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的年龄是怎样的呢,男的和⼥的是⼀样的退休年龄吗,受了⼯伤才退休的员⼯和普通的员⼯退休的待遇是⼀样的吗,退休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伤职⼯退休后的待遇是怎样的”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伤退休后的待遇,是和没有⼯伤⼈员待遇⼀样的。
《⼯伤保险条例》第三⼗五条规定:“职⼯因⼯致残被鉴定为七级⾄⼗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或者职⼯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单位⽀付⼀次性⼯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具体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单位因⼯伤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其办理了退休⼿续,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双⽅的劳动合同终⽌,不符合《⼯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或者职⼯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所以享受⼀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和⼀次性⼯伤医疗补助⾦。
退休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或因⼯、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或部分丧失劳动能⼒)⽽退出⼯作岗位。2011年1⽉起,我国对个⼈提前退休取得的⼀次性补贴收⼊,按照“⼯资、薪⾦所得”项⽬征收个⼈所得税。政府有关⽅⾯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国务院颁发的《关于⼯⼈退休、退职的暂⾏办法》和《关于安置⽼弱病残⼲部的暂⾏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部、⼯⼈年满60周岁,⼥⼲部年满55周岁,⼥⼯⼈年满50周岁,连续⼯龄或⼯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空、⾼温、繁重体⼒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种的职⼯,男年满55周岁,⼥年满45周岁,连续的⼯龄或⼯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年满45周岁,连续⼯龄或⼯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的职⼯。
(4)因⼯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作能⼒的。根据《⼯伤保险条例》(⾃2004年1⽉1⽇起施⾏)规定,职⼯因⼯致残被鉴定为⼀级⾄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作岗位,按⽉享受伤残津贴;⼯伤职⼯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基本养⽼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伤保险基⾦补⾜差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