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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几点思考

2024-06-06 来源:小奈知识网
内容提要

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有关原理,分析了证券市场发展中存在系列问题:证券发行制度存在严重缺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差、存在假并购假重组的行为 、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具有尽责精神的市场中介机构等。本文认为,中国股票市场现阶段主要矛盾是股权分裂问题,加快股权分裂制度改革是近期证券市场发展改革的重点。

新时期下证券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投资融资功能,还有与国际市场全面接轨,将引起人们对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反思,因而证券市场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之所以要推进证券市场发展是由于资本市场发展的要求;本文最后分析了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的方法和对证券市场未来的希望。

关键词: 证券市场 股权分裂

Abstract

The thesis analysis the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stock market by applying the principle of new systematic economics as following: 1.there is serious defect to the security circulation. 2. Laws and regulations are not optimized.

3. scarcing of the intermediary which has responsibility.

In the author’s opinion, the main contradiction of Chinese present stock market is the departure of stock option, it is important to accelerate the innovation of stock option departure.

In the new stage, the function of arranging stock market’s resource optimize, investment and finance, linking to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will lead to people’s rethink about the arrangement of basic system, therefore, it is important to develop security market. Because of the demand of stock market development, the country should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stock market. At the last part of the article, is analysis the way of regulating the stock market and the prospective of the security market.

Key words: Stock market Departure of stock option

目 录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及趋势 …………………………………… 1 (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 …………………………………… 1 (二)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趋势 …………………………………… 2 二、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必要性 ……………………………………(一)受我国居民收入资本化趋势的影响 ………………………(二)中国金融机构的实质性改善必须依赖于发展资本市场 …(三)中国企业资本形成方式或资本注入方式深刻变革的要求 4 (四)发展资本市场可以降低金融体系的运行风险 ……………三、我国证券市场存在问题 ………………………………………… (一)证券发行制度存在严重缺陷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差 ……………………………(三)存在较为严重的假并购、假重组的行为 …………………(四)对证券市场上的恶性欺诈行为缺乏处罚力度 ……………(五)缺乏具有尽责精神的市场中介机构 ………………………四、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股权分裂制度改革 ……………………………………(二)推进发行制度改革 …………………………………………(三)实行分配制度改革 …………………………………………(四)引进做市商机制 ……………………………………………(五)完善各种证券法律法规 …………………………………… 3 3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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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快推行董事问责制 ………………………………………10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几点思考

1996年以来,中国的资本市场特别是作为其核心部分的证券市场有了很大发展,证券市场在中国国民经济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日益显著。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一个发达的证券市场对新世纪中国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中国经济继续维持较高成长性的强大推动器。大力发展证券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未来一个较长时期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及趋势

(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

到今天,中国证券市场已经走过了13年的风雨历程,取得了巨大成绩,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中国证监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到2003年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总数达1287家,总市值42,457.71亿元,流通市值13,178.51亿元;证券公司共133家,总资产约5618亿元,营业网点约3,000个;基金管理公司34家,证券投资基金95只,基金规模1,650.09亿份,基金总净值为1,744.31亿元。而这一时期,我国的GDP从1991年的2.1万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10.3万亿元,正是依托中国经济长期的强劲增长,才有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已走过了十年辉煌的发展历程,在市场规模、功能、规范化水平、辐射面以及运作环境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实现了从区域性市场向全国性市场的快速发展,并对推动科技创新和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十年来,中国证券市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成就不仅体现在数量上,还体现在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上。经过十年发展,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逐步完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国证券市场已逐步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证券发行制度正在实现由审批制向核准制的转变,市场化程度有了相当的提高;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信息披露逐步规范;证券公司经增资扩股,分业经营,正在逐步实现规范化的运作;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完善;监管机构的设置和分布逐步趋于合理,监管力量有所加强,为提高监管效率提供了积极保障。

证券市场发展到今天,来之不易,参与市场的各个方面都应维护这来之不易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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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局面。这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正确认识我国证券市场的成长性。我认为,这次证券市场的发展,既是证券市场内在运行规律的客观反映,又有坚实的宏观经济基础。

(二)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趋势

影响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的因素主要有: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这主要涉及到金融资产之间收益率的比较;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这主要影响上市公司业绩;行业特性;市场运行特征,主要是技术分析结果。具体的说:总体趋势是在涨落中向上发展。1300点应被认为是中短期底部,估计大多数时间会在1500-1800点之间波动,如有重大利好因素,上证综合指数在今年内重返1800点以上是有可能的;市场结构将进一步呈现出分化趋势。高新技术股(以清华同方为代表)、绩优股和次新股市场走势将明显优于大盘;前期跌幅较深的股票,由于风险提前释放,下跌空间有限,有较大的投资潜力;部分ST股,如存在扭亏的潜力,则有相当大的投资价值;风险最大的是上涨幅度很大且行业属性和业绩均不很好的股票;关注受WTO有积极影响股票。我国现已进入WTO,对目前1200多家上市公司的影响,是有显著差别的。这也会影响市场结构的分化。

我国证券市场蕴藏着巨大的潜力,有着光明的前景。我认为,十年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可能超出我们的预料,超出常规思维所能想象的状态。未来十年,多种因素将促进资本市场的巨变。直接融资比例将稳步提高;社保体制的建立的完善,将使养老基金成为非常重要的资本市场投资主体;包括港台在内的大中国地区的经济往来越来越紧密,资本市场的联系、相互联盟的局面都是值得设想的。因此,我国资本市场本身必然会加深加厚,产品越来越多,市场层次也会更多。周小川说,中国经济会有很大的增长,如果说资本市场和经济是同步发展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是后起的,应该比国民经济增长得更快。我国资本市场将成为亚洲数一数二、最重要的市场。

只要促进并依靠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开放水平,在稳定发展中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中国证券市场将立于不败之地。对于我国的证券市场,我们应该谨慎、乐观,谨慎是因为我们责任的重大、现有的不足和面临的竞争,乐观是因为我们过去积累了经验,增强了自信。我们有决心、有能力克服前进中的困难,推动中国的证券市场更加健康地发展,加快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进程,逐步达到国际资本市场的先进水平。专家估计,五年、十年以后,中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可能发展到五千家,甚至上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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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必要性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或证券市场是中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一种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

(一)受我国居民收入资本化趋势的影响

中国居民收入呈现出明显的资本化趋势,这一趋势使中国发展资本市场具备了最坚实的经济基础。80年代以来,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国民收入分配逐步向居民个人倾斜。政府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例逐年下降。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居民的收入,就其性质来说,基本上属于消费性收入,即这种低收入只供现期消费,没有资本形成的功能。

投资或资本形成主要是靠政府财政来完成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比重的提高,居民收入性质开始发生根本性变化。这时的居民收入就不仅仅是消费性收入,而是一种包含具有资本形成功能的收入。随着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的提高,居民收入中资本化的比例也越来越高,趋势越来越明显。

由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深刻变化所引发的居民收入的资本化趋势,对经济体系的影响是深刻的、全面的:它要求经济体系中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渠道必须是多元的、通畅的;要求经济体系必须提供或形成数量丰富的、品种多元化的、流动性较强的资产,这种资产主要是金融资产;要求逐步形成一个具有一定流动性的资本市场。

上述三个方面,是居民收入资本化过程实现的基本条件,是储蓄有效地转化为投资的前提。所以,我认为,中国居民收入越来越明显的资本化趋势,是中国发展资本市场最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中国金融机构的实质性改善必须依赖于发展资本市场

中国的经济体制经过20年的改革,虽然在相当多的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体制的市场化色彩也愈来愈明显,但是,到目前为止,至少在两个领域的改革仍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一是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二是金融体制和金融结构。

虽然我们建立了中央银行体制,虽然我们也试图把银行的商业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从机构上加以分立,虽然我们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监管和运作采取了分业模式,以防止出现严重的宏观金融风险,但是,所有这些,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善中国的金融结构,也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宏观金融风险形成的温床。我认为,中国的金融结构过于古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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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种过于古典的金融结构又是建立在不完整的甚至是扭曲的信用关系基础上的,所以,它不可避免地潜伏着一种累积性的金融风险。这种金融结构在自然生长着累积性金融风险的同时,也严重地阻碍了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减缓并降低了资本转化的速度和效率。中国的金融结构似乎只有形式的变化,而没有功能的改善。这样的金融结构与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是不相适应的,无力担当新世纪中国经济发展强大推动器的角色。

要从根本上改善中国的金融结构,拓宽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渠道,提高资本形成的效率,降低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使其真正发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本流动的功能,就必须加快发展中国的资本市场。发达的、有足够规模的资本市场,是改善中国金融结构的根本出路。

(三)中国企业资本形成方式或资本注入方式深刻变革的要求

中国企业的资本注入方式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改革开放以前的财政拨款方式;第二个阶段是改革开放以来到1996年的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第三个阶段是1996年以来直接融资逐渐增大的方式。

可以预见,虽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间接融资仍然是中国企业资本形成的主要来源,但其在融资格局和资本来源的比例上将逐步下降,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企业资本的形成和扩张,将越来越依赖于资本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是推动下一世纪中国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两个车轮。

发展资本市场,虽然从表面上看,将直接改变中国企业的资本来源,改变资本的注入方式,但其实质意义远不止于此。更重要的意义是通过资本注入方式的改变,可以有效地改变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提高企业的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过高的资产负债率,逐步消除金融体系累积性风险形成的体制温床。

(四)发展资本市场可以降低金融体系的运行风险

金融风险的分类有多种,其中有这样两种分类:一是按风险的影响范围来分,可分为体系性风险和投资性风险;另一种是按风险的性质以及产生的原因来分,可分为累积性风险和非累积性风险。我认为,我国目前要特别防止体系性风险,因为这种风险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

由于中国的资本市场不是很发达,金融风险结构较为单一,主要表现为一种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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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累积性风险。这种体制性的累积性风险有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这种风险是由缺乏市场约束力的体制和经济主体之间不完整的甚至是扭曲的信用关系造成的;

二是这种风险呈现出一种\"累积性\",资产盈利能力底,资产风险性大,不良资产所占比重较高;

三是这种风险不是通过市场机制来逐步化解,而是经常运用非市场性的手段进行强行化解。

为了防止整个金融体系出现风险,基本的思路是:逐步改变目前过于单一的金融风险结构,消除累积性风险产生的体制基础。要实现这一目的,根本的途径只有一条,即加快发展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唯有如此,才能使中国经济体系中的资产结构和投资主体真正实现多元化,从而使风险主体多元化,实现风险结构的转移和风险性质的改变。

证券市场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风险是正常的、必然的。一般来说,证券市场的风险通常表现的是一种投资性风险,即非体系性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投资性风险在正常情况下是一种过程。非体制性的、可以被市场逐步化解的风险,因而,不存在风险的累积发展证券市场,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就是试图实现风险主体和风险结构的转移,使体制性的累积风险部分地转变成市场性的投资风险。我认为,这种风险结构的转移和风险形态的变化,是金融体系进步和金融结构改善的重要标志。

应特别强调的是,证券市场的风险,虽然在正常情况下表现的是一种非体制性的、市场可以消化的风险,但是,如果我们不遵循市场规律,人为地、主观地过度干预这个市场,那么,证券市场的风险也会演变成累积性风险,其直接后果是,引起证券市场的巨大波动,破坏证券市场的流动性,损害证券市场的效率。

三、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应当清楚地看到,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在证券市场的作用日益重要的情况下,其所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多的,有些问题甚至非常严重。对这些日益严重的问题如果缺乏深刻的认识,得不到彻底解决,其后果是严重的。从大的方面看,将使潜在的金融风险或者说金融危机迅速扩大,从而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从小的方面看,将严重挫伤投资者的信心,从而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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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证券发行制度存在严重缺陷

我国的证券市场制度,在上市公司遴选制度、发行制度、上市制度、交易制度、市场推出机制和惩罚制度等方面,均存在缺陷,其中,以上市公司遴选制度和发行制度的缺陷最为明显。

我国现行证券发行制度是一种建立在额度管理和行政审批基础上的核准制。从目前的实践看,这样的核准制度存在很多弊端和问题,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由于层层审查,环环签字,因而缺乏明确的责任机制和责任人,不能有效地鉴别、过滤虚假信息,以致难以有效防范骗取上市案件的发生。我们认为,我国证券发行制度的改革方向应是从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备案制)。注册制的突出特点是强化了中介机构的责任机制,强化了信息披露的公开性和真实性,强化了市场准入标准的权威性。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差

所谓信息的动态监管,是指信息披露以后的一年内或至少半年内监管部门应对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进行监管和跟踪调查,防止少数上市公司利用其掌握信息源的特殊条件操纵市场,误导投资者。在实践中,少数上市公司通过操纵信息,在市场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达到了极其猖獗的地步。它们要么捏造虚假信息,要么控制信息公开的时机,要么隐瞒重大信息不予披露,要么干脆造谣惑众,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对一般投资者来说,这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掠夺和抢劫。

(三)存在较为严重的假并购、假重组的行为

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功能,是证券市场效率的体现。但是,在我国,并购与重组这种正常的市场行为在相当多的时候被扭曲了,被少数上市公司或与上市公司有紧密利益关系的所谓庄家作为操纵市场的手段和题材,成为他们误导中小投资者的诱饵。他们要么采取股权(资产)转让买卖中的不等价交换,要么采取重组过程中的虚买虚卖和假做利润等违规违法行为,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对证券市场上的恶性欺诈行为缺乏处罚力度

所谓恶性欺诈行为,是指明知所披露的信息是虚假的,并且所披露的这种虚假信息与事实有很大出入,甚至完全相悖,从而引起市场巨大波动的行为。红光事件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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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典型的恶性欺诈行为,对这种欺诈行为仅仅做一些微不足道的罚款是远远不够的,对有关主要责任人\"永久性禁入\"处罚也是不够的,还必须根据刑法规定进行刑事处罚;建立连带性的民事赔偿制度。只有这样,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类对市场具有极大破坏力的行为发生。

(五)缺乏具有尽责精神的市场中介机构

我国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包括证券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律师事务所、资信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财务顾问机构、投资咨询机构等,他们中相当多的缺乏客观、公正、独立和尽责的精神,行为扭曲,形象很差。对这个问题如果缺乏深刻的认识,不彻底解决,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它将极大地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扭曲甚至颠倒市场信用关系,使整个经济的运行处在灰色状态。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在客观、公正、独立和尽责方面虽然有一定进步,但总体看来,由于受自身利益的影响,其行为仍不规范,少数中介机构甚至还有恶性违规行为,与少数上市公司相勾结,编造、发布虚假信息,恶意误导投资者,从根本上违背了中介机构的公正性原则。

所以,我认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面临的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从法律上、制度上和利益机制上规范和约束中介机构的行为。因为,公正的市场秩序和透明的市场环境,只有依靠公正的中介机构才能维系。

四.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股权分裂制度改革

我个人认为,中国股票市场的主要矛盾是股权分裂问题。目前市场各方对股权分裂问题是证券市场的主要矛盾已形成了共识,并已开始着手进行解决。但从近期各方反馈出来的信息看,解决这个主要矛盾似乎阻力很大,行动迟缓,应引起重视。应该看到,中国证券市场现有的制度存在很多问题都是与股权分裂有关的。如上市公司通过上市从流通股东身上获取了超额的溢价利润,之后又通过无限度的增发、配股以及发可转债等方式继续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这些现象之所以能得逞,就是由于大股东利用证券市场股权分裂这一制度性缺陷,利用控股的地位,能够在股东大会上取得简单多数使他们的计划得以通过,形成一股独霸的局面,使中小投资者倍受侵害。可以讲,“返还”利益式的全流通问题一天不解决,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口号就一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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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小投资者在国有大股东和法人大股东面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局面就不可能改变。因此,要加快改革股权分裂制度,改革的原则应坚持:一是宜早不宜迟原则;二是明确补偿原则;三是方案公开协商原则;四是先取得流通权后减持原则;五是由中介机构参与具体方案原则;六是先试点后推开原则;七是要有配套措施原则;八是强制性原则。总之,我们应该承认已从流通股东身上赚取了大量的利益这一事实,在解决全流通问题上,有关方面特别是管理层应该拿出勇气及时解决这个问题,即使付出一定的代价来将这个问题解决掉,以体现管理层维护公平、呵护市场、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相信,全流通问题的解决将会给中国证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而一个健康活跃的证券市场对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推进发行制度改革

当前证券市场各个环节中投资者反映比较强烈且问题比较集中就是在股票发行过程中。投资者很疑惑为什么一些上市公司都有巨额莫名的发行费用?为什么会有几千家公司明知道要排上发行上市日程是几年以后的事情也要苦苦等着挤着上市?为什么上市之后出现大面积的业绩下滑?为什么有的公司一上市就亏损?根本的原因就是发行的制度安排以及发行审核制度存在着问题。而改变这种现状的关键是建立一个好的发行制度,用好的制度去规范发行行为。我以为,实施招投标发行是一种很好的选择。招投标制度是现行按市场化操作的一个典范,有成套现成的操作办法,目前在企业采购、企业产品销售、建筑设计安装中有着广泛的应用,是有利于资源优化组合的方法,是降低市场成本的方法,是被证明为科学的市场化的方法。因此,建议有关方面根据招标办法,及时调整现行的发行制度,实行“批量招标发行、全额市值配售、分散上市”的模式。

(三)实行分配制度改革

在股权分裂问题未得到解决前,应该先切断目前上市公司分配上的不公,这是缓解市场不公正性的一个暂时办法。也就是说,在目前暂时不能马上实现补偿式全流通的情况下,对已上市和新上市的股份公司均按新股发行价的历史成本法计算,赋予流通股股东公平的分红收益权。对于国有股或法人股,按原有的股份数确定分红份数;对于流通股份,按发行价确定系数,再来决定流通股的分红权份数。从而在一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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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恢复了同钱同股同权的本来面目,体现出给流通股东高溢价认购予以补偿的态度,将有利于制约非流通股疯狂高价发行新股的“圈钱”欲望。通过恢复流通股东分红权,也将有效改变过去严重侵害流通股东利益的高价配股和高价增发的“一股独霸”的局面,使公司的再融资需求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这种做法在股权分裂问题未解决之前是可以实施的,将在很大程度上防止投资者权益继续被侵害,也不影响新的股票上市带给市场以压力,很简单地从制度上截断了新的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对稳定投资者信心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引进做市商机制

引进做市商机制,促进证券市场的良性运行。目前我国证券交易制度是竞价市场机制,这是一个由众多同质交易主体连接而成的平面网状结构,在市场还达不到充分竞争和充分流动的不成熟状况下,缺乏对冲机制和稳定力量,市场的风险就会迅速扩大和深化,竞价市场的平面网状构造与信息平行传导机制可能成为加剧市场波动的因素。做市商不断买卖为证券提供了流动性,创造了市场,其自身则通过设置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利润,满足了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具有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和有利于市场稳定性的特点,起着坐市、造市、监市三方面的功能。它虽然也是一种网状构造,但具有两个层次:投资者形成第一层次,做市商构成市场的第二层次,因为两个层次是不同质的,市场风险冲击就被分散于两个层次上,尤其是对于非系统风险,做市商可以比较有效地加以消减。做市商作为专业证券分析者优先掌握信息,对做市证券进行信息处理并据此提出报价,这种报价进而又成为投资者进行信息处理的重要参考指标,有利于股价向公平价格趋近,还使投资者的信息成本大为降低;同时,做市商与投资者之间是纯粹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的交易不需支付佣金,同样的买卖价差,投资者的交易利润较竞价市场高,特别是当发生大额交割的时候,做市商的优势就更加明显。美国NASDAQ市场在实行做市商制度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五)完善各种证券法律法规

逐步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上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的具体意义体现在:第一、对受到不法行为损害的投资者通过民事赔偿补救,从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如果广大投资者因不法行为损害而得不到补救,投资者必然就会减少投资甚至丧失投资信心,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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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阻碍资本的流通,最终影响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第二、可以有效地制裁不法行为和遏止各种侵权行为的产生。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初创阶段,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具有不成熟、不完善的特征。除了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犯罪行为以外,民事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只有建立和完善了证券市场上侵权民事责任制度,才能使任何不法行为者在从事不法行为后,都有可能被推上民事赔偿诉讼的被告席。而无论其是否已经承担相应的行政或者刑事责任,一旦有效地通过民事赔偿机制制裁不法行为,即会对各种违法行为起到警示和遏止作用。第三、赋予了广大投资者对证券市场所有参与者行为的监督权利。在证券市场的初创阶段,完全依赖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只有通过追究民事责任的方式,鼓励受到侵害的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赔偿,才能更大地调动广大投资者参与对市场监控的积极性。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来自证券市场内部的有效监督,是任何行政监管和执法部门无法比拟的。第四、可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最终解决民事纠纷的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民事责任功能,由被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有利于对市场监管职能的发挥,这也是WTO有关协议对成员方司法救济的明确要求。

(六)加快推行董事问责制

目前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一些公司董事对自己拥有的决策权利不能正确认识和行使,除了乱担保之外,还往往借关联交易、违规披露等手段,大肆掏空上市公司,造成上市公司资产流失,流通股东权益受损。尽管有关部门已对此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对董事行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范,但从相关案件的处理结果分析,责任追究工作仍然做得很不够,还远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具体表现在:一是责任不明,上市公司经常受处罚,但影响不到董事们的实际利益,也区分不清董事中谁有错,谁没错;二是处罚力度太轻。董事即使有违规或造成投资者利益严重受损行为,顶多就是报纸公开遣责一下,但依然是官照做,薪水照拿,即使罚一些款,也起不到警示教育的作用;三是什么时候该追究责任、由谁来追究等问题都不明确。笔者认为,推行上市公司董事“问责制”,目的在于加大董事的违规成本,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因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说到底也是规范人的行为,这个制度的核心,就是强化董事责任,谁犯错,就追究谁的责任。通过实施问责制,不断增强上市公司董事的责任意识,明确不勤勉尽责,导致上市公司权益遭受损害的,必须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发现一个“问责”一个,绝不让违规董事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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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真正从制度上做到董事权责统一,从制度上保证董事利益与投资者利益的协调一致。

综上所述,我国证券市场会向着更深层次的开放迈进,证券市场的投资环境将会在本质上发生深刻变化,证券市场将会奏响“创新与发展”的主旋律,金融产品将更加丰富,产品质量将优化提高,市场秩序将更加法制化和规范化,监管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同时,国内证券市场,不论是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投资融资功能,还是与国际市场全面接轨,都将在未来20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发挥越来越突出的作用。证券市场,大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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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张福荣,2003年 :《中国证监会最新统计数据》,《大参考》,第12月号 2 霍文文,2002年7月:《证券市场的规范与发展》上海证券期货学院出版社 3 李建新,2003年3月:《股市策略论》,中国金融出版社

4 陈勇生,2002年11月:《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阶段性与制度建设》,西南财经大学出版

5 齐 斌,2002年:《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监管》,北京法律出版社 6 刘俊海,2002年1月1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7 郑顺炎,2004年1月:《证券市场不当行为的法律实证》

8 Samuel.C【美国】,2003年8月:《The Stock and Investment》, World Bank 9 高剑旗,2004年3月:《证券投资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0 王中军,2003年6月:《金融市场概论》,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

11 蔡 纯,2003年10月:《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方向分析》,东北财大出版社 12 龚 光,2003年9月:《证券融资策略》,中国金融出版社

13 斯塔维尔【美国】,唐旭 译,2003年7月:《中国梦:探索地球上最大的未开发资本市

场》

14 洪 宁,2003年1月:《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广西金融研究》,第6期 15 朱效峰,2002年:《股份制改组与运作法规新编》,国经贸委改革司出版社 16 厉以宁,2003年12月:《推行国有股减持提出3条建议》,中国新闻网 17 武思杰,2003年3月26日:《加强证券市场风险的防范》,《上海证券报》 18 王 君,2002年10月:《中国证券市场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中国金融出版社 19 黄铁华,2004年1月:《证券投资学》,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

20 王梦奎,2003年3月:《中国经济发展的回顾与前瞻》,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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