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缩宫素引产规范

2023-01-11 来源:小奈知识网


缩宫素引产工作制度

1.目的:规范缩宫素在产科中的应用,降低药物不良反应,保证母婴安全。

2.适用范围:用于引产、催产、产后及流产后因宫缩物理或缩复不良而引起的子宫出血或

了解胎盘储备功能(催产素激惹试验)。

3.定义:引产是指妊娠晚期在自然临产前通过药物等手段使产程发动,达到分娩的目的。 4.职责

4.1妇产科住院部各级医师、助产士应严格执行本规范。 4.2 5.标准

5.1缩宫素的适应证

5.1.1延期妊娠:妊娠已达41周或过期妊娠的孕妇。

5.1.2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患者妊娠满37周,重度子痫前

期妊娠满34周或经保守治疗效果不明显或病情恶化,子痫控制后无产兆,并具备阴道分娩条件者。

5.1.3母体合并严重疾病需要提前终止妊娠:如糖尿病、慢性高血压、肾病等内科疾病

患者能够耐受阴道分娩者。

5.1.4胎膜早破:足月妊娠胎膜早破12小时以上未临产者。

5.1.5胎儿及其附属物因素:包括胎儿自身因素如严重FGR、死胎及胎儿严重畸形;附

属物因素如羊水过少、生化或生物物理监测指标提示胎盘功能不良者,但胎儿尚能耐受宫缩者。

5.1.6适用于协调性宫缩乏力、宫口扩张3cm,胎心良好、胎位正常者。 5.2缩宫素的禁忌症

5.2.1明显头盆不称,不能经阴道分娩者。

5.2.2胎位异常,如横位、初产臀位估计经阴道分娩困难者。

5.2.3软产道异常(如LEEP刀术后、阴道纵膈或阴道横隔),产道阻塞,估计阴道分娩

困难者。

5.2.4孕妇有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不能耐受阴道分娩或不能阴道分娩者(如心功能衰

竭、重症肝肾疾病、重度子痫前期并发器官功能损害者等)。

5.2.5子宫手术史:主要是指古典式剖宫产术、未知切口的剖宫产术、穿透子宫内膜的

肌瘤剔除术、子宫破裂史等。

精选

临床医师务必掌握检查指征及治疗标准。

5.2.6子宫过度伸展如(双胎、多胎、巨大儿、羊水过多等)。

5.2.7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重度,特别是症状未稳定者),严重心肺功能不全,

前置胎盘。

5.2.8某些生殖道感染性疾病,如未经治疗的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活动期等。 5.2.9严重的宫内感染、影响子宫收缩或影响胎儿下降的软产道肿瘤。 5.2.10对引产药物过敏者。

5.2.11严重胎盘功能不良,胎儿不能耐受阴道分娩。 5.3使用方法

5.3.1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一次2.5-5单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

注射液)50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合适的浓度与滴速:因缩宫素个体敏感度差异极大,静脉滴注缩宫素应从小剂量开始循序增量;从每分钟8滴开始,根据宫缩、胎心情况调整滴速,一般每隔20分钟调整1次。应用等差法,即从每分钟8 滴(2.7 mU/min)调整至16 滴(5.4 mU/min),再增至24 滴(8.4 mU/min);为安全起见也可从每分钟8滴开始,每次增加4滴,直至出现有效宫缩。如滴注太快,可使子宫收缩强直,而致胎死宫内,胎盘早期剥离或子宫破裂。

5.3.2防治产后出血:每次肌内注射5-10单位,或5-10单位加于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

脉滴注,静脉滴注可持续使用。

5.3.3子宫出血:肌内注射,一次5-10单位,肌内注射极量,一次20单位。 5.4不良反应

5.4.1偶有恶心、呕吐、心率增快或心律失常。

5.4.2大剂量时,可导致子宫强制性收缩,压迫子宫肌层血管,阻断胎盘的血流量,可

使胎儿窒息而死或子宫破裂,故要严格掌握用量和静脉滴注速度。

5.5注意事项

5.5.1用于催产时必须指征明确,以免产妇和胎儿发生危险。

5.5.2静脉滴注时需使用滴速调节器控制用量。滴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 5.5.3遇有子宫收缩乏力,注药时间不宜超过6-8小时。

5.5.4下列情况慎用:用高渗盐水中止妊娠的流产、胎盘早剥、严重的妊娠期高血压综

合征、心脏病、临界性头盆不称、子宫过大、曾有宫腔内感染史、受过损伤的难产史、子宫或宫颈曾经手术治疗(包括剖宫产史)、宫颈癌、部分前置性胎盘、早产、胎头未衔接、臀位、胎位或胎儿的先露部位不正常、妊娠期妇女年龄已超过35岁。

精选

5.5.5骶管阻滞时用缩宫素,可发生严重的高血压,甚至高血管破裂。 5.5.6滴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守护,严密观察产妇宫缩、胎心率和血压变化; 5.5.7 10分钟宫缩超过5次,宫缩持续1分钟以上或胎心率有变化时,立即停止。 5.5.8产妇血压升高时,需停止滴注。

5.5.9调整滴速每分钟4至5滴开始,根据宫缩强弱进行调整,不超过每分钟30至40

滴。

5.5.10用药前和用药时需检查及监护

5.5.10.1子宫收缩的频率、持续时间及程度; 5.5.10.2妊娠期妇女脉搏及血压; 5.5.10.3胎儿心率;

5.5.10.4静止期间子宫肌张力; 5.5.10.5胎儿成熟度;

5.5.10.6骨盆大小及胎儿先露下降情况;

5.5.10.7出入液量的平衡,尤其是长时间使用了缩宫素。

5.5.11引产失败:缩宫素引产成功率与宫颈成熟度、孕周、胎先露高低有关,如连

续使用2~3 d,仍无明显进展,应改用其他引产方法。

6.流程

6.1缩宫素引产流程(附件1) 7.表单(无) 8.相关文件(无)

附件1:缩宫素引产流程

有无静滴缩宫素禁忌症 是

无 有 剖宫产终止妊娠 医生评估患者 精选

医生08:30前开具缩宫素静滴医嘱,10:00前由病房护士送入产房(入产房前需行胎心监护) 新入院患者,12:00前评估无禁忌症,可行缩宫素引产,12:00后仅行OCT试验 患者进入产房后在胎心监护下由输液泵静脉泵入缩宫素,0.5%浓度缩宫素8滴/分起,20分钟调整1次,根据宫缩情况,每次增加滴数8滴或者4滴,最大滴数不超过40滴/分,如加大缩宫素浓度,滴数减半。 规律宫缩(10分钟3 次宫缩,每次宫缩持 -60″)续30″后维持静滴6 小时如未进入产程送回病房观察 00前)(22:。如进入产程,继续静滴缩宫 素,宫口开大3cm后 视宫缩情况停止静滴缩宫素。 静滴缩宫素过程出现胎膜破裂,停止静滴缩宫素,观察宫缩情况,1小时后视宫缩情况决定是否继续静滴缩宫素 出现强制性宫缩,立即停止静滴缩宫素,静推硫酸镁(0.9%氯化钠10ml+25%硫酸镁20ml缓慢静推)或使用镇静药(盐酸哌替啶100mg肌注) OCT阳性,立即停止静滴缩宫素,改变体位,吸氧、液体复苏,如胎心无法恢复,急诊剖宫产。 流程结束 精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