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师傅带徒弟制度(以老带新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安全生产,构建高素质员工队伍,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依据最新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以考促学、以讲促学,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内容.
1.1针对新入厂人员(新毕业大学生、新招收普工、新招收特种作业工),通过以师带徒、以老带新,使其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知识、工艺质量要求;提高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及应对风险的能力;培养其爱岗敬业、学技术、学文化和吃苦耐劳精神。
1。2针对转岗员工,通过以师带徒、以老带新,使其尽快熟悉新岗位的职能,掌握新岗位技能。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车间。 3.基本原则
3。1各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车间的以师带徒制度贯彻实施并监督检查. 3.2新入厂人员及转岗人员,各车间必须安排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认真负责的老员工实施“以老带新”。
4.职责 4.1师傅职责
4。1.1以“传、帮、带\"形式帮助新员工及转岗人员熟悉业务、掌握知识。
4.1。2负责指导和解答徒弟技术、工作上的有关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足,与徒弟共同钻研新技术、新工艺,鼓励、支持徒弟的创新意识。
4。1.3帮思想,带作风,把优良作风、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经验传授给徒弟。 4。2徒弟职责
4。2.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尊师重道、虚心学习、吃苦耐劳,团结协作。 4.2。2遇问题多思考、多请教,勤总结、勤汇报。 5。考核
学徒期徒弟要定期向师傅提交工作、学习总结,师傅须在其总结上作出评价后交部门领导.车间要定期对“以老带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带徒师傅在带徒期间未履行职责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取消其带徒资格,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
学徒工未履行其学徒职责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推迟晋级或辞退处理。违反公司其它相关规定的,同时接受其它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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