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长安全责任制
1、站长对加油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把职工安全卫生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企业领导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思想,落实加油站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全站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按规定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经营。
4、组织全站员工进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5、每周组织一次全站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经营无事故。 6、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设备,熟悉其性能,了解工艺流程,在紧急状况发生时做到正确指挥。
7、对加油站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二、加油班长安全责任制
1、在站长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员工及顾客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熟悉本班组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三懂三会”。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严防丢失和损坏。
3、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班前、班后教育,对作业中出现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和处理。
4、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三、安全员责任制
1、安全员必须佩戴标志,监守岗位,认真负责,协助站(班)长对员工和顾客进行安全教育。
2、维持加油站车辆秩序,指挥加油车辆按先后顺序到指定位置加油。 3、负责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出入站人员和车辆落实《加油站安全须知》,制止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站加油,所有车辆必须熄火加油,严禁摩托车和使用塑料桶进站加油。
4、每日在现场进行巡视,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不准与本站无关人员进入站内。不得在站内存放外单位机动车辆、自行车和其他物品。
5、定期检查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维修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性。
6、参与本站定期的安全检查,并负责动火申请等明火管理工作。做好当班安全检查记录。
四、加油员安全责任制
1、加油员对加油期间的安全负责。
2、应及时制止与加油无关的的人员进入加油站或在加油罩棚下(加油机周围)通行。
3、熟悉了解所经营的油品的危险有害性,熟练掌握加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并能判断和排除一般故障。
4、负责本工作岗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应及时汇报。发现危及加油站的行为应及时阻止和报告。
5、熟悉站内消防器材的性能,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能够及时扑救火灾。
6、做好使用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卫生清理工作,保持加油机和工作环境的清洁。 7、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计量员安全责任制
1、计量员应严格执行油品计量、卸油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油品的测量、计算和记录工作。严防混油、跑油、冒油等事故的发生。
2、卸油前后应对油罐区进行安全检查,杜绝火种、火花等火灾隐患存在。并检查和准备好消防器材。对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熟练掌握。能够及时扑灭初期火灾。
3、定期检查油罐的存油量,检查监督卸油情况。
4、雷雨天停止卸油计量。
六、设备管理员安全责任制
1、设备管理员对加油站的设备安全负责。
2、应及时制止与加油无关的人员进入加油站随意动用加油站的设备设施。 3、对站内的设备设施性能要熟练掌握。保持站内设备设施始终处在一个安全良好的状态。并能判断和排除一般设备故障。
4、负责本工作岗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应及时汇报。发现危及加油站设备设施的行为应及时阻止和报告。
5、熟悉站内消防器材的性能,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能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6、做好使用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卫生清理工作,保持设备设施和工作环境的清洁。
七、油料管理员安全责任制
1、油料管理员对加油站内的油料安全负责。
2、应及时制止与加油无关的的人员进入加油站,尤其是在油罐区周围徘徊。 3、熟悉了解所经营的油品的危险危害性,熟练掌握储油设备设施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并能判断和排除一般故障。
4、负责本工作岗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应及时汇报。发现危及加油站的行为应及时阻止和报告。
5、认真做好油品的管理工作。严防混油、跑油、冒油等事故的发生。
6、按时对储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杜绝火种、火花等火灾隐患存在。定期检查油罐的存油量,检查监督卸油情况。
7、熟悉站内消防器材的性能,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能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8、做好使用储油设备设施等工作环境的卫生清理工作,保持储油设备设施等工作环境的清洁。
加油站安全操作规程
一、加油员安全操作规程
1、熟悉加油机的操作程序。作业中能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加油中必须精力集中,细心快捷的操作。做到不冒不洒不漏。
2、熟知和掌握油品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对用户主动、介绍油品的质量等情况。
3、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热心为顾客服务,坚持“三主动”即主动迎车就位,主动询问加油品种及数量,主动开关油箱盖。
4、为方便加油车辆,主动及时疏通加油车道。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上岗时按规定着装,不准私自离岗。 6、爱护站内加油设备及消防器材等,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7、具体负责加油机岗位及周边安全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8、交接班时要交接清楚、手续完备。
9、高强闪电、雷击和雷击频繁时,停止加油。
二、接卸油员安全操作规程
1、接卸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定期对上用、所用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
2、油罐汽车进站后要引导其停止在指定位置后熄火,及时组织安排卸油车。 3、卸车前要查验送货单据、阀门铅封,核对油品品名、规格、数量,测定出卸入油罐存量,做好记录。
4、卸油前接好静电接地装置。卸车时,现场有专人监护,防止跑、冒、漏、混事故发生。
5、卸油完毕,必须上车检查,收净底部余油,并办理接卸手续,登记入帐,清理接卸现场。
6、雷雨时,禁止接卸油作业。
三、计量员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计量管理的法令、条例、细则等。严格执行石油产品计量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油品计量业务,负责油品入站的接卸、储存和出站过程中的计量测试、帐卡记录、重量容积的换算等管理工作。
3、负责提供每日的罐存数量,确定接卸容器安全容量,合理安排使用容器。 4、参加加油站每月的油品盘点工作,会同其他人员正确出拒油品溢耗数据,发现大盈、大亏立即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并负责办理索赔手续。
5、各种报表及时、认真、准确上报有关部门,不得弄虚作假。
6、正确使用和保管计量器具,定期送检,各种计量器具不得超期和带病使用。 7、雷电时,停止计量作业。
四、巡检岗位操作规程
加油站的储存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巡检工作尤为重要。为了更好的确保巡检岗位的安全操作,为了确保加油站的安全储存经营活动。特制定本规程。
1、安全员
安全员应按照安全检查制度,每日巡回检查全站的设备设施等安全状态。应重点检查储罐区(操作井、量油口、卸油口、通气管口、阻火器、防静电接地装置以及外来人员、外来火种等)加油区(加油机、加油枪以及外来人员、外来火种等)进行全面检查。
除上述例行巡回检查外,主要应对以下岗位操作实施监督检查,接卸油、量油时应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查监督接卸员、量油员的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具体应监督油罐汽车进站后引导其停止在指定位置后熄火,组织安排卸油;监督卸油前接好静电接地装置。卸车时,现场监护,防止跑、冒、漏、混事故发生;监督卸油完毕,清理接卸现场;监督雷雨时,禁止接卸、量油等操作。发现违反操作规程的情况,立即制止。
对加油区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具体检查加油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对违反规程的现象及时制止;对外来非加油人员、外来火种等情况及时处理;对加油设备的安
全运行状态的检查。发现异常现象立即责成加油员停止加油。通知维修人员及时检修。严禁加油设备带病运转。
2、接卸员、量油员
油品接卸员和量油员日常工作不是在接卸和量油岗位,只在进行接卸和量油操作中才到各自岗位,也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除各自把好油品接卸、油品计量工作外,应注重油品的跑冒滴漏等现象。应使所使用的量具保持准确无误。具体操作规程分别可见接卸员、量油员的操作规程。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制止违章作业和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加油站全面安全检查,由站长负责,每月至少一次。还应定期、不定期的组织专业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专业安全检查,包括对危险化学品、电器装置设施、防火防爆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等进行检查。安全管理员则每天不少于2次的巡回安全检查。
2、日常自查,值班员或安全员每天至少进行3次(班前、班中、下班前)自查。值班员工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填写本岗位安全检查纪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上报站长和有关领导,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3、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实行24小时巡回检查制度,早、中、晚至少三次巡查,应认真检查储存场所内和四周有无明火和不安全隐患,严格做好交接班、值班巡查记录等各项纪录。
5、周六日、节假日按值班表轮流日、夜值班,当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夜间应轮值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站长,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不得空岗、脱岗、睡岗,由站长实行查岗制度。
6、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加油站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检查加油区、油罐区及电器设备、加油车辆及防火、防爆安全设施和消防、防护器具的可靠性及有效性等。
(3)根据加油站情况、特点及季节变化,加强夏、冬季节的预防性检查。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日常教育
①加油站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增强员
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应对安全教育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
②加油站定期组织全站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学习和培训,并利用案例、宣传图(画)、多媒体等进行安全教育、宣传。
③每月开展有主题的员工安全教育活动一次,每周召开安全学习例会一次。 2、岗位培训及考核
①对新员工上岗前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工作,经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考试成绩记录存档。
②安全员除应参加常用安全消防知识学习外,还应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工作的专门教育培训,掌握并熟悉各区域经营油品的种类、特性、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③在单位内从事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等)装卸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人员),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其进行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随时参加单位组织的专项教育培训活动,经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取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以确保其按有关规定进行正确操作。
3、安全教育基本内容
①学习国家、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以及加油站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经营活动的目的、任务及重要意义。
②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规定,进行专业工种安全技术训练。 ③了解本站危化品经营特点,学习危化品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④学习安全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各种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性质和使用方法,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⑤学习安全管理经营,进行典型事故安全分析,汲取经验教育,提高预防、处理火灾及各类事故的能力。
三、安全奖惩制度
为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激励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经营,参照有关标准制定本办法。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目标,单位事故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
成绩优异者。
(2)工作一贯积极,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在安全经营活动中成绩显著,作出特出贡献者。
(3)精心操作,认真巡检,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 (4)避免重大事故,火灾事故抢救中处理果断,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5)在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治理工作中尽职尽责,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2、奖励办法:物质奖励(奖金、奖品)
3、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人员有下列情况者,给予经济处罚或解雇。
(1)严禁酒后上岗,违者责令停止工作,停工期间按旷工处理,扣发工资。
(2)严禁在经营储存区域内吸烟,违者罚款50元。
(3)违反防火、动火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根据火灾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并扣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解雇。
(4)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违章作业者罚款100元。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并扣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解雇。
四、事故管理制度
1、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事故隐患整改范围:
①整顿和消除危及人身伤亡、火灾、爆炸的事故隐患。 ②改善和配套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③改善劳动环境和工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危害和职业病发生。 ④所在地政府部门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
(2)事故隐患按危险及危害程度,划分一般和重大事故隐患。凡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构成重大事故的,按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全部整改。
(3)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管理,做到及时解决:
①对各类事故要逐项登记,建立档案。
②对各类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三定”(即定整改方案、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
③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加强监护。 (4)站长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要全面负责。 2、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1)加油站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造成重伤、死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报至区安全主管部门。
(2)对正在发生的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直接或逐级上报主管部门。火灾事故应先报火警,同时利用现场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扑救工作;发生人员伤亡或中毒事故,应在保护现场的同时迅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并及时拨打120请求医疗救护,防止事故扩大化。
(3)发生重伤、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5)加油站发生一次重伤1到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事故,由站长调查处理,将调查报告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区安监局审查批复结案。单位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3至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至100万元的事故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安监、监察、公安等部门调查处理。
(6)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管理者等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7)对发生过的事故要进行登记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情况或经济损失、原因分析、防范措施、处理意见等。
五、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加强电气设备的维护,禁止把水、蒸汽、油和酸碱等物料撒漏到电机和电气设备上。
2、岗位操作人员要定时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要注意电机各部位温升,如发现电机升温过高或有火花、异常声音、有焦味、冒烟、着火等情况,要立即停车,通知电工检查处理。
3、电工负责电气设备的停、送电及站内照明动力保险和防爆灯泡的更换。其他
人员不经许可不准动用、拆卸电气设备、开关等。
4、检修电气设备及传动设备时,除切断电源外,在开关上要挂“禁动牌”并设置围栏。检修电力传动机械设备时,要办理停电联络等。
5、在防爆、潮湿和危险场所检修时,照明必须使用防爆、防水安全灯具,应采用橡胶电缆软线。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处,安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其他场所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临时用电设备装拆电源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票,由电工执行装拆电气设备及线路。
7、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火灾。 8、有人触电时,为抢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9、易燃、易爆场所内不许接临时电源及非防爆型电气设备,如工作必须,可安设安全电压的防爆临时灯,电线应采用橡胶电缆软线,不得有接头。
六、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1、加油站经营储存区域内动用明火实行报批制度,动火一次报批一次。 2、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周围严禁动用明火。
3、动用明火时,必须填写申请表,由加油站站长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作业全过程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经营、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加油站内设立固定动火区,除动火区外一律为禁火区。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如下:
(1)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室内动火区应以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或其他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4)加油站内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油品泄漏挥发与空气形成的可燃混合气体)不会扩散到该区;
(5)动火区应设立明显标志,由专人负责管理、警戒。
5、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6、动火前,由站长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后,划定动火区域(包括临时性动火),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员等。动火手续不齐者不准动火,动火申请表上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未落实之前不得动火。
7、油罐区动火作业前,应与专业部门联系,明确动火的具体位置,由该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动火油罐的置换、扫线、清洗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8、凡能迁移到固定动火区域或其他安全地方进行动火的作业,不应在禁火区进行,尽量减少禁火区内的动火工作量。
9、动火设备应与其他设备可靠隔离,以防止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对动火地区应采取与其他区域用临时隔离墙隔开等措施加以隔离,以防止火星飞溅引起事故。
10、动火现场应准备好使用的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作业现场需有人监护;在危险性大的重要地段动火时,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做好充分准备。
11、动火必须有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担任,动火时应注意火星落入危险区域。 12、动火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动火作业所用的电源。动火、用火作业相关记录由安全管理部门保存归档。
七、设备管理制度
1、为加强加油站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劳动者在使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根据有关设备设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加油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加油站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由站长负责,工作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全体员工应对加油站的防爆装置、电气设备及静电防护设施等要加强管理,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其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设备设施检修工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和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员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如电工,必须持有国家电工上岗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态度维修、维护好相关设备设施,不得违章作业,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5、加油站每月至少一次对储存设施以及安全装置、防护装置进行检
查,发现异常以及过期使用的,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检修或送检。
6、维修工人对设备设施,负有检修、维护、保养等质量责任,立体作业和进入罐槽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并应由抢救后备措施。
7、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对分管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检修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将工作交与他人代管。
8、工作安全电压,一般情况需24V,潮湿地点应用12V电压。 9、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外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开启”等警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10、电气设备检修前,应向有关人员清楚说明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严格执行有关电气操作的安全规程。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严密的组织措施和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人员的监护下,由熟练的电工进行操作。
11、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站长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12、在现场检修时,不使用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具,不使用非防爆型的仪表、灯具等,在作业时宜选用不产生碰撞火花的工具。
13、对于避雷装置设施,除定期检查外,还需要在每年雨季前作检查,特殊情况时,应进行临时性检查。
14、设备设施检修工作人员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对安全设施、设备必须合理使用,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要坚持“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方针。
(2)对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后应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操作员对自己所使用安全设施、设备的机、泵、罐、管、阀、及其他设备必须达到“四懂三会”:
四懂:1.懂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2.懂设备性能;3.懂设备结构;4.
懂设备原理。
三会:1.会使用;2.会保养;3.会排除故障。
(4)检修停运的设备,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并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防止误启动,造成事故。
(5)按设备台帐的要求,逐项填写设备内容,做好检修记录。 (6)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应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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