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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人才评审办法

2022-11-02 来源:小奈知识网
优秀人才评审办法

优秀人才评审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培养和造就适应公司进展所需要的生产人才队伍,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人才保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公司人才队伍包括如下两个部分:

(一)集团公司优秀人才:由公司举荐、集团公司评审。 (二)公司级人才:由公司评审。分为两个层次: (一)优秀生产技术专家; (二)优秀生产技能人才。

第四条 公司优秀生产专业人才每届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优秀生产专业人才的评审原则: (一)德才兼备,注重业绩原则。 (二)公布、公平、择优原则。 (三)定期考评,动态治理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机构

第六条 公司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紧负责集团公司优秀人才的选拔、举荐,本公司优秀生产专业人才的评审。

组 长:总经理

组 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师、生产技术部主任、安全监察环保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总经理工作部主任、

政治工作部主任、纪检监察审计部主任。

第七条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办理申报资料汇总、资格审查及举荐,组织开展人才考核评判工作。

主 任:人力资源部主任 成 员:职能部门相关人员

第八条 依照评审工作需要,成立部门人才评审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申报人员进行审查、评议,形成举荐意见。

组 长:三部一所主任

组 员:各部门专业副主任、技术负责人

第三章 优秀生产专业人才的评审对象、评审条件 第九条 公司优秀生产专业人才的评选对象:生产专业人员(现职中层治理人员不参加)。

(一)优秀生产技术专家的评选对象:生产专工、生产班组成员。

(二)优秀生产技能人才的评选对象:生产班组成员。 第十一条 申报优秀生产专业人才应符合以下差不多条件:

1.坚持党的差不多路线,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企业,爱岗敬业,求实创新。

2.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体会,有制造性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带领本专业完成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的能力。

3.工作业绩突出,能独立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难题,是本单位职员公认的技术拔尖人才。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群众基础较好。 5.连续两年绩效考核评判为优秀。

6.优秀生产技术专家:从事本专业工作时刻5年及以上,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7.优秀生产技能人才:从事本专业工作时刻3年及以上,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及以上的职业资格)。

8.年龄一样男在55岁及以下、女在50岁及以下。 第十二条 申报优秀生产技术专家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之一:

1.近两年来,在本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治理、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活动中取得科技成果,并获得省部(集团公司)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

2.近两年来在本公司组织和参与的工程设计、技术革新、设备安装改造等节能技改项目中,个人作用突出,实施后经济效益显著的(必须得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认可)。

3.近两年对本公司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工艺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后,取得较高经济效益的(必须得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认可)。

4.近两年在工作中有技术改造、工艺改进等实际业绩,并在省部级及以上公布刊物上公布发表论文或体会材料,或

在行业有关会议上交流,有推广应用价值或阻碍较大的。

5.近两年来,担任过二项及以上大修或技改项目要紧负责人,或解决过生产、施工、技改等关键性技术难题1项及以上(项目必须得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认可)。

6.近两年来,在省部级(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技术比武中取得前二十名的。

7.QC活动小组骨干成员,连续二年在公司内有QC成果公布,其QC成果获行业或省部级(集团公司)二等奖及以上的。

第十三条 申报优秀生产技能人才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之一:

1.近两年来,在本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治理、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活动中取得科技成果,并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

2.近两年来在本公司组织和参与的工程设计、技术革新、设备安装改造等节能技改项目中,个人作用突出,实施后经济效益明显的(项目必须得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认可)。

3.近两年对本公司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工艺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后,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项目必须得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可)。

4.近两年在工作中有技术改造、工艺改进等实际业绩,并在地市级及以上公布刊物上公布发表论文或体会材料,或在行业有关会议上交流,有推广应用价值或阻碍较大的。

5.近两年来,担任过一项及以上大修或技改项目要紧负

责人,或解决生产、试验、施工、技改等关键性技术难题1项及以上(项目必须得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可)。

6.近两年来,在省部级(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技术比武中获得名次的。

7.QC活动积极分子或小组骨干成员,连续二年在公司内有QC成果公布,其QC成果获行业或地市级(省公司)一等奖及以上的。

8.近两年来,获地市级及以上级别的劳动榜样(先进生产者)称号,或地市级及以上级别合理化建议奖或技术能手称号的。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 申报:本人依照申报要求填写优秀生产专业人才评审表,并将申报材料交交所在部门评审小组。

第十五条 初审:由申报人所在部门评审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评议,填写“优秀人才考核评判表”,确定举荐人选,形成举荐意见,报评审工作办公室。

第十六条 审查:评审办公室对举荐人选材料的申报资格、材料真实性等情形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报评审委员会。

第十七条 评审: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人选。

第十八条 公示:评审办公室将审定人员名单在公司网站

进行公示,为期五天。公示后空缺数额,不予递补。

第十九条 奖励:由公司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兑现人才津

贴。

第五章 奖励标准

第二十条 公司正式授予优秀生产技术专业人才荣誉称号的职员,实行人才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

(一)优秀生产技术专家1000元/月.人 (二)优秀生产技能人才600元/月.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方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说明。 第二十二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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