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役中学 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 实 施 方 案
募役中学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育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有关要求,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中小学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黔教法发〔2011〕152号)和镇宁县教育和科技局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法制教育工作,通过课堂教学方式,认真开展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提高教师认识、更新观念,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使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树立爱国意识、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荣辱观;帮助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因此,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伍登红 副组长:冯汉祥
成 员:陈 勇 卢 波 王卫艳 韦启燕 徐 培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思政处,由卢波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王卫艳、韦启燕、徐培。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校本培训。2011年8月29日,学校组织教师全员培训。
第二阶段:自学与上网学习。2011年8月30日至9月4日,教师通过网上下载学习资料、网上互动和《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及配套的《教师法制常识》进
行学习,掌握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相关知识与具体操作方法。
第三阶段:课堂教学渗透。2011年9月5日以后,教师通过课堂教学方式,开始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教研组通过开展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等方法把法制教育知识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
第四阶段:检查评比与总结。每学期末,学校将对教导处、教研组、各教师落实这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对此项工作进行总结。 三、实施办法
1、教导处、教研组、科任教师在每一学期的学科教学工作计划中要有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相关安排和具体要求。
2、各学科教师的教案中要有渗透法制知识的内容,特别是规定的渗透点必须有法制知识的渗透内容。
3、教研组要通过教研活动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采取集体备课、示范课、优质课、观摩课、知识竞赛等方式把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做好做实,有效扎实推进。
4、学校根据相应的考核办法对教师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四、相关要求
1、培训要求:学校将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教师要做到学习有笔记,考核有成绩,成绩记入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中。 2、教案要求:教师从今年正式上课起要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并体现在教案中。
3、考核要求:学校将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纳入对教师的年度绩效考核,
按有关规定兑现奖惩。
4、评优要求:在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中做得好、有效果的教师,学校将进行表彰或推荐上报参与评优。
募 役 中 学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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