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情结:法治的腐蚀剂
2023-07-05
来源:小奈知识网
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I}IJ占红金 己01 19年7月(中) 清官情结:法治的腐蚀剂 陈海燕 摘要本文并没有否定清官“守道、爱民、无私”优良品质的意思,只是对非理性的清官情结做了相关的思考与批判。丈 章从清官的概念开始考证,继而对其特点、阶级本质、历史作用等做了阐释与评价,最后提出:清官情结,会减损程序正义, 削弱民主意识,是与现代法治不相融合的,以期人们打破对清官政治的幻想。 关键词清官人治法治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7-145—02 成都武侯祠门庭很少出现淡季,因为这里有贤臣诸葛亮最大 的塑像:《包青天》、《宰相刘罗锅》等“清官戏”热播不停,因为人们 在这里感受到了先天的、朴素的崇清鄙贪的共鸣。王子今在《权 利的黑暗——中国封建政治迷信批判》中说:“清官的形象,凝聚 了民众对理想政治的向往,甚至往往成为自己生存希望的象征, 于是终于幻化为民间政治信仰中高大的‘神’,而清官的政治几乎 完全是民间促成的。”在人们心中,清廉的额官员就如是同神一般 的人。他们无所不能、无所不敢、明察秋毫并且几乎是没有缺点 的。0就在这样的普遍观念下,《老残游记》中,刘鹗有一段关于清 官的著名论述:“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盖 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 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吾人亲自所见,不知凡几矣。” 那么,清官到底是何类人也?本文赞赏清官的清廉、正义、大 公无私,但同时,试图从另一个角度来阐释清官以及清官情结问题。 一、清官的概念要义 (一)清官的概念 “清官”一词的始初含义是指“清要之官”,即清闲、不理俗务 的清高官位。至唐以后才逐步转为专指清廉正直的官员。而“清 官”在辞典中的解释很简单,如“清官,就是称公正廉洁的官吏,与 贪官相对。”有学者认为,清官是中国话语中一个特有的概念,是 中国古代社会中一种特有的现象,是一种特定的政治法律文化。 (二)清官的特点 为了进一步理解清官的内涵,需要剖析一下清官的基本特 征。对此,学术界早有讨论,现代学者将古代清官的特点则归纳 为“爱国、忠君、廉洁、简朴、勤奋、性格刚直、执法严厉、敢于为民 请命”等八个方面。从以上概括的清官的特点可知,学者们多从 正面来描述清官的形象,用词也多为褒义。而本文认为,除了这 些正面评价(这些是应予肯定的),清官也有许多鲜为人知的“真 面目”。笔者欲就其特征做以下评价,以提出另一种较少有的思 考角度。 1.清官的“酷” 据史料来看,许多清官与古代酷吏有某些相同之处,一方面, 作者简介:陈海燕,中山大学法学院2009级研究生。 在立法定制时突出严刑峻法,特别强调“重典治国”:另一方面,则 i 在司法领域大搞刑讯逼供,滥施残毒刑具。中国历史上两个最为 著名的清官——包公和海瑞(人称“南包公”)有时也被归入“酷 吏”的行列。 2.清官的“庸” 一直以来,不少人认为,清官许多是庸官。清代“江南第一清 1官”张伯行为官之清,甚为有名。他的《禁止馈送檄》也可以流传千 古,但他确确实实又是一个庸官。缺乏为官之才干,却因为有清官 之美名,因而还颇受老百姓的拥戴。有人也说,海瑞是清官但非能臣。 3.清官的人格缺陷 中国历史上能叫得上名字来的清官,许多具有人格缺陷。0 他们缺少人文情怀,尤其不具悲悯情怀,高举“不贪”二字有恃无 恐,傲慢无礼。清官的残暴和不通人情,有时超过贪官。 昆曲《十五贯》中的况钟,史书记载,他做苏州知府时,让四个 强壮的衙役把违法者高高扔到空中,生生摔死,一口气摔死六人, 然后把尸体拾到街上示众,残忍若此。另有海瑞逼死女儿之谜也 为不少人熟稔。 二、古代清官的本质 纵使一方面,清官们给百姓“自奉廉洁”、“爱民如子”、“振贫 扶弱”“断狱如神”、“压抑豪强”、“执法公平”的形象:但另一方面, 不得不承认清官的统治阶级的属性及其“皇权的‘助手与工具”’ 的本质。 (一)清官的阶级属性 关于其阶级本质,人们几乎是众口一词,说:他们是“地主阶 级中维护法定权利的代表之一”。“历史上任何一个清官,总是立 足于剥削阶级方面为这个阶级的统治机构服务的”。封建社会的 清官也好,好官也罢,其实都是统治阶级的代表,都是为维护封建 统治服务的。只是,比之于贪官、昏官而言,他们毕竟对人民有 益,为人民做过一些好事,对社会历史起过一定的作用,也更为人 民所称道。 (二)清官的历史作用 关于清官的历史地位与作用,一些学者认为:“清官”在漫长 145 LegalSystemAndSociety em o ̄7月(中) 历史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了不同形态,发挥了不同作用。在新王朝 (二)削弱民主意识 制占乎▲金 刚刚兴起时,他们的历史作用就在于做“好皇帝”的助手和工具;在 “在中国老百姓的心目中,似乎自古以来就有着一种先天的、 封建统治机器运转失灵时,他们“便不得不比较独立地担负起支 朴素的、崇清鄙贪的观念,而且还是十分顽固、十分极端。中国的 撑统治局面这一责任,在历史上或者在人民的心目中占据一个比 老百姓们没有能力去冲破贪官污吏所施加的重重枷锁,又苦于无 较显著的地位”。对于后者,正如有学者提出的:“清官,尽管其政 处深仇诉苦,自然而然地也就只能憧憬于一个幻想的清廉形象以 ”可见,民众对“清官”(人)的信任远远超 治身份与社会地位属于统治阶层,但和普通官僚不同,他们往往 作为其心灵需求的补偿。具有更加深邃的政治洞察力,具有更加卓越的政治见识,他们既 出了对法律制度的依赖;并且,这种盲目的信任给他们带来的极 充分重视统治集团的阶级利益,也清醒地认识到了维护被统治阶 重的依附心理,即附属于官吏。层利益的必要性,并注意N-者间在利益上的一致性,致力于从 清官的政治生命力是有限的,民众把政治的清明寄托在清官 维护统治者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角度,从维护传统社会久安 长治的战略高度,处理官府和民众以及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关 系。” 从这一点上,本文也认可“(清官)实际上是封建制度在矛盾 尖锐化过程中的一种自我调节器”0的观点。 三、清官情结:法治的腐蚀剂 不可否认,清官以其刚正不阿、公平正义的独特气质,满足了 人们对政治道德的渴望。正因为此,民众这种盼青天,求青天的 清结,就像遗传因子一样被一代代继承来,它跨越时间,跨越空 间,绵延不绝,经久不衰。时至今天的历史舞台,仍上演着一出出 青天戏。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清官毕竟是人治社会的 独特产物,清官情结、清官思想必将对我国现代的法治建设带来 极大地腐蚀作用。 (一)减损程序正义 清官主要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即使他们履行法律职责是,也 会在断案中运用儒家思想。从西汉确立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以 来,中国绝大部分知识分子都沿袭儒学,而儒学是重礼抑法的, “相对于儒学来说,法学是微不足道的,并无独立的地位”,可以说 清官主要是一个“儒学家而非法学家”。清官多是度过圣贤书的 知识分子,他们的行为反映出来的大多是儒家风范,在判案中要 “明德慎罚”。因此,清官们在司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运用儒家理 论来评判案件,衡量当事人的行为。其判决方式一股是以儒家理 论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而以法律来作为量刑的尺度,有时 法律连量刑的尺度功能都没有,完全被儒家理论取代。在这种情 况下,“法外行仁”不但被认为是再正当不过的事,甚至还成为清 官“清正廉明”的例证,许多以礼破律的案件成为流传后世的佳话。 一方面,毋庸置疑,“明德慎罚”这种制度弥补了规则和程序 的先天不足。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种状态表现出来的是:规则 的来源是个人意志,而不是一套制度机器,规则的内容、效力以及 规则的可预测性都是高度不确定的,可能因一个人的因素而改变 的。规则的执行者因此成了关键因素,并完全可能是因人而异 的,而掌握权力的个人可以决定规则效力的存与废:规则的执行 者有多重级别并最终受制于最高级的某个个人:尽管这种法律体 系中也可能以实体正义为目标,可是正是实体正义这美妙诱人的 目标暗中阻碍了规则至上原则的实行与正当程序精神的确立。 146 身上,这只会导致民众自主意识和独立人格的萎缩,使自己日益 远离国家政治生活,对统治者产生强烈的依附。“如果历史可以 借鉴,就必须对清官情结倍加警惕,大力培养人们的公民意识、公 仆意识、民主意识,万不可重蹈历史覆辙。如果民为主,官为仆, 变子民为公民,就不需要依附于清官,清廉是所有官员的最低级 要求,根本不必树清官为楷模。旧在法治社会里,不需要领导人及 当代“青天”们大发慈悲,为民做主。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也不 应该靠几个“青天”恩赐来兑现,人们也无需把自己的命运寄托于 “青天”手中。有了健全的法制,我们无需千呼万唤“海瑞”、“包青 天”,只应挺身而出,做个实实在在的“秋菊”、“杨三姐”! 四、结语 清官之少以及仁政、人治作为非理想社会形态行政的补充, 起到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单靠清官,不可能造就长久的平安。 道德的制约和个人的能力永远代替不了制度的制约。清官情结, 作为一种对清官政治的非理性膜拜,与现代法治是不相融合的。@ 也对强调“理性”和:“契约精神”的法理型统治模式起着腐蚀剂的 作用。值得注意与重申的是,法治社会也有清官,但这种清官,不 同于古代清官,是制度造就的,认识到了这一点,我们才能打破清 官政治的幻想。 注释: ①王君.从古代清官文化看传统法理的困境——徐忠明‘法学与文学之问'一书读后感. 民主与科学.2005(2). ②易水寒清官之恶中国经济时报.2o08(I 1). ③高翔.清官沦.光明日报.2004-02-27. ④星宇.论“清官 .光明日报.1964-05-29. ⑤商秘顺.告别清官.检察风云.200 I3). ⑥l王申.对“清官情结”的理性把握.检察风云.2005(I3). 参考文献: 【ll馀忠明包公故事;一个考察中国法律文化的税如北京:巾嘎政往大学出版社.2002 【2滁忠明.法学与文学之问_|E京:中喇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3】朋星.大结局:中国清官的归宿齐纷书社.1999. 【4】父乏芷漫谈历史l:的所i钥。清官”学术研究.1966(3). 【5】j 燕、唐爱芳.清官情绪探析 理论 刊.2003(2). 【6】何理.关于A十年代“清1 问题争论的思考【fI 党尘研究.I999(5). 【7】魏琼.清胄论考.q1囤法学.2008(6) 【8】刘1|l}、刘鹃.古代。滑订”概念受义探析.滨州职业学院学报.2007(11). 【9】妨水球.消官之鬈.叶1}Ij经济IIjI报.2008(II) 【t0]孙芰佚.成也青天,败也菏天榆察风云.20<)5(I3) 【II】魏胜强占代清1 的法律人格及儿现代转化.£I:苏臀仃学院学{l1.2o06(3). 【l2】孙f 成浦 恬结PI1q终.前进论坛.2002(7). 【i3】碌正伟,I-_耿胡..全面透税请 文化科教文ff:.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