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老子》文本的演变、成型与定型
早期《老子》文本在不断发生演变。从郭店简本到帛书本,《老子》大致处于“自然分章”阶段,但人为分章的因素在不断增强。自景帝立经后,西汉《老子》的篇章进入了人为设计和裁划的阶段。帛书甲本是一个关键性的文本,奠定了其后诸本的基础;从战国中期到汉初,《老子》的主题意识在不断强化,最后在帛书乙本中以“德”“道”的篇名完全呈现出来。帛书二本属于成型本,而北大汉简本则属于定型本。汉简本及邻氏、傅氏、徐氏三家本均当为景帝立经本的复抄本。《老子》的立经,与其文本的定型同步展开。在西汉中后期,《老子》进入了子学化的定型阶段,严遵本、刘向本(通行本)即属于所谓子学化的定型本。《老子》的定型,以“天地—阴阳”的宇宙论为基本原理,其章数设计亦有相应的数理法则。刘向本章数设定的依据具体见之于其子刘歆的《三统历》,总章数“81”源自太初历的日法数,上下篇的章数(37对44)则依据中数五六之比而裁定。至于汉简本章数的设定,可能与盖天说有关:总章数“77”,源自四七宿(二十八宿)的天文图象;而上下篇章数44和33,则依据“天三地四”说。
标签:《老子》;楚简本;帛书本;汉简本;刘向本;文本演变;成型;定型
一、引言
《老子》文本在先秦至西汉是如何演变,又是何时成型和定型的?这两个问题的提出,与简帛古本的相继出土密切相关。今天,我们可以见到的简帛古本有四个,即1973年12月在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甲乙本——它们分别是高帝(前206—前195在位)和文帝(前179—前157在位)时期的抄本①,1993年10月在湖北荆门郭店出土的楚简本——楚简本三组是战国中期偏晚的抄本②,及2009年初由北京大学收藏的汉简本——它是武帝(前140—前87在位)时期的抄本③。以这四个出土古本为基础,再结合傅奕本及《韩非子·解老》篇,我们就可以比较细致地描述早期《老子》文本是如何演变的,并推断其又是何时成型与定型的。
在释文公布后的一段时间里,人们很快就注意到了帛书二本与通行本的不同:一为篇序的不同,二为具体文句的不同。对于帛本《德》前《道》后的篇序,高亨、池曦朝曾推测了其含义。④对于后一不同,人们关注的程度更高,且在时间上更为持久;而学者们藉此做出了大量成果,展开了对以往校诂成果的大力批评。⑤此外,刘殿爵和尹振环等还注意到了帛书甲本19个墨丁符号的“分章”意涵,并由此将《老子》文本分别划分为196个单元或112章。⑥从总体上来看,在帛本释文公布之后到楚简本释文公布之前,学者们普遍执持“原本”的观念,一方面试图还原《老子》原本之篇第、章段和文句,另一方面又着重批判了此前学者们的校勘和训诂成就。在笔者看来,这种以“还原”为指导观念而以探求“原本”为目的的研究,其偏蔽也是显而易见的,即它忽视了《老子》文本在古典时期产生变化的内在性和历史性,而不能以“演变”的观念来看待此一现象。
郭店楚简本出版之后,包括笔者在内的极个别学者开始将“顺向纵观”与“逆
向还原”二者结合起来,不但要看到楚简本的价值所在,而且也要看到从楚简本到帛书本,从帛书本到通行本《老子》在文本变化上的合理性。笔者很早即指出,在早期《老子》文本的变化中,帛书甲本具有特别的意义,它奠定了此后诸本的基础,具有“革命性”的意义。⑦这也即是说,帛书甲本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本子。笔者还特别强调,要以“发展”或“演变”的观念来看待早期《老子》文本的变化,文本的古朴性或原初性,并不等于文本的优善性或合理性。⑧在笔者论述的基础上,李若晖以“成型”与“定型”的概念界定了《老子》文本的演变,认为帛书本为成型本,而通行本则为定型本。⑨宁镇疆也注意到了帛书本在早期《老子》文本演变中的特殊地位,并对学界的相关观点作了梳理和评议。⑩
现在看来,仍然可以采用“成型”和“定型”来作为描述《老子》文本演变的概念;不过,由于北大汉简本的发现,对于早期《老子》文本的演变及其“成型”与“定型”的问题,笔者获得了一些较为重要的新看法,对学者们此前的意见多有商榷。北大汉简本第2号和第124号简背分别写有“老子上经”“老子下经”的题名,很显然,它是以经书的形式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应当是立经的产物(笔者判断,汉简本《老子》很可能即是景帝立经本的复抄本)。由此推断,北大汉简本《老子》既是一个权威本也是一个定型化的标准本。《老子》并非像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直到通行本(河上公本、王弼本)才出现了所谓《老子》的定型本。而《老子》定型本之形成时代的改变,无疑将间接地影响我们对于其成型本(帛书本)与定型本(立经本)之关系的理解。而进一步,《老子》的篇章构成及其次序则是笔者讨论所谓《老子》之成型本和定型本问题的基础。
二、从“成书”的层面看《老子》篇第的演变
《老子》称“书”的确凿材料,最早见于《韩非子·解老》篇。关于《老子》篇第,从《史记·老子传》起即有“著书上下篇”的说法。帛书本出土后,学者们又根据《韩非子·解老》篇进一步推断《老子》至迟在战国晚期已经形成了《德》前《道》后的篇序。而郭店楚简本的出土,一方面使“著书上下篇”的说法得到了更早材料的证实,但是另一方面也使《老子》的成书问题变得复杂起来。在楚简本中,根本不存在所谓《德》前《道》后(或《道》前《德》后)的篇序。比较诸本,可以看出从先秦至西汉晚期,《老子》的文本明显存在着一个从成型到定型的演变过程。
1.郭店楚简本、韩非本与帛书本:《德》前《道》后篇序的确定与《老子》文本的成型
郭店楚简本《老子》一共三组,其中甲组第32、39号简各有一“”符号。此种符号在郭店楚简中出现过多次,均为分篇符号,无一例外。据此断定,该组竹书已经分为上下篇了。不过,由于这组竹简只有39枝,大概1102字(包括重文、合文和残损字),且上下篇的字数严重不对应,因此它不太可能是一个全本(当然,其所据的全本又全到何种程度,也是一个问题),而似乎是一个残缺本或摘抄本。乙、丙两组的竹简形制及其书法都与甲组不同;而且,这两组竹简都没有分篇符号,内容也很短促,丙组甚至只有四章文本。因此乙、丙两组在当时的存在状态及其与甲组的关系如何,今天已很难作出切实的说明了。进一步,这三组
竹简在篇章构成及其章段的编连次序上都与帛书本(或汉简本、通行本)相差巨大,几乎全部不同。韩非本在郭店楚简本之后。“韩非本”的概念,是根据《韩非子·解老》篇来拟定的。韩非本已经正式称《老子》为“书”,他非常重视“德”“道”二概念,在《解老》篇中有专门的论说。从其引《老》所涉章段来看,诚如前人所说,这个本子很可能已是一个《德》前《道》后的本子。不过其上下篇的具体章段构成,除了《解老》篇所引者外,其余诸章的归属及前后次序都是我们无法准确知道的。虽然韩非本按照“德”“道”的观念来聚集相关章段的程度如何目前还难以估计,但是这个本子毫无疑问在一定程度上被“德”“道”化了。而这种“德”“道”化,体现在:一者,韩非专门论述了这两个概念;二者,他将通行本第38章和第14章分别置于上下篇之首章。通行本第14章同样是以“道”为核心概念的,但是直到帛书本才将第1章置于下篇之首。比较这两章文本,第1章无疑比第14章在思想上更为深刻和玄奥。笔者认为,韩非子对于“德”“道”二概念的高度重视,很可能对帛书本篇序的构设及其章段的编连和分合造成了一定程度(甚至深度)的影响。总之,从先秦到汉初,《老子》诸本无论是在成篇的意义上还是在章段的编连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比较西汉诸本与《解老》所引《老子》,可知韩非本乃是帛书本之雏形,而帛书甲本即是《老子》的成型本。
帛书甲本是目前可以证实的最早而完整的《老子》本子。根据汉代以来的文本观念,《老子》的“完整本子”应当包括“著书上下篇”及“五千余言”两个基本内容。这两个基本内容,帛书甲本都已具备。不仅如此,帛书甲本上下篇内部的章段构成与其后的汉简本、严遵本和刘向本(参照通行本)完全相同,其抄写次序也基本相同(只有数章的位置不同);所不同者,主要表现在篇第的先后、章数的多少、章界的裁划和异文上面。综合这两个方面来考虑,虽然笔者可以肯定帛书甲本在早期《老子》文本的演变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是一个成型的本子,但是它还没有发展到高度成熟的地步,还不是一个定型的本子。
至于帛书乙本与甲本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者,乙本在上下篇的末行题有“德”“道”的篇名,而甲本则没有;二者,甲本上篇保留了19个墨丁符号,而乙本则没有;三者,二本之间存在少量的异文。这里,只略谈第一个方面。“德”“道”篇题的出现究竟具有何种含义?这是一个人们长期关心的问题。首先,“德”“道”二篇题的出现应当与古人命书的习惯有关。帛书二本上下篇的首句分别为“上德不德”和“道可道”,如果认为篇题《德》《道》与这两句有关,那么这正合乎古人命篇之法。由此尹振环、宁镇疆断定,《老子》上下篇之所以命名为“德”“道”乃是因为传抄者仅据篇首之一字而命名之的结果,而完全与所谓以意名篇无关。尹氏说“道”“德”的篇名“并无实际的意义”,而宁氏亦曰二篇的命名“绝不是出于什么论‘道’或论‘德’的考虑,而是古书篇章命名上的一条十分普遍的规律:取篇首或章首中的某一字名之,如《论语》、《孟子》中的篇名”。这个看法,本自北宋道门大师陈景元,南宋邵若愚和明人吴澄等又作了申述。不过,司马光在当时就不赞成陈景元的意见。现在,笔者认为,篇题“德”“道”不但是摘取上下篇首句之某字的结果,而且也具有以意名篇之义,这与《论语》《孟子》的命篇方式并不完全相同:一方面,《德》《道》的篇名固然与《老子》上下篇之首句“上德不德”及“道可道”相关,但是另一方面,从早期老学史来看,也未尝不是这两个概念不断得到强化,且其文本亦从而发生位移和聚集的结果。其一,从楚简本来看,没有任何迹象可以证明“上德不德”章和“道可道”章在文本中的位置从
来即是如此——在战国中期以前就已经居于上下篇之首章的位置。实际上,在楚简本甲组中不仅完全不是如此,而且根本没有录抄此两章文本。其二,从《韩非子·解老》的征引来看,在下篇中,第14章即居于第1章之前,这一方面说明通行本第1章居于《道》篇的首章乃是后人移动的结果,另一方面也说明如果韩非本的下篇可以命名为《道》篇,那么它更像以意命篇,而与此章之首句无关。通行本第14章首句作“视之不见名曰夷”(汉简本在第57章),其中根本不存在所谓“道”字。其三,韩非在征引“上德不德”章前先特地作了“德者,内也;得者,外也”的概念分辨,在征引“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章前又先专门作了“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一大段议论,它们均具有先申明所谓“指导观念”的意味。韩非子解释《老子》,无疑是以“德”“道”二概念为指导观念的。从韩非子的立场来看,如果《老子》上下篇应当命名为《德》《道》,那么这首先是根据“德”“道”之意,即从思想的角度来称名之的。而这一点,正与《史记·老子传》云“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的说法相应。其四,“德”字在楚简本中共11见(包括3例缺文),甲组1例,其余10例在乙组。我们看到,不但乙组的那10例包含“德”字的文本被编入帛本、汉简本或通行本的《德》篇中,而且甲组的那1例包含“德”字的文本也被编入所谓《德》篇中。进一步,我们还看到,在通行本中,“德”字在下篇(《德》)凡35见,在上篇(《道》)则只有8见。根据“德”“道”的篇意,帛甲的传抄者很可能对《老子》的章段作了大规模的集聚和调整。这一点,通过比较帛书甲本与《韩非子·解老》引《老子》的次序即可以得出。总之,《老子》上下篇之所以命名为《德》《道》,这首先应当归因于传抄者不断提炼和概括《老子》大意,强化其核心观念,其次才是从所谓首章首句分别摘取“德”“道”二字的结果。在帛书甲本中,我们看到这两种命篇方式被有机地综合起来了。那种否定《老子》具有以意名篇,而只承认传《老》者仅据上下篇之首句摘取一字以名篇的看法,实在令人难以信服。虽然《道》篇不尽每章表达“道”的观念,《德》篇不尽每章表达“德”的观念,但是《道》《德》二篇的重心无疑分别落实在“道”“德”而概念上。从《韩非子·解老》来看,《老子》二篇确实可分为“德”“道”的思想重心。从章段变迁的角度来看,与“道”“德”相关的章段在从楚简本、韩非本到帛书甲本的演变过程中确实存在聚集的现象。另外,我们不能要求《老子》上下篇的每一章都是按照“道”“德”观念编辑在同一篇中的,因为《老子》文本的演变毕竟是一个具体的历史演变过程,其上下篇内的分章在经过景帝立经之后又很快稳定了下来。有人说“上篇专言道,下篇专言德”,及吴澄据此而批评这种意见“其失甚矣”,这都没有看到《老子》文本形成的复杂性,特别没有看到景帝立经对于《老子》文本所产生的巨大作用。回过头来看早期《老子》文本演变,可以肯定,帛书二本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而景帝立经本即是以之为基础的。随着景帝立经本的诞生,《老子》文本的基本框架(包括篇序和章段的编连次序)也就从此稳定下来。
2.从汉简本到严遵本:立经诸本及《德》前《道》后篇序的确定
《老子》之《德》前《道》后的篇序,从战国晚期一直保持到西汉晚期,汉简本和严遵本均为此一篇序。北大藏汉简本与帛书本的最大不同在于,它是在立经的意识下被裁划为44章和33章的。其全经的总章数及上下篇的章数,都是人为设定的,并且都与汉代的宇宙论及“天地—阴阳”的哲学观念大有干系。
汉简本《老子》很可能即是景帝立经本的复抄本。所谓景帝立经本,见于释道世的《法苑珠林》。该书卷55《破邪篇第六十二》引《吴书》曰:“(阚泽对孙权曰)至汉景帝以《黄子》、《老子》义体尤深,改子为经,始立道学,敕令朝野悉讽诵之。”景帝(前156—前141在位)立《老子》为经,虽然在主观上与窦太后个人喜好黄老大有干系,但是在客观上乃汉初黄老思潮深入发展的结果。顺便指出,现在有许多人称帛书二本为经,这个看法是不正确的,因为直到景帝方始立《老子》为经。“《老子》立经”,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只有在此一概念下,我们才可以真正地使用《老子》“篇序的确定”概念,因为“景帝立经”的绝对权威性可以从根本上予夺此一次序:或肯定而强化之,或否定而变更之。
在帛书本和汉简本之间还存在着邻氏、傅氏、徐氏三家本。《汉书·艺文志》曰:“《老子邻氏经传》四篇。(姓李,名耳,邻氏传其学。)《老子傅氏经说》三十七篇。(述老子学。)《老子徐氏经说》六篇。(字少季,临淮人,传《老子》。)刘向《说老子》四篇。”邻氏、傅氏和徐氏三人都在严遵和刘向之前,而三家经传或经说在当时无疑很重要,故见藏于中秘,录于《汉志》。清人姚振宗说:“本书《外戚传》:‘窦太后好黄老言,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是当文、景、武帝之初,黄老之学最盛。此邻氏、傅氏、徐氏三家,当在其时。”姚氏的意见是比较合理的,实际上《老子》的立经就在景帝时期,而邻、傅、徐三氏很可能即是景帝至武帝初期传《老子》的博士。进一步,在这三家传本中,笔者认为徐氏《老子》抄本可能距离汉简本最近,而邻氏抄本则最远。不过,从立经的角度来看,这三家传本同源,且其篇章结构及其抄写形式均应当同于或十分接近于景帝立经本。
此外,保持《德》上《道》下篇序的本子还有严遵本。严遵本属于子书性质,晚于汉简本,不过比刘向本稍早。严遵本不见于《汉志》,显然它未能入藏中秘,其重要性在当时显然不及邻、傅、徐三家本。今本《老子指归》在文本上只保留下来《德》篇部分。根据《君平说二经目》,严遵本上下篇的章数分别为40和32,是在汉简本的基础上重加设定和裁划的结果。
3.刘向定著本:上《道》下《德》的篇序及其变更的原因
《老子》篇序的更变应当发生在西汉成帝(前32—前7在位)时期,具体见之于刘向定著本。或者说,刘向本即是今天所知的最早以《道》前《德》后为篇序的《老子》本子,此前一直是按照《德》前《道》后的篇序抄写的。刘向本的篇第先后(《道》前《德》后)及其章数构成(上篇37章、下篇44章,共81章),刘歆的《七略》有明确的记述。
这里存在一个问题,为何刘向在西汉晚期改变了《老子》篇第的先后,而将《道》篇置前,《德》篇置后呢?而这一问题又牵涉到另外一个学界曾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是帛本篇序在前而通行本篇序在后,还是通行本篇序在前而帛本篇序在后呢?还有第三种可能性即高亨、池曦朝所云,这两种篇序从先秦至汉初并行不悖。在笔者看来,主张通行本篇序在前,或两种篇序在先秦至汉初并行的看法,在论证上的最大缺憾是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而几乎流于单纯的猜想或片面的说理而已。这些猜想,老实说,不值得作特别的批驳。目前我们应当承认,首
先,最初《老子》很可能既不存在《道》先《德》后,也不存在《德》先《道》后的篇序,此点参看郭店楚简本即可以明白。其次,从战国晚期至汉初,逐渐形成了《德》先《道》后的篇序,这具体见之于帛书本,不过在韩非子那里可以找到比较明显的根源。在帛书本的基础上,通过景帝立经从而形成了《老子》的定型本。最后,在西汉后期,由刘向将篇序改为上《道》下《德》,并定著为二篇八十一章。而刘向本即是各通行本的来源。
回头再看刘向为何改变《老子》篇序的问题,笔者认为,其原因和依据有四。其一,自武帝“罢黜百家,表彰六经”和重用儒术之后,《老子》的经学地位即发生动摇,而且很快从经书性质转变为子书性质。在此形势下,就需要从文本和解说两个方面改变《老子》的权威性。刘向是西汉后期最为重要的儒家经学家,他理应承担起将《老子》还原为子书的重任。《汉志》载录刘向“《说老子》四篇”,与《老子邻氏经说》《老子傅氏经说》和《老子徐氏经说》三书在体例上迥然不同。毫无疑问,在刘向那儿,已将《老子》作为子书来看待了。而刘向将《老子》篇序改为《道》前《德》后,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对传统本子之权威性的挑战。其二,汉简本的上经(《德经》)为44章、下经(《道经》)为33章,以偶数居前、奇数居后的形式表示了尚阴尚柔尚雌之道,与老子的价值观念非常合拍。但是这种章数的构造,与武帝以后高扬的儒家观念相对立,儒家尚天尚阳尚刚,这就必然要求改变上下篇章数的奇偶性质。其三,在周代以来的传统观念中,“上”(“前”)一般表示天、阳、刚,“下”(“后”)一般表示地、阴、柔,这也要求将上篇设置为奇数章,而下篇设置为偶数章。其四,《老子》一书的逻辑起点及其思想重心无疑首先建立在“道”的概念上,其次才是建立在“德”的概念上。而如果将《道》篇置前、作为上篇,《德》篇置后、作为下篇,那么从逻辑上来看,这就与《老子》的思想系统更加符合。“道”先“德”后的逻辑次序,在《老子》通行本第38章“失道而后德”一句中已经完全表述出来。与此相关,在先秦至西汉的文献中经常可见“道德”连言而未见“德道”连言之例,这种现象也可能强化了“道”应当优先于(或重于)“德”的观念。这最后一个原因,在笔者看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一点,唐宋的学者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意识到了。论述至此,还有一个理论问题在此需要稍加说明。笔者虽然反对将“道”“德”在思想逻辑上的先后直接当做《老子》在文本实际上之篇第先后的做法,但是并不反对这一思想逻辑迟早会影响到《老子》之篇序变动的看法。这里的要害在于,一方面我们需要将早期《老子》文本看作一个“演变”和“发展”的过程,另一方面还应当在现有的证据面前设定(而不是单纯出自逻辑上的推想)其文本发生演变前的相对起点。这也即是说,我们在分析相关问题的时候,在方法论上应当遵从“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一方面应当尊重历史,不能单纯以逻辑来取舍和决定历史,另一方面又要以逻辑来筹划和检视历史,并看到逻辑在历史运动中释放出来的巨大力量。宁镇疆说:“现在看来,正是这种‘道’主‘德’从关系才最终导致《老子》篇序颠倒成今本的样子。”尽管他的看法不够全面、深刻,但是这个观点还是比较合理的。在现实的层面,目前的证据表明,正是由刘向将《老子》篇序颠倒为《道》先《德》后而定著之的。
此外,还需要注意,《老子》的篇名虽然很早即已具备《德》《道》或者《道》《德》之称,但是在整个西汉至东汉,其书名仍称为《老子》,而不叫做所谓的《道德经》。同时,以子书而立经、称经,这在名实上即内在地包含着一定程度
的自相矛盾。
三、从“成篇”的层面看《老子》章段的演变和
章数的设定《老子》一书由上下二篇构成,而每一篇又由若干章段组成。所谓“成篇”,包括上下篇的裁划、上下篇的章数设计和每章在篇中的位置及其与上下章的关系等内容。上文已经指出,至迟从郭店简本甲组开始,《老子》一书就已经具备了二篇的形式。而《老子》上下篇被称名为“德”“道”,并相应地重组和集中有关章段,这是与古典时期的分派活动同时展开的。而自韩非本开始,《老子》的篇序可能已经是《德》前《道》后了。
1.楚简本甲组和韩非本的篇章构成
由于郭店楚简本的存在状态不甚清晰,因此这三组竹简原本包含了多少个章段,这是目前难以知道的。同样,韩非本亦是如此。不过,从楚简本的分章(三组1700余字共计33章)及帛书甲本的墨丁情况来看,我们完全可以断定,先秦至汉初《老子》的章段划分当较汉简本或刘向本更为琐细。如果以五千四百余言为计,那么其分章无疑将远多于77章或81章之数。
就章段的编连和组合来看,郭店《老子》甲组基本上不同于帛书本或通行本。郭店《老子》甲组共有21章,但是其中只有两章,即同于通行本的56、57章连续抄写在一起。另外,通行本第32章,楚简本甲组分作两章连续抄写;通行本第17、18两章,丙组合抄为一章。而韩非本上下篇所包含的章段,与通行本亦有很大的差异。《韩非子·解老》所涉《老子》章段依次为同于通行本第38、58、59、60、46章和第14、1、50、67、53、54章。在承认已分为上下篇的基础上,据此可作如下推断。其一,韩非本上篇可能已称名为《德》篇,第38章很可能居于上篇的篇首;下篇可能已称为《道》篇,第14章很可能居于篇首(第1章在第14章后)。其二,《解老》所引上篇诸章均在通行本的《德》篇部分,而所引《道》篇文本一共有五章,但只有三章处于通行本《德》篇之中。与帛甲相较,这虽然说明了韩非本《德》篇的章段构成与之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及《道》篇与之具有很大的相异性,但是我们还不能由《解老》所引前五章均在通行本《德》篇之例,即遽然断定韩非本上篇的全部章段俱是如此,而应当设想它仍然存在着部分文本同于通行本《道》篇章段的那种可能性。其三,在总体上,虽然韩非本上下篇所包含的章段次序与通行本不同,但是对比楚简本,它同于通行本章段编连的情况在逐渐增多,如《德》篇第58、59、60章及《道》篇第53、54章在《解老》篇的引述中是先后相连的。不过,综合起来看,韩非本仍在通往帛书本的途中:尽管它在章段编次上更为趋近后者,但是距离后者的形成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
2.帛书甲乙本的成篇观念及帛甲的墨丁符号
帛书甲乙二本在文本抄写上存在一些差异,帛甲的分篇符号作墨丁,乙本作齐行的矩形墨块,并画于天头上。甲乙二本的句读符号均作角形(“┖”),居于一行的右侧。此种符号甲本众多,而乙本却很少。与甲本相较,乙本的成篇意识
似乎有所增强。至于帛甲的分章符号,其含义现在仍值得重点讨论。
帛甲上篇(即《德》篇)现存18个墨丁符号,但是乙本及甲本下篇(《道》篇)除篇首一例外,余皆不存在此种符号。甲本《道》篇篇首的墨丁符号无疑起着分篇的作用,而《德》篇(即上篇)的18个墨丁首先起着间隔文本的作用,至于它们是否也起着分章的作用,学界尚小有异议。原释文者曾说:“通行本分八十一章,帛书乙本不分章,甲本有些段落前有圆点标志,由此可看出古今本段落分合的某些异同。”针对“罪莫大于可欲”一句前的“·”,原释文者又说:“罪上原有圆点,是划分章节之符号,惟此类符号今已残缺不全,不能藉以恢复《老子》分章之旧观。”这是以墨丁(即小圆点)为分章符号,这个看法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可。但是这一看法无法(或者没有)解释如下两个问题:其一,在五千四百余字的帛甲《老子》中,为何只有18个所谓分章小圆点,且均集中于上篇的前半部分呢?其二,在这18个小圆点中有一些与通行本的分章并不对应,如果将这些帛书小圆点完全看作分章符号,那么这是否符合抄写者的本意呢?毫无疑问,在此需要厘清帛本是否分章,及如果存在分章,那么其分章的依据又是什么的问题。戴维曾说:“甲本圆点标志与其它篇的圆点标志同而不同,同者同为简椟〈牍〉篇章的标志,不同者,甲本中的圆点标志尽可看成是疑点或干脆说是错简的标志。”现在由于有楚简本及汉简本(特别是前者)的对照,我们因此完全可以断定这些小圆点并非所谓“疑点”(所谓由帛书抄手在重编散简或错简的过程中点下的,其用意在于存疑)。依笔者意见,它们很可能是在重组《老子》文本的过程中受到新旧观念的交互影响而导致的:从帛书甲本到乙本,编者倾向于强调和突出成篇与成书的观念,但是与此同时,帛甲的编连显然又是以旧有的章句为基础的,于是抄手就有意地保留了那些在他看来仍然有必要保留下来的墨丁符号,以分别上下文。在这些被有意保留下来的墨丁符号中,有12个正好位于通行本某章的章首,有6个则居于通行本某章的中间。而在这些位于通行本某章中间的墨丁,有2个与楚简本分章相应。在同于通行本第46章的中间,帛甲在“罪莫大于可欲”前有一墨丁,而楚简本甲组仅抄有其下一段文字。在同于通行本第52章的中间,帛甲在“塞其”前有一墨丁,而楚简本甲组仅抄有其下一段文字。这两个例子说明,帛书甲本的编连是以此前之旧章句的划分为基础的,具有继承性。由此推论,这些墨丁在《老子》文本的重新编连过程中对于旧章句起着继承、保留和标识的作用,当然这也表明了编者对于新章句的形成存在一定的疑虑。不仅如此,而且在同于通行本第46、52章前帛书甲本亦有一墨丁;而对于章首的这两个墨丁,汉简本都作了保留,但是没有保留章段中间的那两个墨丁。这不仅说明了汉简本是对帛本分章活动的延续,而且反过来证明了居于章段中间的那两个墨丁在帛本中确实起着间隔文本的作用:虽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存疑意义,但是在本质上它们是为文本的重新编连服务的,而不是所谓错简的标志。从《老子》文本的演变及帛本的“成篇”观念来看,帛甲的墨丁一方面确实具有分章的功能,但是另一方面又不必像汉简本或通行本那样需要严格分解章段,并悉数点上墨丁。这也即是说,帛书本的编辑观念重在书篇的构造和成型,而不在于具体章段的分解。《老子》经过不断的演变,至于汉初,其篇章的构成已趋于颇为稳定的形态。与通行本相较,马王堆帛书甲乙二本可谓成型形态的《老子》文本,其中帛甲的抄写时间更早,意义更为重大。除了《德》前《道》后的篇序差别外,帛本的文本编连次序与通行本基本相同。所不同者,唯通行本第41章,帛书本将其置于第40章前;通行本第80、81章,帛书二本在第67章前;通行本第24章,帛书二本
在第22章前。对于这三处文本位置的变迁,原释文者曾说:“寻绎文义,其顺序较通行本合理。”其实,这个判断泥于帛书本的发现,而未必尽是!通行本第24章,帛本原在第22章前,这两章在文句及内容上比较相近。从“同义相聚”的法则来看,帛本的抄写顺序看似较为合理。不过通行本第41章,帛本原在第40章前,反复寻绎上下文,实在看不出帛本有何优越于通行本之处。而通行本第80、81章,帛本原在第67章前,通行本则将它们移置于《德》篇的末尾,从而在结构上与“小国寡民”的目的论相应。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例文本编辑的提高和改进的例子,较之帛本原来的次序更为合理。
3.立经意识下的篇章观念:汉简本、严遵本、刘向本的章数设定与《老子》文本的定型
“立经意识”具有广狭义之分。狭义的“立经意识”概念,仅相对于景帝立经本、汉简本和邻氏、傅氏、徐氏三家本而言。而广义的“立经意识”概念则包括严遵本和刘向本在内,大体相当于“经学意识”的概念。
北京大学藏汉简本《老子》,是我们讨论相关问题的基点。很容易发现,汉简本的《上经》(《德》)和《下经》(《道》),在文字顺序上完全与严遵本、通行本相同,并且在章段的裁划上也基本一致,偶有例外。很容易看出,严遵本和通行本继承汉简本的痕迹是非常清晰的。刘向本(参照通行本)颠倒篇序,其下篇之四十四章即直接承袭自汉简本上经,其上篇之三十七章即源自汉简本下经,不过将其中数章重加裁划而推衍为三十七章罢了。严遵本亦复如是,其上篇四十章,即由汉简本上经之四章并入另外四章而来;其下篇三十二章,亦很可能由汉简本下经之一章并入其另一章而来。由此看来,汉简本是一个十分关键而具有高度权威性的文本。前此、后此,各为《老子》文本在西汉演变的一个阶段。
自景帝(前156—前141在位)立经至武帝“罢黜百家,表彰《六经》”(约当元光元年),为前一阶段。设定《老子》立经在景帝临朝的中期,如此距武帝“罢黜百家”之岁约为15年。韩巍曾说:“《老子》的字体在这批竹书的各种文献中属于相对较早的一种,但仍然明显晚于银雀山汉简,估计其抄写年代有可能到武帝前期,但不太可能早到景帝。”笔者比较赞同这一论断。设定汉简本的抄写就在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前后,由此推断,这个本子很可能即直接源自景帝立经本,而为其复抄本;且论其抄写时间,当在武帝“罢黜百家”之岁前后。所谓“罢黜百家”,就是朝廷将《老子》等书从学官罢黜,废经而归子,从此《老子》又回到了其子书的身份。从朝廷“立经”的角度并比照《周易》的立经来看,处于“立经”中的《老子》本子,其实已经完全具备所谓“定型”的形态。一方面,北大汉简本在竹简形制、书写形态和篇章裁划上都十分整齐和标准;另一方面,“上下经”的题称足以表明它既是汉初黄老思潮不断蔓延的最终产物,也是国家意志在意识形态上的直接呈现。当然,这两个层面是紧密地关联在一起的,它们共同构成了立经本《老子》的权威性,从而成为设教于官学的根据。由此,笔者断定,北大汉简本(景帝立经本的复抄本)其实就是一个定型化的标准本子。《老子》文本在立经的同时即被定型化,因为它需要高度的定型化。汉简本《老子上经》和《老子下经》,即具体地展现了它在当时是如何被定型化的。
自景帝立经到西汉后期,属于西汉《老子》文本演变的后一阶段。此一阶段即为《老子》文本的定型期。所谓“定型”的概念,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其理解为文本在历史中的静止不动或一成不变,不再发生任何变化,而应当将其理解为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获得某种确定的文本形态和格式。这里所谓特定的历史背景,是指在西汉浓厚的经典意识的笼罩下,前期表现为黄老思潮的盛行,中后期则表现为儒术的独尊。综观帛书本、汉简本、严遵本、通行本(河上公本、王弼本)和想尔本,《老子》文本的定型因素在笔者看来主要包括三个:其一,上下二篇的划分及《道》《德》篇序的先后;其二,上下篇各自之文本(章段)抄写的先后;其三,全篇、上下篇章数的设定及具体章段的裁划。这种宏观的文本框架,确定了《老子》文本的基本结构(分篇、篇序、章数、分章等)。其次才是所谓的异文。依笔者陋见,在帛书本之后,异文的存在其实并不影响《老子》的定型与否。景帝立经本是第一个定型本(汉简本是其复抄本),严遵本和刘向本(通行本)都是在这个本子的基础上再作章数设计和章段裁划的结果,而成为西汉后期的两个定型本。相比较而言,刘向本的影响更为深远,其重要性无疑大大超过了严遵本。
自武帝“罢黜百家”之后,《老子》即进入了后经学时代(但暗中仍然笼罩在儒家的经学意识中),立经本(汉简本)存在的合法性也随即遭到了严重的挑战。这种挑战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老子》从经学意识或官方意识形态上被打落下来,废经而归子,一个是其文本结构的相应改变。汉简本《老子》是一个经学样式的文本形态,不过在武帝元光元年废经归子之后,这种样式的文本形态随即处于否定和瓦解之中。而这一点就为严遵本和刘向本的出现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再者,汉代诸家学说均以天道观为思想统贯,宇宙论意义上的天道观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文本的构造和内容的生成。在笔者看来,西汉《老子》文本的确定和定型(或再确定和再定型),即受到当时之天道观(或宇宙论)的深刻影响。西汉的宇宙观在武帝太初元年(前104)经历了一次重大的变革,浑天说取代了盖天说;相应地,太初历取代了颛顼历。这种变革是空前的,严重地影响着西汉中后期的思想、文化和各种制度的生成。在笔者看来,正是从盖天说到浑天说、从颛顼历到太初历的改变,带来了《老子》文本在章数设定上的巨大变化。这个变化既非自然的,也非随意的,而是大有深意的章数设定及其相应的文本裁划的结果。先看严遵本。严遵本篇第及其章数设定(由此关涉章段的裁划)的观念和依据,具体见之于《君平说二经(篇)目》。从《说目》来看,严遵本总章数设定的依据是“以阴行阳”,即以阴八乘以阳九而得72首(“首”即“章”义);其上下篇章数设定的依据是“以阳行阴”,即将阳九先分为五、四两数,再分别乘以阴八,而得上篇40首、下篇32首。从总体上看,严遵本章数的设定涉及天地(上下)、阴阳的概念,而以“一阴一阳之谓道”为原理。再看刘向本。刘向将《老子》定著为二篇81章,这首先是受到太初历八十一分律历制(黄钟一龠九九之数)严重影响的结果;而上下篇之所以分为37章和44章(37∶44),则是依照中数五六之比(5∶6)而裁定的。八十一分日数与中数五六,在刘歆的三统历(参见班固《汉书·律历志》)中是两个基本数字。而《三统历》及《谱》,乃刘歆继承其父刘向的《五纪论》而“究其微眇”的结果。三统历以太初历为基础,而与浑天说的完善阶段相对应。最后看汉简本。汉简本题有“经”字,这个本子应当来自武帝元光元年之前的景帝立经本。即使不是如此,它也应当在太初改历之前。太初历以浑天说为宇宙论原理。在太初改历之前,汉朝采用的是颛顼历。颛顼历在宇宙论上属于盖天
说。汉简本《老子》就是以盖天说为宇宙论背景的。汉简本为什么设定总章数为77,上下经章数为44和33?笔者在此提供一种可能性的答案,而这种可能性的答案不是从概率,而是从合理性来说的。按照汉人的称数法,笔者先将“77”“44”和“33”三数转化为“七”“四”“三”来作解释。在汉人的意识中,数“七”具有表示北斗四七宿(二十八宿)的宇宙论涵义;“四”“三”二数,可以通过盖天说的“天三地四”说(天圆地方的盖天说,以径一为度,则外方的周长为四,内圆的周长为三。)而产生出相应的数理法则。
总之,无论是汉简本、严遵本还是刘向本,都与西汉的宇宙论哲学(或“天地—阴阳”哲学)密切相关。汉简本体现了盖天说的基本宇宙尺度(“天三地四”或“阳三阴四”),而刘向本体现了浑天说(三统历)的基本宇宙尺度(即九九八十一分律历及中数五六)。比较不同的是,严遵本虽然与汉人的宇宙论原理大体一致,但是其章数的具体设定并非直接源自盖天说或者浑天说的数理尺度,这是我们需要注意的。
进一步,鉴于在武帝时期西汉的意识形态和宇宙论经历了巨大变化,笔者认为,定型期的《老子》应当分为两种类型或者两个阶段,即经学化的《老子》本子和子学化的《老子》本子。前者以景帝立经本为代表,后者则以刘向本为代表。北大汉简本及《汉志》所载邻氏、傅氏和徐氏三家本,都应当源自景帝立经本。当然可以设想,它们彼此间存在一些异文,但是在基本框架上是相同的。“经说”之体,已见于帛书《五行》,它先分解经文,然后依经说义。其中的“说”,既包括文字训释和文义的解释,也包括文本蕴义的阐明和义理的引申。经说之体与章句之学有同有异:同者,二体均有章句的裁划,只不过前者没有后者讲求之严;异者,前者以蕴义的阐明和义理的引申为特点,后者则以分析句义和概括章旨为特征,而且通常比较简明扼要。章句之体,可以参见赵歧的《孟子章句》和《河上公老子章句》。总之,邻、傅、徐三家本俱是景帝立经本的复抄本,它们之间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对经文的解释差异上,而在经文自身之篇序、章数设计和具体章段的裁划上则很可能是相同的。
刘向本是各通行本的直接来源,而通行本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刘向本。在汉简本和刘向本之间还存在严遵本,它也是子学化的本子。今传严遵本有两个版本,六卷本题名为《道德指归论》,七卷本题名为《道德真经指归》,后者收录在《道藏》中。《道藏》本每篇前均载有经文,即今传所谓严遵本。将《老子》称为《道德经》,这是《道藏》本的通例;其实,严遵原本既不称为《道德真经指归》,也不称为《道德指归论》,而是称名为《老子指归》,这一点可以参见晋人陈寿《三国志·秦宓传》和常璩《华阳国志·蜀郡士女》。严遵本《老子》篇序原为《德》上《道》下,《道藏》本改为《道》上《德》下,这可能是受到通行本《老子》篇序影响的结果。又,《道德真经指归》前载《君平说二经目》,且篇中“经”字多指称《老子》。按,如果我们认可《君平说二经目》为严遵本人著作的话,那么此篇题必为后人所改称,其实应作《说二篇目》或《说目》,《津逮秘书》本、《学津讨源》本即作《说目》。在《说目》中“经”字凡14见,均指《老子》而言,其实这14例“经”字皆当作“篇”字。何以知之?严遵《指归》“经”字达30余见(除去《说目》14例),然不过“经天”“经世”“经神”之类而已,无一例指《老子》而言者。而且,在汉唐文献中,严遵书均称为《指归》或《老子指归》,
并无所谓“经”称。由此足见《说目》中14例“经”字,原皆当做“篇”字。另外,从当时的时代背景及严遵的性格来看,他不可能,也不会将自己所改编的本子称名为“经”的。
四、汉简本、严遵本、刘向本(通行本)的
章段分合与章界的确定为了比较和讨论汉简本、刘向本《老子》的章段分合与章界的裁划,笔者在此预先设定通行本可以代表刘向本(尽管未必十分确切)。汉简本和刘向本(通行本)章数的多少,首先是一个人为设定的问题,但是在文本演变的过程中又与具体的章段裁划有关,且落实在具体的章段裁划上。通过比较,我们将看到,这两个本子在章段裁划上既存在合二为一或者一分为二的不同,又存在具体章界划分的差别。就汉简本与通行本章段的分合及其具体章界的裁划,韩巍已作了梳理和简略的分析。
1.汉简本与刘向本(通行本)之章段的分合
关于汉简本与刘向本(通行本)章段的分合情况,一种是汉简本的一章,通行本分为二章或三章。汉简本第42章、第50章、第73章,通行本均裁划为二章,第60章则为三章。另外一种情况是汉简本的两章,通行本合为一章。不过,此种情况仅见一例,即汉简本第27、28两章,通行本合为第64章。总之,相对于刘向本(通行本)而言,汉简本一共有五例六章发生了分合,其中二例在《德经》,三例在《道经》。在《德经》的二例,一例由一章分为二章,一例由二章合为一章:二例相抵,刘向本(通行本)《德》篇的章数仍然保持44章不变。在《道经》的三例,二例由一章分为二章,一例由一章分为三章:三例相加,刘向本(通行本)《道》篇的章数由33衍变为37。同时,经过刘向的定著,《老子》全书的总章数由汉简本的77章演变为81章,而这种章数的增加直接体现在《德经》的33章被推衍为37章上,并且只是其中的三章被分解为七章而已。2.汉简本与刘向本(通行本)之章界的确定
汉简本与刘向本(通行本)的相关问题,直接体现在汉简本第22、23章(对应通行本第58、59章)及第69、70章(对应通行本第28、29章)的章界裁划上,也即“方而不割,廉而不刖,直而不肆,光而不耀”四句及“大制无畍(割)”一句的上下章归属上。比照诸本,可知“方而不割”四句在汉简本中的裁划位置是不恰当的,本应属上章;相对来说,通行本将其归入第58章,这是颇为合理的。“大制无畍(割)”一句,汉简本在第70章章首,下接“将欲取天下而为之”一段文字(对应通行本第29章),但是通行本将其编在第28章末尾,并在“将欲”前增一“故”字,从而与上文构成了因果关系。从文意来看,汉简本將“大制无割”句划入第70章,在笔者看来是比较恰当的。
以上诸例,韩巍均已指出。不过,在优劣评判上,笔者与韩氏的意见不尽相同。大致说来,汉简本与通行本的分章及章界裁划各有优劣。从楚简本到帛书甲本,《老子》的分章较细、较明确,依“思想单位”(“文义单位”)而确定“文本单位”(“章”);从帛甲到帛乙,以“成书”“成篇”的观念为主导,《老子》在大力调整章次之余不再强调文本的章界,至少在书写形式上似乎消除了章段的界线;随后
在“立经”和“传经”的背景下,《老子》文本的章界又重新得到了恢复或者新的裁划,汉简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刘向定著81章本,乃是对汉简本分章活动的延续。而汉简本及刘向本(通行本)章段的分合及章界的裁定,应当在此编辑观念下来作理解。通过上文的考察,可知它们在章段的分合及章界的裁定上各有优劣,一方面这是难以避免的现象,另一方面我们应当宽容地看待。
3.严遵本与汉简本的关系:文本继承与章段合并
根据《说目》,严遵本共分72章,上篇(《德》)40章,下篇(《道》)32章。今传本仅存上篇40章。关于严遵本与汉简本的文本关系,笔者在此只谈两点。
第一,严遵本的篇章裁划应当是建立在汉简本的基础上的。这里有三条证据。一者,“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三句,严遵本在《方而不割》章之章首,下与“治人事天莫如啬……长生久视”一段共章,但是上不与“其政闷闷……其日固久”一段共章。这一点,正与汉简本相同,参见汉简本第22章。而在帛书二本中,“方而不割”前均有“是以”二字,足证“方而不割”三句在帛书本中连上文读,即连“人之迷也,其日固久矣”读。帛书本的章句划分,亦见于通行本。这里,笔者暂不评论“方而不割”三句属上读或属下读的是非然否,而只想藉此肯定严遵本与汉简本具有密切的关系。二者,严遵本第38章(《柔弱于水》)由“天下莫柔弱于水”和“和大怨必有余怨”两段文字组成,汉简本第42章也是如此。而在此前的帛书本中,它们只是连抄在一起的,是同章还是分章,目前尚无由得知。在通行本中,这两段文字十分明确地分为二章,即第78章和第79章。如果在汉初的传《老》背景中,这两段文字是分章的,那么这一章是严遵本有别于诸本而直接继承汉简本的有力证据。三者,比较二本,严遵本上篇只是对汉简本上经的44章作了单纯的合并,在方法上非常简单。这也似乎显示出二本之间具有直接的先后关联。可以设想,既然汉简本就是景武之间的立经本,那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结果则是普通人也很易容读到它,严遵当然亦不在例外。由此,严遵利用汉简本而重编新本,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此外,还有一些二本在文句上继承的特别例子,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顺便指出,这些证据也大大增强了《老子指归》本为西汉典籍的可能性。
第二,在汉简本的基础上,严遵本采取了单纯的章段合并方法,将汉简本上经的44章合并为40章,下经33章合并为32章。在此,我们当然会产生一个疑问,为何严遵在此只采取单纯的文本合并方法呢?这主要是由他所设定的新编本上下篇的章数均少于汉简本所导致的。由于《老子指归》的下篇已失传,我们已经无法准确地知道是汉简本的哪两章被合并为严遵本之一章的。而严遵本的上篇对于汉简本的章段合并是这样的:汉简本的第2、3章,合并为严遵本第2章(《得一》章);汉简本的第20、21章,合并为严遵本的第19章(《以正治国》章);汉简本第27、28章,合并为严遵本的第25章(《其安易持》章);汉简本的第31、32章,合并为严遵本的第28章(《天下谓我》章)。相对于刘向本(通行本)而言,从章段的分合来看,严遵本毫无疑问更接近于汉简本。
总之,早期《老子》文本的演变呈现出历时性的特征。通常说来,西汉诸本之间具有先后的继承和分别关系,这也即是说,《老子》文本的演变,遵循就近
靠前的继承和相异原则:通常,汉简本更加靠近帛书本,而严遵本、刘向本(通行本)则更加接近于汉简本(其中严遵本的近似度更高)。它们在文本上的变化,往往是相对于此前最为靠近的那一个本子而言的,而不是相反。这一点,如果联系一章之具体文句的变化来考察,那么就会表现得更为清晰和明白。顺便指出,刘向本与严遵本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它们都是在汉简本的基础上直接演变过来的。另外,我们也看到汉简本同于楚简本,或者刘向本(通行本)、严遵本直接继承帛书本或楚简本的例子,这是由于抄手参考了多个抄本而予以取舍的结果。至于景帝立经本(包括邻氏、傅氏、徐氏三家本)、汉简本及其后的严遵本和刘向本,其分章及其章界的裁定,还与传抄者对于《老子》文本的总章数及上下篇章数的设定大有关系。
五、结论
早期《老子》文本的“篇”“章”是如何演变,及如何成型和定型的?通过上文的研究,其答案已经变得很清楚了。
第一,《老子》的成篇和分篇时间甚早,在战国中期已明确地分为上下篇(参见楚简本甲组);而《老子》篇题的出现应当设想为一个过程:“德”“道”的题意虽然在《韩非子·解老》中已得到了初步的显现,但是直到帛书本才得以完全展现出来。帛书乙本篇末分别题有“德”“道”二字,这是《老子》形成篇题的下限。从整体上来看,楚简本三组的章段连属绝大多数与帛书本迥异;但是从具体章段来看,楚简本的一章完全同于汉简本的一章,或者其二章合为汉简本的一章(除了一例一章别为通行本的二章外)。韩非本则介于楚简本与帛书本之间。比较楚简本和帛书甲本,可以推断《老子》的分章一直到汉初都保持了高度的同一性和稳定性。由此,可以认为先秦至汉初的《老子》文本尚处于“自然分章”的阶段。所谓“自然分章”,即处于或保持章段创作的原初状态,而没有经过人为的再次编合或分解。对应地,所谓“自然章段”即指章段(文本单位)的裁划是建立在单一的文义(思想单位)基础上的,而这些章段在“思想单位”和“文本单位”的意义上均具有原子性。不过,在笔者看来,“自然分章”的概念在文本实践上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因为包括楚简本三组在内的早期《老子》文本具有明显的主题,而在同一主题的要求下,这些章段的聚合成篇就很可能不是完全自然的,而包含了较强的主观意图。这也即是说,即使具体章段的生成是自然的,但是在先秦至汉初,这些章段被聚合成所谓上下篇,则未必是自然的。第二,帛书甲乙二本为《老子》的成型本,而汉简本为其定型本。在早期《老子》文本的演变中,帛书甲本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它奠定了其后诸本的基础。就具体章段来看,帛书本各章虽然仍属于“自然分章”,但是相对于楚简本和韩非本而言,其人为分合和编连的痕迹大增,尤其各章段间的前后编次及连接显非自然的。而且,由于帛书本奠定了其后诸本的基础,这其中很可能意味着具体章段的新裁划(从帛甲到帛乙,这种意味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因此即使在单个的章段之内,它也未必是完全自然的。
《老子》文本的定型开始于景帝立经本。景帝立经本是在帛书本的基础上从篇序、分章和章序等方面再予以标准化和权威化,从而定型化的结果。景帝立《老子》为经,距离武帝“罢黜百家,表彰《六经》”的元光元年约为15年。由此推断,北大藏汉简本及《汉志》所载邻氏、傅氏、徐氏三家本都很可能是景帝立经
本的复抄本;而汉简本的发现,即重新展现了这个定型本子的具体样态。
第三,《老子》的定型,还与其篇章数的设定关系密切。根据《论衡·正说》篇,一个立经文本的篇数和章数的多少,在汉代经师们看来通常包含着所谓天道观(宇宙论)的“大义”。严遵本、汉简本和刘向本均以“天地—阴阳”的宇宙论为其章数设定的基本原理。而在数理上,严遵本“以阴行阳”得总章数八九72章,“以阳行阴”得上下篇章数五八40章和32章;而刘向本则以三统历(或太初历)日法八十一分数为总章数设定的数理依据,且在继承汉简本分章的基础上,以中数五六之比(5∶6)作为上下篇章数37对44(37∶44)的数理依据。严遵本和刘向本章数设定的数理依据,具体见于严遵《说二篇目》一文和《汉书·律历志》录载的刘歆《三统历》及《谱》,而后者是以刘向的《五纪论》为基础创制出来的。进一步,从合理性来看,汉简本的章数设定可能与盖天说密切相关:中宫斗星及四七宿(二十八宿)均以“七”为单位,这是确定总章数为77的天道依据;而方圆图(圆出于方)的“地四天三”说(见《周髀算经》卷上)则为上篇44章、下篇33章的数理依据。并且,盖天说的方圆图次序(“地四”在前、“天三”在后)及中数五六的次序,本身即决定了二本上下篇章数的先后排列。
第四,“定型”的概念本身并不意味着某个文本是一成不变的;而根据武帝“罢黜百家,表彰《六经》”这一事件,西汉《老子》的定型本应当分为两种类型,即经学化的定型本和子学化的定型本。前者包括景帝立经本及其复抄本(邻氏、傅氏、徐氏三家本和汉简本),而后者则包括严遵本和刘向本。严遵本、刘向本与汉简本在章段的裁划和设计上具有密切的继承关系,其中刘向本与汉简本的关系更为紧密和直接。它们之间的差别在于,一者,身份和地位的转变,即《老子》从“立经”到“罢黜”的转变。武帝元光元年之后,作为黄老学的核心经典,《老子》面临着不得不回归其子书身份的痛苦嬗变。二者,其章数设计所依据的宇宙论模式不同,汉简本《老子》以盖天说,而刘向本则以浑天说为宇宙论背景。天道观或宇宙论的不同,即带来了《老子》文本之章数设计的不同。而章数的设定及其相应的文本裁划,正是《老子》“文本定型”概念的重要内涵!所谓“定型”,从一个角度来看,就是要对《老子》文本予以存在论(或宇宙论)的意义及其数理法则的规范,从而确定其边界和基本结构,建立起高度的权威性来!
最后,刘向定著本对于东汉以来的《老子》诸本产生了深远而巨大的文本影响。随着养生思潮、道教和玄学的兴起,在汉魏之际,这个本子又派生出河上公本、想尔本和王弼本等。这些本子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异文和说解上面,然而在章数设计及章段的具体裁划上均无异于刘向本。况且,这些所谓“异文”,与“说解”之间又具有相互促发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在后世,尤其在唐代重新立经及在吴澄、姚鼐、马叙伦等人的文本反省意识中,《老子》或者被重新定型,或者按照“文义”的原则而作了无定型的章句分解和还原。不过,在笔者看来,吴、姚二氏及马叙伦等辈其实并不知道什么叫做《老子》“文本的定型”概念的。
注释
①整理者说,帛书甲本“抄写年代可能在高帝时期,即公元前二〇六年至一九五年间”,帛书乙本“抄写年代可能在文帝时期,即公元前一七九年至一六九年
间”。参见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编《马王堆汉墓帛书(壹)》之《出版说明》,文物出版社,1980年。②楚简本《老子》,参见荆门市博物馆编《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111—122页。关于郭店一号楚墓的下葬年代,参见湖北省荆门市博物馆:《荆门郭店一号楚墓》,《文物》1997年第7期,第47页。③北大汉简本《老子》,参见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贰)》,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23—162页。关于汉简本《老子》的抄写年代,参见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概说》,《文物》2011年第6期,第53页;韩巍:《西汉竹书〈老子〉的文本特征和学术价值》,《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贰)》,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09页。④高亨、池曦朝推测先秦《老子》存在道家和法家两种传本,道家传本先《道》而后《德》,法家传本先《德》而后《道》。参见高亨、池曦朝:《试谈马王堆汉墓中的帛书〈老子〉》,载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编《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文物出版社,1976年,第112页。⑤这方面的成果较多,不一一列举。关于帛书《老子》发现的意义,徐复观先生曾说清人以下的《老子》校勘和考据“有效的只有十之一、二,其余十之八九,都是枉费精神”。参见徐复观:《帛书老子所反映出的若干问题》,《明报月刊》第114期(1975年6月),第96页。⑥刘氏将《老子》分为196个单元,转见[美]韩禄伯(Robert Henriches):《论〈老子〉的分章》,郭沂、温少霞译,《简帛研究译丛》第2辑,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2页。韩禄伯文,最初刊载于伦敦大学《东方与非洲研究学院院刊》1982年第45卷第3分册。尹氏将《老子》分解为112章,参见尹振环:《帛书老子与老子术》,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5页。尹氏的分法,见尹振环:《帛书老子释析》,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⑦丁四新:《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东方出版社,2000年,第45页。⑧丁四新:《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东方出版社,2000年,第41页;丁四新:《申论〈老子〉文本变化的核心观念、法则及其意义》,《哲学动态》2002年第11期,第12页。⑨李若晖:《郭店竹书老子论考》,齐鲁书社,2004年,第98、100页。⑩宁镇疆:《〈老子〉“早期传本”结构及其流变研究》,学林出版社,2006年,第45页。《史记》卷63《老子韩非列传》。王博:《关于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的结构与性质》,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三联书店,1999年,第158—162页;丁四新:《从简、帛、通行本比较的角度论〈老子〉文本演变的观念、过程和规律》,《楚地出土简帛文献思想研究》第1辑,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31页。郭沂最初认为楚简本是“完整的传本”,后来他作了修正,认为“郭店《老子》有可能并非当时《老子》的全部”。参见郭沂:《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514、515页。尹振环:《〈老子〉篇名篇次考辨——三论帛书〈老子〉》,《文献》1997年第3期,第191页。宁镇疆:《〈老子〉“早期传本”结构及其流变研究》,学林出版社,2006年,第242页。〔宋〕陈景元:《〈道德经注〉开题》,蒙文通辑校《道书辑校十种》,巴蜀书社,2001年,第724页。〔宋〕邵若愚:《道德真经直解·叙事》,《四部要籍注疏丛刊·老子》上册,中华书局,2009年,第291页。〔宋〕司马光:《道德真经论》卷1,《道藏》第12册,文物出版社等,1998年,第262页。肯定《道》《德》篇名的拟定与“道德之意”有直接关系,这是一般的想法。陆德明《经典释文》卷25《老子道经音义》即曰:“道,生天地之先;德,道之用也。”同卷《老子德经音义》曰:“德者,得也。道生万物,有得获有,故名《德经》。”参见〔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汇校》,黄焯汇校,中华书局,2006年,第719、726页。〔唐〕释道世:《法苑珠林》第4册,周叔迦、苏晋仁校注,中华书局,2003年,第1651
页。按,这段话又见于唐释道宣撰《广弘明集》卷1《归正篇》引《吴书》。《法苑珠林》和《广弘明集》分别成书于唐总章八年(668)、唐麟德元年(664)。《史记》卷49《外戚世家》曰:“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帝(景帝)及太子、诸窦不得不读黄帝、老子,尊其术。”例如帛书的整理者将帛本《老子》上下篇分别称为《德经》《道经》,高明亦将其书分为《德经校注》和《道经校注》两个部分。参见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编《马王堆汉墓帛书〔壹〕》,文物出版社,1980年,《出版说明》第1页;高明:《帛书老子校注》,中华书局,1996年。转见张舜徽:《汉书艺文志通释》,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89页。〔汉〕严遵:《老子指归》,王德有点校,中华书局,1994年,第1—2页。《混元圣纪》卷三:“刘歆《七略》:刘向雠校中《老子》书二篇,太史书一篇,臣向书二篇,凡中外书五篇,一百四十二章。除复重三篇六十二章,定著二篇八十一章。《上经》第一,三十七章;《下经》第二,四十四章。此则斠理之初、篇章之本者也。但不知删除是何文句,所分章何处为限?中书与向书俱云二篇,则未校之前已有定本。”参见〔宋〕谢守灏:《混元圣纪》卷3,《道藏》第17册,文物出版社等,1988年,第814页。《道德经集解·序说》:“刘歆《七畧》云:刘向定著二篇八十一章,《上三十四章,《经》下经》四十七章。”参见〔宋〕董思靖:《道德经集解》,《道藏》第12册,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821页。谢、董二氏均为南宋人,前者略早于后者。董氏《序说》“三十四章”“四十七章”,“四”“七”二字当换位。疑刻本致误。宁镇疆:《〈老子〉“早期传本”结构及其流变研究》,学林出版社,2006年,第33—34、241—242页。《汉书》卷6《武帝纪赞》曰:“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同书卷56《董仲舒传》载董子《对策》曰:“《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参见陆德明、陈景元等的相关论述。〔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汇校》卷25,黄焯汇校,中华书局,2006年,第719、726页;〔宋〕陈景元:《〈道德经注〉开题》,载蒙文通辑校《道书辑校十种》,巴蜀书社,2001年,第724—725页。宁镇疆:《〈老子〉”早期传本”结构及其流变研究》,学林出版社,2006年,第247页。顺便指出,宁氏的讨论有两个缺陷,其一,对郭店楚简本的重视不够。郭店本甲组上下篇无论以首句还是从篇意来说,都不具备赋予“道”“德”的篇称。这即是说,汉初《老子》出现《德》《道》的篇题乃是一个历史的产物。在楚简本那里,不存在所谓《道》先《德》后,或《德》先《道》后的篇序争论。其二,宁氏只看到了“道”主“德”从,然而没有看到“德”先“道”后的逻辑力量。“德”先“道”后,这是从主观原则到客观原则,符合韩非子的法家思想,一者《韩非子》一书是完全为人君的统治服务的,二者它几乎不讲宇宙论的问题。而“道”先“德”后,这是从客观原则到主观原则,符合汉人的宇宙论思维。宁氏没有看到,帛本篇序的形成很可能与韩非子施加的影响有关。所谓“德”先“道”后的逻辑力量,在《韩非子·解老》篇中已有比较深入的展现。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编《马王堆汉墓帛书(壹)》之《出版说明》,文物出版社,1980年。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编《马王堆汉墓帛书(壹)》,文物出版社,1980年,第7页。例如许抗生曾说:“乙本不分章,甲本用圆点符号分章(但已残缺,无法复原)。”参见许抗生:《帛书〈老子〉注译与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37页。戴维:《关于帛书〈老子〉甲本中的圆点标志》,《帛书老子校释》,岳麓书社,1998年,第33页。笔者曾有相关论述,参见丁四新:《郭店楚墓竹简
思想研究》,东方出版社,2000年,第44—46页。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编《马王堆汉墓帛书(壹)》之《出版说明》,文物出版社,1980年。“同义相聚”的原则,由姚鼐正式使用。姚鼐根据“文义”的标准,重新调整和分合《老子》的章段。同义者相聚,不同义者相别。参见〔清〕姚鼐:《老子章义》,《四部要籍注疏丛刊·老子》下册,中华书局,1999年,第1405—1416页。韩巍:《西汉竹书〈老子〉的文本特征和学术价值》,《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贰)》,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09页。〔汉〕严遵:《老子指归》,王德有点校,中华书局,1994年,第1页。《汉书》卷21上《律历志》。参见拙文《论〈老子〉严遵本、刘向本(通行本)、汉简本的总章数及上下篇章数的组织原则和数理法则》。该文曾在华中师范大学召开的“道家道教与生态文明”学术研讨会(华中师范大学道家道教研究中心主办,2014年5月31日—6月1日)上及在北京大学召开的“混沌与秩序:道家哲学及其现代语境”学术研讨会(北京大学哲学系,2014年7月4—6日)上发表过。对于严遵的《指归》及其《总序》《说目》,学界曾认为它们是伪作,郑良树等则认为是严遵本人所作。笔者从郑说。参见郑良树:《论严遵及其〈道德指归〉》,《老子论集》,台北世界书局,1983年,第143—172页。在朝廷将《老子》还原为子书的背景下,严君平是不应当仍尊称其为“经”的。扬雄《法言·问明》曰:”蜀庄之才之珍也,不作苟见,不治苟得,久幽而不改其操,虽隋、和何以加诸?”《汉书·王贡两龚鲍传》曰:“其后谷口有郑子真,蜀有严君平,皆修身自保,非其服弗服,非其食弗食。”严遵为人处世十分谨慎。另外,《汉书·艺文志》没有载录严遵的《老子注》和《指归》二书,显然严遵本《老子》在地位上无法与邻氏、傅氏、徐氏三家本相比类。韩巍:《西汉竹书〈老子〉的文本特征和学术价值》,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贰)》,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11—214页。严遵本继承汉简本的特例,韩巍已经注意到了,但是他没有分析其在文献学上的意义。参见韩巍:《西汉竹书〈老子〉文本特征和学术价值》,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贰)》,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14页。高明:《四部要籍注疏丛刊·老子》之《前言》,中华书局,1998年,第2—4页。〔元〕吴澄:《道德真经注》卷1、卷3,《道藏》第12册,文物出版社等,1988年,第780—820页;〔清〕姚鼐:《老子章义》,《四部要籍注疏丛刊·老子》下册,中华书局,1999年,第1405—1416页;马叙伦:《老子核定文》,《老子校诂》下册,文物出版社,1974年,第643—674页。
第10期(总第214期)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No.1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