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安局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相关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 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节 前期调查
1. 依照作业需要,在爆破地点四周设置安全隔离区,对未授权人员进入隔离区实行防范措施。
2. 进行现场勘察,确认爆破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可控性,考察爆破地点周边建筑和人员情况,在隔离区以外的居民和单位询问了解视角和声音情况。
3. 将现场调查结果反馈给委托方,明确委托方的要求和限制。 第二节 设计方案
1. 进行爆破方案设计,并考虑到环境保护和周边建筑安全等问题。
2. 爆破方案必需充足技术规范,订立实在操作流程适时间计划,清楚明确的告知网关制,委托方、施工单位、机械操作人员、警卫人员、保安人员等。
第三节 投标询价与服务商采购 1. 依据爆破方案确定费用
2. 向具有爆破资质的服务商进行询价和投标,评估服务商资质和综合评分后确定服务商,使用国家认可的设备、消防器材和爆破物及部位。
第三章 爆破作业中的安全管理 第一节 现场管理
1. 爆破作业在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作业时必需精准地依照作业方案进行,对管道、电缆、通讯线、自来水管等建筑物内设施进行彻底的检查和标志管理。
2. 设有专人在作业现场随时监测,确保预科安全,实时就地处理突发异常情况。
3. 加强安全隔离板、安全标志、报警器等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监控,确保安全防护工作的坚固结实落实。
第二节 秩序管理
1. 现场人员必需严格依照管理规定履行职责,服从现场统一管理,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2. 严格掌控现场大小,确保人员和设备畅通无阻,不得占据公共设施。
3. 确保现场秩序,禁止违规行为,自发遵守现场管理规定,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节 安全保障
1. 确保炸药的保管、过程掌控和性能测试合规。
2. 适时进行立体消防演练,与消防部门协商,确保整个作业过程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的时间和范围有可控。
3. 未经许述,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现场,避开意外损失的发生。
第四节 确保质量
1. 委托方和服务商应当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建立工作交流和反馈机制,适时解决工作中显现的问题。
2. 服务商应当依据爆破方案执行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测,对炸药进行必要的检测、讨论和分析,加强管控,确保炸药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章 告知标准
1. 经过合理的安全评估和方案策划,确定爆破时限和范围等基本参数。
2. 在爆破现场四周留出安全隔离区,设立安全标志,并进行管控。
3. 高质量地供给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参观和解析看法,并保证充分沟通和交流。
第五章 告知标准
1. 对本规定进行宣扬和教育,加强全员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的培育,提高整个工作团体的安全素养。
2.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巡逻和整改制度,加强对现场隐患、违规行为、作业流程等的监督。
3. 统计、分析和评估每个爆破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问题,并总结阅历,加强风险管理和反恐防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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