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关于江西省六大支柱产业发展规
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计划
【发文字号】赣府发[2003]20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3.07.17 【实施日期】2003.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关于 江西省六大支柱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赣府发[2003]20号 2003年7月1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省计委制定的《江西省六大支柱产业发展规划(2003~2007)》批转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六大支柱产业发展规划(2003~2007年)
(省计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
会精神,根据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要求,围绕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和信息 1 / 4
化,发挥支柱产业、中心城市、工业园区和基础设施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特编制
《江西省支柱产业发展规划(2003~2007年)》。该发展规划是我省“十一五”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滚动发展的规划,是引导全省支柱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支柱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上下以工业化为核心,以大开放为主战
略,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了以汽车航空及精密制造产业、特色冶金和金属制品产业、中成药和生物医药产业、电子信息和现代家电产业、食品工业、精细化工及新型建材产业为支撑的工业体系。
2002年,上述六大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资产总额1039亿元,实现销售收入732亿
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的64%,工业增加值216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60%,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8.8%,利税总额79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的72%。其中:汽车航空及精密制造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资产总额201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34亿元,工业增加值36亿元,利税总额13.3亿元;特色冶金和金属制品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资产总额312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21亿元,工业增加值53亿元,利税总额17.7亿元;中成药和生物医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资产总额61亿元,实现销售收入48亿元,工业增加值20亿元,利税总额6.4亿元;电子信息和现代家电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资产总额3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工业增加值7亿元,利税总额1.4亿元;食品工业规模以上企业资产总额12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27亿元,工业增加值50亿元,利税总额27.5亿元;精细化工及新型建材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资产总额304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84亿元,工业增加值50亿元,利税总额12.6亿元。 2 / 4
二、支柱产业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江西在中部地
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以加快发展、强省富民为主题,以结构调整、发展开放型经济为主线,突出支柱产业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做优一批能支撑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柱产业,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现代制造业聚集区,加速江西工业化进程,促进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选择支柱产业的依据
推进工业化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支持支柱产业快速发展,构筑支撑江西新型工业化
的产业体系,增强整个工业经济实力和竞争力。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围绕发挥比较优势,经过反复筛选,全省今后着力培育壮大六大支柱产业,即汽车航空及精密制造产业、特色冶金和金属制品产业、中成药和生物医药产业、电子信息和现代家电产业、食品工业、精细化工及新型建材产业。选择这些支柱产业的主要依据:一是现有基础较雄厚,在全省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二是具有技术水平先进,市场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好,后续爆发力强的核心企业和主导产品;三是核心企业和主导产品的产业关联度较大,产业成长性好,有较强的产业带动作用;四是就业容量大,有助于城乡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安置;五是有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六是利税高,能较大地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出口,能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
(三)发展支柱产业的基本原则
为实现我省支柱产业的发展目标,要精心谋划,站在全局战略的高度,用世界眼
光和开放思维,抓住机遇,抢占经济发展的制高点。一是抢占经济发展内在动力与活力的制高点,通过机制与体制的创新,形成支柱产业和核心企业“我要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机制,促进支柱产业快速裂变扩张;二是抢占与国际经济接轨,直接参与国际经济分工、合作与竞争的制高点,在思想观念、管理体系、运行机制、法制环境上加快与国际接轨;三是抢占技术创新、产品开发、产业升级的制高点,通过技术创新,拥有知 3 / 4
识产权,核心技术等赢得竞争主动权;四是抢占富集人才、优化环境的制高点,通过营
造一流的创业环境,用机制、事业、感情留人,聚集大批优秀人才。在具体操作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化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发挥市场需求的导向作用,建
立一切围绕市场、一切适应市场的产业发展机制和体制,增强市场机制对经济发展要素的配置功能和聚合功能,促进支柱产业快速扩张;政府重点在制定支柱产业发展规划、规范运作、提供服务、改善投资环境和扶持政策等方面起引导、推动作用。
2.坚持对内放活与对外开放相结合的原则。支柱产业要在对内对外全方位开放的
大环境中发展壮大,其中最关键的是观念开放,要敢于为难为之事,敢于与强手同台竞争,敢于争创一流,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创造性工作。以世界的眼光和开放的姿态,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充分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国内分工、合作与竞争,大力提升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3.坚持机制创新与体制创新的原则。支柱产业的发展要建立全新的体制机制,努
力做到与国际惯例接轨。机制体制上的创新和领先是一个产业发展最大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后劲。机制与体制活力上的差异从根本上决定着一个支柱产业的实力、潜力、爆发力的不同。因此,要坚持以机制创新、体制创新为动力,加快思想观念、管理体系、运行机制、投融资体制的根本变化;以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为取向,活化机制,改革体制,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4.坚持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大力度引进开发高技术,实
现产业化;大力推进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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