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联合检查方式
1.规定每周三由安环部组织,各厂安全员、厂长参加,在上午11点准时到生产调度会议室集合,下午18点到调度会议室汇总。(如果厂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安排副厂或车间主任参加)
2.检查内容包括,三违情况、卫生情况、物品摆放情况、机械电器使用情况,各类危险源点和行车方面情况等。
3.各厂参加人员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上交安环部,安环部汇总后,要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把检查内容上报主管副总,安环部备案。 三.要求
1.对无故不参加人员,每人考核200元,迟到每人考核50元。 2.对查出的问题各厂不按时间要求完成的,并且没有向安环部以书面上报的,上报理由不充分的,一项考核该厂第一负责人200元。 3.对查出的隐患没有按时间整改完成的,造成事故的,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暂行
安环部 201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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