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的完整流程及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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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的完整流程及注意事项
开标是招标活动中的一项重要程序,也是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原则的重要体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提前准备好开标必需的现场条件,准备好开标需要的设备。 一、完整流程 1、宣布开标纪律
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对参与开标会议的人员提出要求,比如涉密项目的开标,应在进入开标会场前将通讯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按规定的方式提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正常的开标程序。 2、 确认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场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当场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确认其是否有权参加开标会,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公布接收投标文件情况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标包和递交时间等,以及投标人撤回投标情况等。 4、 宣布有关人员
主持人介绍采购人代表、监督人代表,依次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 5、 检查密封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组织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果投标文件密封状况与接收时不一致,或者存在拆封痕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开标。 6、宣布开标顺序
主持人宣布开标顺序。一般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开标,如按照“先到先开或“抽签”的顺序,或抽签确定顺序。
7、唱标
当众拆封投标文件,依次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由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必要内容。 8、 确认开标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应做好书面开标记录,完整如实记录以下内容: (1) 开标时间、地点; (2) 招标项目名称; (3) 投标人名称; (4) 密封检查情况; (5) 投标报价;
(6) 开标过程中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二、 注意事项 1、开标会议开始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也可邀请纪律检查机关和审计部门的人员到场进行检查监督。
投标人不参加开标,将被视为其放弃对开标活动和开标记录行使确认和监督的权利。一般招标不强制要求所有投标人派代表参加,但是在装备采购中会要求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具体应执行招标文件的规定。 2、签字
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不是强制性要求。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的,视为其认同记录内容。 3、 错误及更正
唱标过程中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出现算术错误,按照以下方法更正: (1) 开标唱读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均以公开唱标为准; (2) 投标文件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不予承认,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唱标时出现的异常情况,应交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 4、 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场核实并予以答复,如发生工作人员或其他失误,应当场纠正。采购人及监管机构代表等不应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做出判断,应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 5、录音录像
开标会议应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应当清晰可辩,并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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