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新盛物业〔2014〕19号
公司收发文及公文文号编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确保文件能够及时发挥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提高办公效率与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文办理程序
1、收文及登记:凡是从外部送达本公司的正式红头文件,例如上级来文、转发文,同级单位来文、转发文,其他来文等,一律由综管部负责文件收发人员负责签收,根据文件内容对其进行基本整理与登记(附件一)。
2、文件报签:对进行基本整理与登记过的来文进行择选,依据来文内容,将需要执行办理或文书反馈的文件填制阅办单(附件二),报公司领导阅批。
3、文件承办:综管部经办人员按照领导阅批指示,及时将
文件进行办理。如阅批指示为传阅,则由综管部经办人员将文件递于每个部门负责人阅签后收回存档;如阅批指示为指定某个部门或某人办理,则综管部经办人员将文件移交时,指定部门或指定人需在阅办单上签字确认后自行复印一份副本留底,并按领导阅批指示进行办理,文件正本则由综管部存档。
二、发文办理程序
1、拟稿:即草拟文件的初稿,为发文处理的第一道程序。公司日常、行政事务文由综管部负责拟稿;其他业务性文件由相关部门人员负责拟稿;或由领导指定专人拟稿。对于针对收文而作反馈的发文,则按照实际领导阅批指示进行拟稿。
2、核稿:对文件草稿进行审核,由拟稿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在草稿未送领导审批之前,根据文稿内容进行全面的审核。
3、签发:已核稿后的文稿,由拟稿人用本司专用发稿纸填写标题、正文内容、拟稿人、拟稿部门、报送、抄送、份数等详情后(正文内容可用空白A4打印附后)报各部门会签及领导签发。签发是公司领导对文稿的最后审批,草拟的文件经领导签发后,即成为最后定稿,不可私自随意更改。
4、校对:文稿经签发后由发稿人以文件定稿为基准,进行认真仔细地校对,连标点符号也不能放过,把住文件制发的最后一关,在校对完毕后须在定稿上签字确认,如有发现错误订正后统一再报公司领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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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编文号:文件正式签发后,要进行编号登记,防止发文混乱,编号由综管部按照公文规定格式及文件类别进行编号。
6、打印与盖章:对已校对完毕可印发的文稿进行印制,在印制过程中须要做到:一以定稿为依据,忠于原稿,不得随意改动、二以版面安排美观大方、赏心悦目为佳。在印制完毕的公文上加盖公司印章,用印要做到端正、清晰、位置恰当。
6、分发:发放文件时,严格履行收文人签字手续,并如实登记(附件三),以保证文件发放不出差错,如有差错也有据可查。
三、文号编写
1、文号的组成:一般包括发文代字、发文年号和该年度发文序号三部分组成,我司用于日常性等发文的正确完整文号示范例如:榕新盛物业〔2014〕1号。
发文代字是发文单位名称的极度简缩,但还能识别出是哪一个单位,我司发文代字即为“榕新盛物业”;发文年号即为发文当年的年度,不得缩写,须用阿拉伯数字写全,并把年份加六角括号,例如“〔2014〕”,不得用圆括号或别的括号;发文序号是发文的流水号,当年所发的第一份公文为1号,以后依次顺排即可,公文的序号前不加“第”字,数字前面也不加“0”。
2、文号种类:结合实际,我司发文编号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日常行政性发文,文号示范为“榕新盛物业〔2014〕1号”;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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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为党务性发文,文号示范为“榕新盛委〔2014〕1号”;第三类为会议记录发文,文号示范为“会议纪要〔2014〕1号”。
3、文号要求:文号书写位置位于版头的正下方,文头部分与正文部分的间隔横线的正上方。字体采用“仿宋”,大小设定为“小三”,且文号一旦开始使用,不可随意更改,具有长久性、固定性。
附件:1、收文登记表
2、文件阅办单 3、发文签收登记表
福州新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福州新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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