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分包工程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协议书
发包单位:
分包单位:
建筑施工分包工程安全/环境管理协议书
一、协议双方
发包单位: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安全、环保方针,根据国家建筑行业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义务,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二、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位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三、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乙方进场时间为: 年 月 日; 退场时间为 : 年 月 日。 四、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中交股份和中
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
2、甲乙双方都应有健全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相应组织机构,包括各级安全、环保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安全/环保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明确主抓安全/环保的项目负责人,各级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环保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法规及安全/环保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环保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环保进场教育后双方签字确认。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环保
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通知书一式四份。 手机: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电话: 手机: )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为便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购买使用符合国标和甲方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拒不执行的,甲方有权为乙方配备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9、甲、乙双方要对各自施工区域内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应进行验收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电话:
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环保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购买使用符合国标和甲方要求的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乙方拒不执行的,甲方有权为乙方配备安全标志和警示牌,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变动或更改。如确实需要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环保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具有资格的培训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复审,操作证书复印件和原件报甲方备案,原件在甲方验证后退还乙方;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
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电气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测,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坚持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应向乙方进行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应自觉地按照有关要求向当地政府办理开工进场的相关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机损、环境污染等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
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关于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环保主管单位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事故责任,协商解决。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环境污染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20、为加强分包工程安全/环保工作,预防事故发生,甲方预留分包工程造价的 (工程分包按8%~10%,劳务作业分包按1~20万元)作为乙方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风险抵押金,工程经验收符合建筑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且乙方未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的,甲方将该风险抵押金予以返还(无息);若乙方在施工当中发生了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甲方有权将该风险抵押金扣留,扣除后乙方应于7日内补足,若风险抵押金不足以弥补由于乙方发生的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时,甲方有权在为结算工程款当中将该部分损失额予以扣除。
21、若由于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或者环境污染事故,引起相应的诉讼或行政处罚,甲方有权在未结算工程款中暂扣该诉讼或行政处罚涉及的标的额,直至诉讼终审或者行政处罚生效后,甲方再按照本协议第20 条办理。
22、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船机(设备)等部门应出具安全/环保评价书,作为乙方结算“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依据。
23、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协议双方,如有与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不相符之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执行。
24、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并作为工程施工合同正本的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5、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正本同样具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6、若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裁决。
五、双方签字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地 址: 营业执照编号: 资质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地 址: 营业执照编号: 资质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代 表: (签字) 代 表: (签字) 电 话: 手 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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