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万ZGWJY字【2010 】号013
总工程师委员会工程技术决议
-电梯选型、配置及井道相邻住宅居室规定-
工程系统全体:
经总工程师委员会针对现有电梯选型、配置及电梯井道邻住宅居室产生噪音问题总结分析,经建筑专业与电气专业人员讨论研究决定,对公司各项目住宅电梯选型、配置及井道邻住宅居室采取如下措施: 1、 2、
电梯井道不允许相邻住宅标准层的卧室、书房、客厅房间;
电梯井道不允许相邻住宅顶层及次顶层的卧室、书房、客厅、主卫生 间、餐厅房间; 3、
电梯选型:选用集团战略广日 HGP 等小机房电梯系列产品;严禁选用 大机房、UAX等无机房电梯系列产品; 4、
电梯配置:
必选电梯自选功能配置:自动平层功能、自由停靠功能、误选层消除功能、轿厢门光幕保护功能;
必配电梯监控功能配置:电梯轿厢监控系统、电梯自带紧急呼叫五方报警系统。
特此决议!
签 署 人:张红民 郑德新 计晓峰 日 期:2010年04月01日
编制部门:沈阳公司总工程师委员会 批准人:高宏伟
主送人:设计管理部全体、工程系统全体、总工程师委员会全体 抄送部门:地产管理层、地产部门经理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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