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指导老师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实习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规范管理,完善实习指导老师的岗位职责,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习指导,确保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与用人单位、实习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学生的实习动态,工作动态,并了解企业的相关需求,进一步完善学生实习管理,推动学生实习指导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实习指导老师的组成
实习指导老师一般由实习班班主任组成,由招生就业科统筹安排实习指导单位。 三、实习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1.指导学生校外实习,是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习指导老师应该积极承担此项工作,并按要求履行指导本人所负责单位的实习学生。
2.实习前,指导老师必须做好学生的就业引导,就业前的培训,实习的全面动员工作,向实习学生做一次总体实习指导,对学生进行工作态度、实习纪律、实习技能与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主动配合招生就业科做好实习推荐工作。
3.实习指导教师应熟悉学生实习大纲要求和实习计划,并根据大纲要求和实习计划制订实习指导计划,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并且及时检查和督促。 4.学生实习期间,实习指导老师根据学校安排定期到实习点巡视、指导,了解情况。 5.学生实习前,由实习单位、学生、学校三方签订实习协议书,明确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实习指导老师对实习协议作充分了解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依照协议来推进整个指导工作。 6.实习指导老师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业务指导,并与实习单位共同研讨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7.实习指导老师在指导实习过程中,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健康,加强实习生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实习生的安全生产知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8.实习指导老师应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好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定期向招生就业科汇报指导实习情况。
9.在指导实习期间,对违反纪律或犯有其他错误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应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其实习。
10.实习指导老师应该严格执行巡视指导计划,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完成指导任务,应提
前向招生就业指导科汇报,并适当调整指导时间。
11.实习指导老师要参加由招生就业科组织的指导培训,明确职责和工作开展的细则。 四、实习指导老师工作细则
1.学生实习前,必须详细向学生传达学校实习计划、实习纪律、实习要求、以及对学生进行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等有关问题。
2、接到实习指导任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制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计划和下单位指导学生的工作计划交到招生就业指导科。每月最少到实习单位指导学生实习一次。
3.根据的实际情况,每月安排学生回校一次,收集实习汇报,听取实习学生的工作反馈。并将上个月学生实习报告于下月10日前交到招生就业指导科。如遇长假,招生就业科再临时通知交资料时间。
4.指导实习时,应召集实习学生座谈,听取实习生的工作反馈,主动向用人单位介绍学校实习计划、实习制度以及解释实习协议的有关疑问,以及学生提前毕业的问题。正确处理好实习单位、学生以及学校三者关系。
5. 指导老师根据当月指导学生的情况认真填写实习指导汇报表于次月10日前交到招生就业科。内容包括:学生人数、姓名、实习生工作表现、联系方式,以及学生实习变动登记。并以此作为考核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的依据之一。
6.密切与学生联系,建立学生的联系档案,了解实习情况,登记外出租房的实习生详细资料。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实习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和家长书面承诺及班主任书面汇报交招生就业科留底备查。
7.对无故不参加实习、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开实习岗位的实习生,按在校生每天6学时计算旷课,了解原因后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招生就业科,由招生就业科会同学生科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由班主任向学生家长通报。
8.准时参加有关例会,汇报实习巡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将会议要求准确向学生传达,并注意向学校、单位、家长及时沟通学生的实习表现。
9.由于课程安排原因,与实习指导工作出现冲突的情况,可利用双休日时间进行指导,但必须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确定后进行。并提前3天报招生就业指导科批准。
10.指导老师应在学期实习指导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学期指导实习总结交到招生就业指导科。
11 .按要求提供学生的实习鉴定和实习成绩(见实习生管理办法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 五、实习指导老师考核及待遇
1.实习班班主任考核内容(满分100分)
实习班班主任的考核是作为实习班班主任评优的主要依据,内容包括: 1)指导学生实习计划和指导实习总结(20分) 2)下厂检查指导学生情况汇报(40分) 3)本班学生实习情况汇交情况(15分)
4)实习生对实习班班主任实习指导期间的测评(10)
5)招生就业指导科评比。主要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包括参加例会、上交资料、反馈、处理学生实习问题等)(15分) 2.实习指导老师待遇
1)实习班班主任按照考核内容、分值高低每学年评比一次优秀班主任,按年级班主任人数前15%评出。并送学生科汇总后报学校批准。
2)实习班班主任津贴:实习班班主任在完成工作职责和工作细则的情况下享受正常津贴每月300元。也可视实习班班主任的工作情况加奖或减扣。
3)实习班班主任月津贴细则由招生就业科根据实习班主任的工作内容制定津贴细则,并按完成情况加减酬金。
4)实习指导老师指导实习工作作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依据之一,并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5)实习指导老师指导实习期间与校内课程如有冲突情况处理。①因校内课程安排原因无法利用上班时间指导实习,可利用双休日指导实习,但必须与用人单位预约后方可前往。②利用双休日检查的实习指导老师必须提前3天报招生就业指导科批准。③凡利用双休日指导学生实习的指导老师统一按学校有关加班规定进行。
6)实习指导老师因工作需要安排到广州市外进行实习指导的按学校有关出差办公规定执行。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招生就业指导科负责解释。
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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