根据业务职责的不同,储备充足相应的抢险物资,租用应急设备和物资。
(四)人员准备。进入防汛期,抢险组要落实应急队伍,确保具有应对各类灾害的能力。
(五)通信准备。进入防汛期,本预案组成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通畅。
(六)灾警准备。根据台风强度,人防科按照上级指令,适时发放防灾警报信号。
四、应急响应
根据台风或者暴雨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汛情从低到高分为Ⅳ级(四级)、Ⅲ级、Ⅱ级、Ⅰ级。防汛防台灾害达到的级别认定以黄岩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的通知为准。
(一)Ⅳ级响应。根据区防指的指令,由综合组报告领导小组进入预警响应阶段,动员布置防汛防台工作。
1、综合组。积极与区防汛办保持联络,及时了解掌握台风动向、雨情状态等,落实好上级领导和区防指指示,督促系统各单位安排好值班工作。落实局机关值班、巡查、抽查、预警、预案等预备工作,负责做好局机关后勤保障、信息报道、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2、抢险组。准备对局属企事业单位防汛防台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检查抢险队伍应急准备情况。主要有:通知各单位做好建筑工地人员撤离工地停工准备以及工地人员转移预案;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工地脚手架、塔吊、围挡、深基坑支撑、高空设施、临时架空线电杆、临时办公用房、民工宿舍等安全;督促各部门、乡镇街道做好危旧房的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3、物资保障组。做好防汛防台各项物资的准备工作,核对并补充防汛防台物资储备。
(二)Ⅲ级响应。在继续做好Ⅳ级响应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综合组。统筹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督促各单位落实防汛防台各项工作。按市局和区防指要求上报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
2、抢险组。通知在建建筑工地全部停工,明确建筑工地(包括临时工棚)人员全部按照预案转移,对塔吊、脚手架、围挡、深基坑支撑等按要求进行加固处理,施工电梯、井架吊篮降至地面,切断临时电源。督促做好在建房屋、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园林绿化项目工地的设施加固、人员转移等工作。督促各部门、乡镇街道落实危旧房的防汛防台措施以及相关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3、物资保障组。通知各单位抢险物资、装备到位,做好局本级物资、装备保障工作。
(三)Ⅱ级响应。在继续做好Ⅲ级响应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综合组。落实24小时值班,机关全体干部到岗到位值班。
2、抢险组。各抢险分队处于待命状态。组织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项目工地各项防汛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全区建筑工地的防汛防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指导各单位对出现的各类险情进行排除。
(四)Ⅰ级响应。在继续做好Ⅱ级响应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综合组。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机关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抢险组。及时掌握并处置重大险情、灾情和由台风、洪水引发的其它突发事件。
3、物资保障组。装备、物资进入临战状态。
五、灾害自救阶段
(一)召开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灾后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二)综合组做好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三)物资保障组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布置落实自救和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涉及城乡建设项目的重建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为增强“预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防、避、抢、救水平,按照“分级负责、统一调配”的原则,各单位要完善并落实以下各项措施。
(一)确保人员保障到位。由抢险组按各阶段的实施情况检查落实人员到位情况。
应急抢险分队联系名单见下表:略
(二)确保机械物资到位。由物资保障组落实挖掘机、吊车、运输车、发电机、抽水泵、锯子、锄头、应急沙袋等,随时准备应急救灾。
(三)确保信息报送到位。综合组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各相关科室必须安排1名人员专门负责信息的统计和报道,遇紧急信息必须在30分钟内将情况上报至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四)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各组指挥机构要自觉服从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指挥,服从大局、接受调度,严肃防汛纪律,严格到岗值班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启动Ⅲ级响应后,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落实一名专职副组长,专职副组长和综合组一名副组长非特殊原因不得外出;启动Ⅱ级响应后,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无特殊原因不得外出,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需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在外地的应及时赶回岗位(确实不能到岗的,应向领导小组组长请示同意);启动Ⅰ级响应后,局全体人员一律不得外出,24小时在岗值班。
七、附则
(一)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与解释。
(二)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与更新,报区政府备案。
(三)实施与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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