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进出管理系统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一、名称:车辆进出管理系统
二、安装地点:石家庄正定县恒州南街正定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北 三、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见附件清单)
第二条、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元整。大写:元整。
第三条安装施工
一、甲方权利与责任:
(1) 负责乙方与其他相关施工单位交叉施工的协调工作。 (2) 提供一定的场所供乙方存放材料和设备,并配合乙方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 (3) 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电源。 (4) 及时支付各阶段的工程款项。 二、乙方权利与责任: (1) 实施设备的采购运输和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2) 负责工程技术把关和现场的施工管理及实施。
(3) 在施工现场遵守相关的安全条例,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 (4) 负责指导和培训物业管理人员掌握系统的操作。
(5) 负责提供实施方案、系统布线图、竣工图及所有设备、配件、材料等。
第四条安装期限
合同签订并收到相应预付款后10天,具体根据甲方进度要求,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安装延期,则本合同完成日期顺延。
第五条合同价款的支付
(1)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总工程款30%,计元整。
精心整理
(2) 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七天内,甲方支付总工程款65%,计元整。 (3) 剩余5%质保金,保质期一年后支付。
第六条验收
施工完成后,甲方会同乙方在现场根据相关标准、合同要求及甲方确定的产品图册照片内容进行验收。
第七条产品保修
保修期:自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起算,保修期为壹年(人为损坏不属保修范围)。保质期过后终身维
修(只收成本费)。
第八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竣工验收、结清工程款后自动终止。
三、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
补充合同。
四、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
年月日 乙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