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幼儿教师技能大赛活动方案
青阳镇醴泉幼儿园教师技能大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技能水平,激励教师岗位训练,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我园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举行幼儿教师技能技巧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参赛对象
全体幼儿教师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15日;
地点:多媒体教室
四、比赛内容
自弹自唱、舞蹈、简笔画。
五、评委组
弹琴、舞蹈评委:赵方利杨晓梅董婷杨钰璇美术评委:赵淑琴邢强王淑霞
六、比赛方案
(一)竞赛程序
1.竞赛顺序:简笔画――自弹自唱――舞蹈
2.比赛形式:美术绘画集中进行,弹琴与舞蹈抽签决定比赛顺序逐个进行。
(二)各项比赛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
1.弹唱具体要求和评价标准(100分)
要求:自弹自唱二首乐曲(钢琴)。自选一首歌曲(题材不限,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完成),60分;抽签确定一首(曲目附后),40分。
评价标准:
2.舞蹈具体要求和评价标准(100分)
要求:参加比赛的选手需自选一个舞蹈,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完成。舞蹈音乐的磁带、光碟、服装等用品自备。
评价标准:
①舞蹈难易程度(10分)
②舞蹈基本功注重音乐和舞蹈的结合,能准确的理解音乐的蕴涵和风格,并通过丰富的肢体语言恰当地表现音乐内容,主题鲜明,具有美感。(60分)
③舞蹈表现力注重舞蹈动作的表演和内在情绪的表现力,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30分)
3.简笔画要求和评价标准(100分)
要求:以命题画的形式进行(家具、日常用品、水果、蔬菜、树木花草、衣着鞋帽、交通工具、动物、人物动作、面部表情),25分钟完成。
评价标准:
①数量保证每类4个。(40分)
②构图饱满,形象准确。(40分)
③线条流畅。(20分)
七、奖励方案
1.单项奖
每项以平均分排名,按1:2:1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按80、60、4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2.综合能力奖
以三项平均分的总和排名,前6名为综合能力奖,分别奖现金50.00元。
篇二:幼儿教师技能风采比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依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培养工作的全面开展,提高本园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现决定开展全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二、大赛领导小组
组长:刘文兰
组员:郝学印陶宗玲
三、参赛对象:全体教师
四、大赛时间
本学期内分时间段进行。
五、比赛内容
保育知识必答、抢答;实践操作;教师动手能力展示;才艺展示。
六、比赛项目具体要求
第一项:保育知识必答、抢答
要求:1.选手在1―3分钟内作答,回答问题要求简洁明了,有条理,有重点。
2.下面进行的是保育知识抢答请老师们在听到支持人宣布开始后,按键抢答,提前按键者无效。
第二项:实践操作
参赛选手在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进行叠被子和擦桌子比赛。第三项:教师动手能力展示
请每组老师们合作完成一套十二生肖的泥工作品和一套折纸作品及一
套三角插作品。
第四项:才艺比赛
每组选手上台展示自己的才艺。
七、比赛阶段
(一)大赛领导小组准备比赛的材料、场地等;邀请校领导来园担任评委。
(二)参赛教师按时、按要求参加比赛,争取获得好的成绩。
八、奖项设置
设集体一、二、三等奖,单项奖共计6名。
备注: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为园长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比赛的教师需申请并经园长室讨论后决定,无故不参加比赛者按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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