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质[2010]574号
附件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指引
为保证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家、行业、省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地基基础工程的检测项目、方法及数量 地基基础检测应符合附表以及下列规定:
(一)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抽检应按单位工程计算。 (二)同一单位工程采用不同地基基础类型时,应分别确定检测方法和抽检数量;同一单位工程中采用不同桩型或不同地基处理方法时,按相关规定分别确定检测方法和抽检数量。
(三)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且各单位工程的桩总数少于30根或复合地基处理面积小于300m2,可将地质条件相近,施工工艺相同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合并起来,确定抽检数量,但应对每个单位工程进行承载力抽检。对每个单位工程的承载力抽检数
— 1 —
量为:当采用静载试验时不得少于1根、当采用高应变法时不得少于2根、当采用平板载荷试验时不得少于2点。
(四)采用声波透射法、低应变法对桩身质量进行检测,当检测结果不能对整桩桩身质量进行评定或难于判定其整桩的质量类别时,应采用其它有效方法如钻芯法进行复检。
(五)桩身质量检测采用两种及以上方法的,抽测数量按实际检测的桩的数目计算,不得重复计算。
(六)工程桩的检测宜先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当基础埋深较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宜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
二、验证检测
当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应在原试验点附近重新选点进行试验或在原受检桩上进行验证检测,验证检测的抽检数量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一)可采用平板载荷试验,结合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方法,对地基基础
— 2 —
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二)桩身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
(三)桩身存在缺陷的预制桩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验证,必要时还应进行水平荷载试验或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四)可采用钻芯法、高应变法验证低应变法检测结果; (五)对于声波透射法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重新用声波透射法检测,或在同一根桩用钻芯法检测;
(六)可在同一根桩增加钻孔验证钻芯法检测结果; (七)可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验证高应变法所测单桩承载力检测结果。
三、扩大抽检
当检测结果不满足原设计要求时,应进行扩大抽检。扩大抽检应采用原来的检测方法或准确度更高的检测方法。当因未埋设声测管而不能采用声波透射法扩大抽检时,应采用钻芯法。扩大抽检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平板载荷试验、锚杆、单桩承载力检测或钻芯法检
— 3 —
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数量加倍扩大抽检。
(二)当采用低应变法抽检桩身质量所发现的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应按原抽检比例扩大抽检,当两次抽检的Ⅲ、Ⅳ类桩之和仍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该批桩应全数检测。当Ⅲ、Ⅳ类桩之和不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应研究确定处理方案、扩大抽检的方法和数量,扩大抽检的数量不宜少于该次抽检发现的Ⅲ、Ⅳ类桩总数的2倍。
(三)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桩身质量所发现的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应按原抽检比例扩大抽检。当Ⅲ、Ⅳ类桩之和不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应研究确定处理方案或扩大抽检的方法和数量,扩大抽检的数量不宜少于该次抽检发现的Ⅲ、Ⅳ类桩总数的2倍。
(四)当采用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质量发现有Ⅲ、Ⅳ类桩时,应研究确定处理方案或扩大抽检的方法和数量,扩大抽检的数量不宜少于该次抽检发现的Ⅲ、Ⅳ类桩总数的2倍。
— 4 —
(五)当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方法抽检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孔数的2倍扩大抽检,并进行适当数量的平板载荷试验。
(六)加固处理后的桩宜全部进行检测,对补桩应进行抽检。检测方法应优先选用钻芯法、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法。
附表: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方法和数量
— 5 —
附表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方法和数量
基础类型 检测项目 桩身质量 预制桩 承载力 检测方法 低应变法或高应变法 静载试验或 高应变法 检测数量 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每个柱下承台不得少于1根。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采用静载荷试验:(1)地基设计等级为甲级;(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3)属于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抽检数量不少于单位工程桩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单位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少于2根。 2、除1所列情形之外,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抽检数量不低于8%且不少于10根。 低应变法或高应变法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它桩基工程,抽检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除上述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还不得少于1根。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采用静载荷试验:(1)地基设计等级为甲级;(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承载力 静载试验或 高应变法 靠性低;(3)属于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抽检数量不少于单位工程桩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单位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少于2根。 2、除1所列情形之外,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抽检数量不少于单位工程桩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1、对于桩径≥1500mm的柱下桩,每个承台下的桩应采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抽检,抽检数量不少于该承台低应变法、高应变大直径(桩径≥800mm)混凝土灌注桩 承载力 静载试验、高应变法或钻芯法 桩身质量 法、声波透射或钻芯法 下桩总数的30%且不少于1根; 2、对于桩径<1500mm的柱下桩和非柱下桩,应采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抽检,抽检数量不少于相应桩总数的30%且不少于20根; 3、对未抽检到的其余桩,宜采用低应变法或高应变法检测。 1.采用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法,按本表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承载力检测数量桩执行。 2、当桩径>1200mm时确因试验设备或现场条件等限制,难以采用静载试验、高应变法抽测时,对端承型嵌岩桩(含嵌岩型摩擦端承桩、端承桩),可采用钻芯法对不同直径桩的成桩质量、桩底沉渣、桩端持力层进行鉴别,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钻芯法抽检的数量可计入桩身质量抽检数量。 桩身质量 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 — 6 —
低应变法、高应变承受竖向抗拔力或水平力的桩 承载力 承载力 桩身质量 法、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 根据桩型,分别按本表预制桩、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身质量检测数量执行。 不宜少于有竖向抗拔或水平承载力设计要求的桩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确因试验设备或现场条件等静载试验 静载试验 限制,难以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时,应按有关规定由设计单位进行抗拔或水平承载力的复核验算;验算合格的,可以不进行静载试验。 抽检数量不少于锚杆总桩数的5%,且不少于6根。 抗浮锚杆 基础类型 天然土(含全风化岩)地基 承载力 检测项目 地基土性状 检测方法 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等 平板载荷试验 2检测数量 抽检数量为每200m不少于1个孔,且总数不得少于10孔,每个独立柱基下不得少于1孔,基槽每20延米不得少于1孔。 抽检数量为每500m不少于1个点,且总数不得少于3点;对于各类岩土均应进行抽检;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还应增加抽检数量。 1、应采用钻芯法,抽检数量不得少于6孔,钻孔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每孔截取一组三个芯样试件;对于各类岩石均应进行抽检;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还应增加抽样孔2岩石地基 岩土性状或地基承载力 钻芯法或岩基载荷试验 数。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或岩石芯样无法制作成芯样试件的,还应进行岩基载荷试验;对于各类岩石均应进行抽检。 灰土、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粉煤灰、强夯处理地基、不加填料振冲加密处理地处理地基 基质量;换填土地基质量 预压地基质量 注浆地基质量
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等 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标准贯入试验、钻芯法 抽检数量为每200m不少于1个孔,且总数不得少于10孔,每个独立柱基下不得少于1孔,基槽每20延米不得少于1孔;对于换填地基还必须分层进行压实系数检测,可选择《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中的环刀法、灌砂法或其他方法进行检测,抽检数量:对大基坑每50~100m不少于1点,对基槽每10~20m不少于1点,每个独立柱基下不得少于1点。 22 — 7 —
承载力 水泥土搅拌桩质量 高压喷射桩质量 振冲桩桩体质量 砂石桩桩体质量 强夯置换地基质量 复合地基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质量 载荷试验 单桩竖向抗压载荷试验和钻芯法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或单桩载荷试验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等 低应变法或钻芯法 抽检数量为每500m不少于1个点,且总数不得少于3点;对于各类地基均应进行抽检,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还应增加抽检数量。 2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墩)数的0.5%,且总不得少于3根。 采用低应变法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墩)数的0.5%,且不得少于3点;可选择多桩(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或单桩(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也可一部分试验点选择多桩(墩)承载力 平板载荷试验 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而另一部分试验点选择单桩(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但试验点的总数不得低于总桩(墩)数的0.5%,且不得少于3点;对不同布桩形式或有不同承载力设计要求的各处地基均应进行抽检。 注:本表规定的检测数量均是按单位工程作出要求。《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办法〉的通
知》(穗建质[2010]303号)中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可计算在
标准贯入试验
概念:
在土层钻孔中,利用重63.5kg的锤击贯入器,根据每贯入30cm所需锤击数来判断土的性质,估算土层强度的一种动力触探试验。 设备:
— 8 —
标准贯入试验的设备主要由标准贯入器、触探杆和穿心锤三部分组成。触探杆一般用直径为42毫米的钻杆,穿心锤重63.5千克。
操作
标准贯入试验
标准贯入试验多与钻探相配合使用,操作要点是:
①钻具钻至试验土层标高以上约15厘米处,以避下层土受扰动。
②贯入前,应检查触探杆的接头,不得松脱。贯入时,穿心锤落距为76厘米,使其自由下落,将贯入器直打入土层中15厘米。以后每打入土层30厘米的锤击数,即为实测锤击数N。 ③提出贯入器,取出贯入器中的土样进行鉴别描述。
④若需继续进行下一深度的贯入试验时,即重复上述操作步骤进行试验。
⑤当钻杆长度大于3米时,锤击数应按下式进行钻杆长度修正:N63.5=αN,式中N63.5为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α为触探杆长度校正系数,如触探杆长分别为≤3、≤6、≤9、≤12、≤15、≤18、≤21米时,则α相应分别为1、0.92、0.86、0.81、0.77、0.73、0.70。[1] 测定
根据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测定各类砂的地基承载力(公斤/平方厘米),一般为:
①当击数大于30时,密实的砾砂、粗砂、中砂(孔隙比均小于0.60)为4公斤/平方厘米;
— 9 —
②当击数小于或等于30而大于15时,中密的砾砂、粗砂、中砂(孔隙比均大于0.60而小于0.75)为3公斤/平方厘米,细砂、粉砂(孔隙比均大于0.70而小于0.85)为1.5—2公斤/平方厘米;
③当击数小于或等于15而大于或等于10时,稍密的砾砂、粗砂、中砂(孔隙比均大于0.75而小于0.85)为2,细砂、粉砂(孔隙比均大于0.85而小于0.95)为1—1.5。对于老粘土和一般粘性土的容许承载力,当锤击数分别为3、5、7、9、11、13、15、17、19、21、23时,则其相应的容许承载力分别为1.2、1.6、2.0、2.4、2.8、3.2、3.6、4.2、5.0、5.8、6.6公斤/平方厘米。[2]
— 10 —
地基钎探
目录
定义 施工方案 定义 施工方案 展开
编辑本段定义
是将标志刻度的标准直径钢钎,采用机械或人工的方式,使用标定重量的击锤,垂直击打进入地基土层;根据钢钎进入待探测地基土层所需的击锤数,探测土层内隐蔽构造情况或粗略估算土层的容许承载力,这样的土层探测施工工艺称为地基钎探。
编辑本段施工方案
— 11 —
1. 编制依据
1.1 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 1.2 《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基本情况 2.2 工程概况 3.施工准备
3.1材料及主要机具 ⑴、材料要求 砂:一般为中砂 ⑵、主要机具
机械打钎(轻便触探器)
穿心锤重10Kg、尖锥头、触探器钎杆Φ25的钢钎,长度1.2~2.1m(参见地基质量验收规范表A.2.4确定)。其他有铅丝、手推车、夹具、撬棍(拔钢钎用)、钢卷尺等。 3.2作业条件
⑴基土已挖至设计基坑底标高,表面应平整,轴线及坑宽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⑵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钎探孔位平面布置图。 ⑶要求钎探前,将所有轴线及基础的定位尺寸线放出,
— 12 —
放出后再进行钎孔布置放线。
⑷对于筏板基础要全部钎探,其他无基础部位无需钎探。
⑸钎探孔位平面布置图放线并撒白灰点。要求最外侧探孔伸出垫层外边线50cm。
⑹注意钎杆上30cm的标识横线。
⑺钎探孔的排列方式采用梅花型排列方式,间距2.0m,孔深1.8m。(参见地基质量验收规范表A.2.4确定) ⑻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要合理地安排钎顺序,防止错打或漏打。 4、操作工艺 4.1工艺流程
确定打钎顺序(放钎点线)――就位打钎――记录锤击数――整理记录――拔钎盖孔――检查孔深(合格后)――灌砂 4.2按钎探孔位置
平面布置图分区放线,用白灰放出分区控制线,孔位要撒上白灰点。 4.3就位打钎
将触探杆尖对准孔位,再把穿心锤套在钎杆上,使穿心锤自由下落,锤落距50cm,把钎杆垂直打入土层中。
— 13 —
4.4记录锤击数
钎杆每打入土层30cm,在《地基钎探记录》记录一次锤击数。钎探深为1.8m(参见地基质量验收规范表A.2.4确定)。 4.5拔钎
机械将钎杆拔出,注意拔钎时防止钎杆变形。拔出后用砖盖孔,并用粉笔在砖上注明编号,以备验槽时使用。 4.6移位
将触探杆搬到下一个孔位,以便继续打钎。 4.7灌砂
打完得钎孔,首先经过质检人员和工长检查孔深与记录无误后,然后经过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灌砂。灌砂时每填入30cm左右,须用钢筋捣实一次。 4.8整理记录
按孔顺序编号,将锤击数填入统一表格内,字迹清楚,经过监理单位、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资料员签字后归档。归档钎探记录表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不可有改动迹象。 5、质量标准 5.1保证项目
钎探深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锤击数记录准确,不得
— 14 —
作假钎。 5.2基本项目
⑴ 钎位要准确,钎孔不得遗漏 ⑵ 钎孔灌砂应密实。 6、成品保护
钎探完毕后,应做好标记,保护好钎孔,未经质量检查、有关工长复验及验槽合格,不得堵塞或灌砂。 7、应注意的问题
⑴ 基土必须在干燥的情况下进行。受雨后不得钎探。 ⑵ 如打钎进行不下去时,应请示有关工长,适当移位打钎,不得不打钎而任意填写锤击数。
⑶ 记录和平面布置图的整理:在记录表上有色铅笔或符号将不同的锤击数孔位分别开来。
⑷ 在钎孔平面布置图上,注明过硬或过软孔号的位置,以便设计勘查人员进行分析处理。 8、 安全文明施工 8.1安全施工
⑴ 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⑵ 操作人员要专心施工,扶锤人员与扶钎杆人员要密切配合,精力集中,以防出现以外事故。
— 15 —
8.2文明施工
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过程中抽烟、嬉闹,不能光膀子施工。
— 16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