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构
想
随着全区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火灾致灾因素不断增加,作为消防部门的首要任务就是全面加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前移火灾预防关口,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然而目前消防管理工作的现状不容乐观。
一、消防管理工作的现状
消防安全管理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是预防火灾的根本保障,同时也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区出现了各种类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如地下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大空间建筑、中庭建筑、钢结构建筑,这些建构筑物的出现,不仅使消防管理工作更加复杂、多变,而且增大了建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度。虽然我国出台了不少消防安全方面的标准,但这些标准主要用于建筑工程的设计、审核和验收阶段,建筑物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通过并投入使用之后,这些标准就无法在日常的消防管理中继续发挥作用。然而我国目前针对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少之又少,导致消防部门及社会单为在日常工作中无章可循。
目前公安部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中提出,要对社会
单位实行“网格化”排查,建立“户籍化”台账,所谓的“户籍化”管理用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不只是简单的停留在对建筑物所在位置、实用性质、层数结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等信息的记录,而应该是对单位的动态化管理,包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情况、火灾风险程度等。在“清剿火患”期间,全区消防部队超常规、跨越式的完成了仅仅依靠消防部队现有监督力量,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或调研)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为了切实做好全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我们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开展和完成以下的工作,缺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是严重制约各项工作开展的瓶颈,为此建立统一、完善、科学、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迫在眉睫。
1、监督部门缺乏评判标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中提到要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并要求火灾高危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但是火灾高危单位如何界定的问题方面,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准确的评判标准。《自治区“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要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体系,2015年全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单位和大型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5年全区80%县(市、区)达到“消防安全县(市、区)创建标准”,单位、县(市、
区)要达到怎么样的消防安全条件才算是达标,目前没有一个既成的标准可以参照。
2、社会单位缺乏自身管理标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中要求社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定期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社会单位或者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依据什么,什么样的单位为合格,什么样的单位为不合格,目前国家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3、社会服务机构缺少评价办法。《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孟建柱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大力规范发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推动消防安全咨询评估行业发展,试行开展区域火灾风险评估、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等业务。社会服务机构目前同样缺少评估的标准,什么样的单位火灾危险性大,什么样的单位火灾危险性小。同时《自治区“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同时提出要推广火灾公众责任险,作为保险公司在承保之前,必然会对投保单位进行一个消防安全的整体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确定投保金额及赔偿金额的数量。但是目前全区还没有一套完备的能够适用于各种单位消防安全评价标准或者评价体系,造成火灾公众责任险迟迟无法推开。
三、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需要掌握相关内容及数据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火灾危险性及引发危
险的主要原因;
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系统建设情况; 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经验做法;
4、社会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案例以及经验教训; 5、社会单位目前专、兼职消防队站建设情况,包括队员组成、消防车辆装备器材配备、营房建设等相关情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