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县大山煤矿兼并重组规划
二〇一三年一月
平坝县大山煤矿兼并重组规划
一、矿井基本情况
平坝县大山煤矿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2009年4月29日批准技改开工建设,2012年7月24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年12月3日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
矿井面积0.7594平方公里,资源储量542万吨。开采M8、M9、M12、M14O煤层。
二、兼并重组规划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能源局等部门贵州省煤
矿兼并重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1号要求),2015年基本淘汰不具备整合条件又不具备扩能条件的15万吨/年以下煤矿,我矿规划2015年前技改成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的矿井。
1、矿井技改基本条件
①、我矿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煤层无突出危险性。
②、我矿M8、M9、M12、M14煤层现有资源储量542万吨,根据对矿井范围内原来小煤窑开采情况调查和井下采掘揭露,M5煤层、M7煤层、M10煤层厚度分别为1.5m、1.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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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m,通过扩层可增加储量350万吨,可满足扩能30万吨/年的要求。
3、建设模式
矿井建设三年内,我们将引进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入我矿技改施工。三年内,我们将配备齐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安全监管,同时,对各种人员开展技能培训,三年后,我们的生产队伍具备熟练独立作业的能力。
4、三年后矿井达到的标准
矿井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年,矿井建设标准化、矿井生产现代化、矿井管理信息化、矿山环境花园化、矿井效益最大化的现代新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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