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日期:2009-5-26 9:21:50 来源:泸州市农业局 作者:孔建康
随着工业化革命的不断推进,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越来越严重,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对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的威胁及对人类身体健康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引起了众多国家的关注与不安。
在我国,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不断发展,人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可见,我国政府也已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摆到了非常高和非常重要的位置。
同全国全省一样,经过2007年以来开展的农产品质量例行抽检、全国范围的专项整治行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也有明显提升。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各方面引起重视,并努力加以改进。本文就泸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作如下探讨: 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经过几年的努力,市政府批转出台了《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目标责任制度;市和部分县区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农业执法支(大)队,初步建立了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农业投入品市场实施100%全方位监管的制度和对已获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证后监管的制度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了综合性农业检测机构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并购置了各类检测仪器140余台(件)、价值近400万元,检测能力和检测质量大大提高。可检测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含畜产品、水产品)、农业生产环境、种子等141项产品、128个参数。并先后检测了蔬菜、水果、粮食、茶叶、食用菌,种子,土壤、肥料、灌溉水等样品3000多个,初步建立了对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生产、销售的各类蔬菜、食用菌的例行抽检制度。由于这些机构、制度和办法的建立,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促进了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农产品品牌建设,促进了农产品质量的提升。 (二)农产品质量合格率稳中有升
根据2007-2009年全省和我市开展的以蔬菜、食用菌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我市蔬菜、食用菌质量总体合格率稳中有升。2007年我市平均合格率为93.0%,与全省基本持平;2008年平均合格率为93.1%,与上年基本持平。食用菌的合格率稳定在80-90%左右。各类蔬菜中甲胺磷、氧化乐果等禁用农药检出率、毒死蜱等非禁用农药检出率均呈明显下降趋势。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不断改善,主要农产品总体上是安全的、放心的。
(三)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初见成效
自2001年农业部在全国启动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来,全市已获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53个,绿色食品3家企业,3个产品,有机食品3家企业,3个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8个,种植面积73万多亩。还打造出了光之味甜橙、凤羽茶叶、罗沙贡米、蔺州香米、先滩香米、合江奥运荔枝、后湾龙眼等农业精品名牌20个,推动了我市水稻、油菜、高粱、甜橙、茶叶、蔬菜、龙眼、荔枝等产业的优化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提升了优质农产品的竞争力。 二、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还不高
自2007年我省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以来,我市的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农
贸市场生产、销售的各类蔬菜、食用菌先后接受了省级、市级例行抽检。三年来抽检各类蔬菜、食用菌样品1100多个,平均合格率还不高。其中,2007年合格率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持平,2008年合格率比全省平均95.1%低2个百分点;2009年第一次例行检测合格率比全省平均低了3.4个百分点,在全省排名居于后四位。
(二)“三品”认证数量少,面积小
截止目前,我市已获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53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8个,种植面积73万多亩,绿色食品3家企业,3个产品,有机食品3家企业,3个产品,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为零。与全省先进地区相比较,差距较大。如乐山市,有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195个,占全省总数的15.6%,认证无公害基地78个,面积200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4.5%,绿色食品12家企业,53个产品、有机食品13家企业,13个产品,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面积10万亩。今年还有6家企业,15个产品正在申报中。遂宁市绿色食品13家企业,25个产品、有机食品1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面积20万亩。邛崃市绿色食品9家企业,36个产品、有机食品1家企业,6个产品,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3个,面积66.5万亩。 三、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
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片面追求化肥、农药的增产效果,不严格按照标准化技术规程操作,违规或滥用剧毒或高残留农药、化肥的现象还较严重;投入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见利忘义,将不合格农药、肥料、植物激素等投入品违规推向市场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地方领导干部片面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而忽视农业环境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象也还存在;消费者中,由于低层次消费群体占绝对多数,导致有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或不合格产品因价格低廉而仍有市场,进而导致部分农产品优质不能优价,反过来,又直接影响生产企业或农户严格按照农业标准化组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不健全,监管能力仍显不足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虽有机构,但无编制,没有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个别县、区还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仅有1-2人兼职从事。市农业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从事一线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偏少,检测经费不足,极不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多品种、多指标、多频次、四县三区全面及时监测的要求。县、区、乡镇、村没有检测机构,只能使用速测仪开展蔬菜农药残留速测的定性检测;市内大多数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还没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网点;市和部分县区(江阳、龙马潭、叙永)农业执法支(大)队只有牌子没有专职的执法人员。 (三)农业标准化建设滞后,标准化生产程度较低
目前,全省已批准省级农业生产地方标准341个,市级158个,县级388个;乐山市有市县两级农业生产地方标准78个;遂宁市有市县两级农业生产地方标准65个;眉山市有市县两级农业生产地方标准154个;而我市只有市县两级农业生产地方标准10个,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全省农民专合组织4824个,成都1925个,资阳1306个,乐山578个,遂宁645个,而我市只有651个,专合组织少,组织化程度低,标准化生产难以推行。
(四)市场准入制度未建立,市场监管还有一定难度
与多数地方一样,由于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监管难以到户,我市农产品市场没有实行准入制,市场销售没有“门槛”,无论本地农产品、外地农产品在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都可以任意流通,农业或工商部门很难对流通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状况实施全面有效监控,难以堵住不合格农产品进入消费市场的最后关口。
(五)保护和治理产地环境的任务艰巨 由于农药残留对人体的伤害可以马上显现,而重金属残留对人体的伤害是慢性中毒,不会马上显现,因此,人们对农药残留的关注往往胜过对重金属残留的关注。当城市不断扩张时,郊区成为遭受工业和生活污染最严重的地区。据省级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我市部分农产品生产基地土壤受重金属污染较大,其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令人堪忧。
四、构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各级农业部门要针对不同消费群体,通过电视、广播、板报、墙报、宣传单、科技赶场、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法规、生产技术标准等的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行政学院(校)、农广校等农业教育培训资源,适时开展对各级干部、专业合作社、协会、无公害生产基地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农产品销售经纪人、农产品批发市场营销人员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逐步增强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生产者、经营者以及农产品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逐步建立起生产者、经营者相互监督、自我约束、质量自控、诚信生产、诚信销售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机制,逐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资经营者协会等市场主体的行业自律行为,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积极实施“标准促农、标准兴农、标准富农”战略,加快农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的培育发展,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种植养殖大户为实施主体,以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为依托,不断创新农业标准化实施模式,以标准化生产示范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养殖小区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的建设,推广标准化农业操作规范,推进“三品”认证,不断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具体可从三个方面努力。
1、政府制定引导、鼓励政策,积极引导、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创建、申报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其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地理标示,大力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其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在我市农业生产中的比重,既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又增强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
2、严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其原料生产基地的标准化生产。已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基地必须严格遵循标准化生产的技术规程,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严格监测,规范管理,逐步建立起农产品生产“源头控制、全程监督、健全档案、保障追溯”的生产管理制度,实现生产标准化。
3、逐步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产业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在总结完善已有的10个农业生产标准的同时,要加快研究制定适合我市生态条件、耕作制度的茶叶、生姜、荔枝、龙眼、蔬菜、高粱、优质稻米等特色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生产和管理技术标准,提高我市农业标准化水平。
(三)加强农产品生产全程监管
1、加强对农业环境监管,切实保护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首先是要摸清耕地质量现状,依据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评价结果或受污染现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划分相关产业的“适宜发展区、非适宜发展区、禁种区”;其次,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区域内,要禁止工矿企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倾倒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向农产品生产基地倾倒城市生活垃圾和排放生活污水等。
2、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根据近几年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督抽查结果和对部分县、区蔬菜生产基地、农资批发市场的初步检查结果,仍然发现有销售禁用农药现象存在。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农业执法机构要加大对违法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农药的不法商贩的查处力度,从源头杜绝剧毒农药流入市场。
3、加强对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监管。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监督确保各种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的落实,提高标准化程度。
4、加大农产品例行抽检力度,通过检测结果、指导生产、引导消费。要强化农药残留检测、改进药残抽检方法、增加检测种类、抽检数量,在更深层次开展农药、重金属残留检测。目前在国家和省上还未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情况下,主动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的例行抽检力度,及时全面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特别要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证后监管和市区、县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抽检,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5、严格标识使用检查,规范标识使用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三品”的标识是安全农产品的重要标志,针对当前农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冒用、套用、乱用“三品”标识欺骗消费者,严重影响“三品”标识形象和信誉的现象,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等部门持续开展“三品”标识专项检查,确保“三品”标识的规范使用,增强“三品”认证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
新形势、新任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和手段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和中共中央今年1号文件关于“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的精神,争取政府支持,加快监管体系建设,加快落实机构、编制、人员、职责和经费,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扎实有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其次,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建设力度,逐步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市农业质量检测中心要依托政府持续投入,继续完善检测设施,改进检测手段,进一步提高检测能力,力争通过三、五年的努力把泸州农业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成为全省一流的市州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第三,要争取政府支持,加快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建设速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超市和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初步形成企业(基地、市场、专业合作社)自检、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例行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测格局。第四,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各级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尽快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的执法人员和必要的执法设备,提高依法高效的农业执法能力。 总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由“点”到“面”的过程,而且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需要我们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地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泸州人民群众的农产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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