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第一条 为有效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对员工的工作绩效、优秀表现予以肯定,对表现差
强人意的员工进行鞭策,强化团队建设和归属意识,引导企业形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民主公正原则。奖惩手段、奖惩对象的产生过程、奖惩结果、具体程序要公正、公
开、民主。
第四条 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原则。物质奖励为基础、精神奖励为根本,二者实行有
机结合。
第五条 实事求是原则。一切以事实为准绳,公平对待每一位员工。
三、内容
第六条 书面表扬。对于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表现出色、给公司提出了若干有效建议者,
或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形象者,可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审核,由人力资源部进行书面表扬。
第七条 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的经济效益,提取利润总额的2%,实行总体控制。
以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以个人实际月工资总额为基数,即年终奖金=员工个人月工资总额*奖金系数,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考核结果 奖金系数 优秀 8 良好 5 合格 3 不合格 0 第八条 季度绩效奖金。季度绩效奖金的发放标准如下:
考核结果 奖金系数 优秀 2 良好 1.5 合格 1 不合格 0.5
第九条 总裁特别基金和总裁特别津贴。具体实施办法分别参见《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总裁特别基金暂行办法》和《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特别津贴办法》。
第十条 住房或汽车奖励。对因决策、管理、营销、项目、融资等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者,
经总裁办公会同意,可奖励住房一套或汽车一辆。
第十一条 加薪或旅游奖励。对于表现特别突出、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为优秀者,公司可根据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薪酬制度予以加薪或外出旅游,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
处罚。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严重违纪,但未
造成经济损失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处以1万元(含1万)以下的经济处罚。口头警告达4次者或书面警告达2次者,或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者,在予以辞退的同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附则
其它相关奖惩标准参见相关制度。
如果员工认为受到不公平待遇,可直接向其主管人员申诉,如需进一步申诉,可
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均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修订权、废止权属总裁办公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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