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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园紧急报警装置和防护装备使用管理制度+中小学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21-08-07 来源:小奈知识网
洪湖市中小学

校园紧急报警装置和防护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快速报警、防范能力,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特制定校园紧急报警装置、防护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1、校园紧急报警装置是与公安机关报110固定联网的报警设施。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发生严重滋扰,对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时候,应迅速使用紧急报警装置。

2、防护装备主要由学校保卫干部及安保人员值勤中使用,非值勤时间不得随意使用。

3、防护装备必须做到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不得转借挪用;不允许交由无关人员保管,严禁使用防护装备打闹玩耍;无特殊情况或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装备带离校园。

4、学校保卫干部及安保人员要学会正确使用防护装备,防护装备不得使用在师生员工身上,在遇到可疑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制止无效,且对师生员工造成危险的时候,可适度使用防护装备,当其被制服失去反抗能力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校园紧急报警装置和防护装备应落实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紧急报警装置灵敏有效,防护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中小学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生命安全,防止公共财产损失,按《消防法》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师生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承担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火灾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学校责成消防安全责任人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更新,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学校保证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等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

6、礼堂、会议室、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电脑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

窗,确保安全;在室内举办演出、联欢等活动时,严禁燃放烟花、焰火、爆竹,严禁使用明火。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教工宿舍、学生宿舍严禁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管理人员要报告校园民警、保卫干部,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

11、学校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2、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切忌将煤气罐倒置,确保安全。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制度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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