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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编 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吊装作业(含群塔作业) 13.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⑤吊物上有人不 准吊。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4.六级(风速为11-13米/秒,风压约105牛顿/米²)以上强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雨时起重机需做特别处理。 15.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16.严禁酒后操作。 1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18.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9.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20.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21.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 2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3.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24.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25.两台以上塔吊在同一工地吊运,必须制订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并传达到每个司机和信号工。 二、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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