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汇报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书本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做好摸底工作: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除学杂费等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主要做法是:1、召开家长会,通过家长会向家长、学生宣传各项资助政策;2、发放宣传表册,通过发放教体局印发及学校资助办公室制作的宣传页,宣传扶贫政策;3、在班级班务栏、教室门口、校园宣传栏张贴宣传资料,向学生宣传扶贫政策;4、通过班会课由班主任向学生宣传、解答宣传政策;5、每次发放扶贫资金前,在学校公示栏张贴文件,宣传资助精神,由班级进行摸底,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查,确定资助名额。
二、严格操作程序,做好资助每项工作。
1、制定了“渭源县第四高级中学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2、组建了“教育扶贫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3、确定“建档立卡户、低保户、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特别困难”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的发放:
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持证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免除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物价、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建档立卡户、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低保户、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农行卡发放。领取人签字。
三、做好资助金过程中及后期宣传工作
在助学金发放过程中,每发放一次资助金,都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对家长、学生说明助学金发放情况。为了让家长更清楚地了解教育扶贫政策,学校自主创新,为每一位受资助的学生家长发放一张《助学金发放明白卡》。明白卡上印制了上级部门下发的教育扶贫文件精神,以及本次助学金发放的详细信息,更有班主任的姓名、电话号码,如有疑问,家长可以通过电话向班主任询问。
助学金发放结束后,办公室负责将发放花名册、发放影像资料、资助款项收支票据复印件等上报教体局资助中心。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由于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的动态变化,以及学校核查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等方式、渠道的限制,对学校摸底工作带来不便。
三是建档立卡户学生个别不思进取,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四是有些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因不是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却不能享受补助。
五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今后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高级中学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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