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相关栏目信息录入使用说明
1.基本信息:是否委托评审栏填“否”。
2.身份证:证件反正面扫描在一面上。
3.社保信息:聘期内在青岛交保险记录,上传月份至受理前一月或当月。
4.代理单位:有人事代理的人员,填写代理单位具体名称,否则填“无”。
5.学历信息: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在学信网、 学位网查询的学历学位证(2000年前取得的学历)上传档案存放部门印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6.现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丢失的上传有档案存放部门印章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确认表;具备晋升高一级职称年限的职业资格证书。聘书的聘任年限计算到2019年12月底,聘任时间不能早于获得资格时间。以直评方式参加评审的,请不要上传初级证或中级证书,否则容易造成混淆,造成因年限不够而审核不通过。
7.现任行政职务:行政职务要上传相关任命等证明材料,非行政职务在行政职务栏不要上传。
8.考核信息:上传近5年的考核信息。
9.外语/计算机水平:上传的相关证书(如:“全国专业技术外语等级考试”英语理工
A级60分;“计算机水平”应按“证书名称+成绩或模块数目”)。
10.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只上传《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书》一个条目,没有的不要上传。
11.成果及奖励:最多3项奖励证明,有奖励公布文的划出自己名字。
12.论文、著作:上传封面、主办单位面、圈出自己名字的目录面、正文。
13.社会兼职:上传职务或社会兼职须有聘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每一条栏目内容建议扫描到一个文档上,便于专家审阅。所在单位在扫描件上写上“已核实”并加盖公章然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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