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集中宣传、专题宣传、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显著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力度,促进提高社会群众、相关企业和重点人员、新闻媒体以及政府机构的依法护电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电网安全运行的良好环境,全面压降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件。
二、重点宣传内容
1.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点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责任、义务和破坏电力设施对社会生产、百姓生活以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危害性。
2.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严重后果。重点宣传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外力过失损坏电力设施案例。
3.保护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常识。重点宣传预防车辆临近放电、异物挂线、钓鱼触电、超高树木以及铁塔基础周边挖土、堆土等安全知识,公布防止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事件举报电话。
三、重点宣传对象
工程车辆驾驶人、施工企业、混凝土公司、工程车辆管理者、重点工地;塑料大棚所有者和管理者、鱼塘主、垂钓者、风筝爱好者、孔明灯制作和施放者、高秆植物所有者或管理者;电力设施沿线群众、中小学生;案件多发区域、废旧收购站点;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等。
四、宣传方式
1.平面媒体宣传。在县电视台、报刊、微信、网站和新兴媒体上刊播关于打击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过失外力损坏电力设施事件的新闻和专题节目。对本地的重大行动、重大案件事件,要邀请媒体记者实地采访,跟踪报道。
2.公共场所宣传。结合重要节假日或政府组织的活动进行广场宣传。利用写字楼、车站视频广告等资源进行宣传。在农村田间地头树立宣传牌,在农户宅院墙头和电力线杆喷涂电力设施保护标语。制作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挂图广泛张贴。设计制作印有电力设施保护字样的学生作业本、手提袋等纪念品,编辑典型案例小册子,在电力设施沿线地区广泛散发。
3.开展专题宣传。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季节特点和外破事件规律,开展各类专题宣传活动。
(1)主动走访政府职能部门。主动走访经信、建设、公安、绿化等政府职能部门,汇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难题,寻求支持,会商并落实20xx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重点内容。
(2)开展施工隐患专题宣传。积极协调质监、建设、市政、安监、交通等相关部门,针对本行业相关单位和吊车、水泥泵车、挖掘机等工程车辆驾驶人,开展宣传培训,提高电力安全知识水平,增强依法护电意识。
通过平安乡镇创建、走访施工企业等方式,收集工程车辆驾驶人信息,建立数据库,每月发送电力安全知识短信1次,强化相关人员安全意识。
结合临时用电会审,针对工程车辆驾驶人、施工企业、混凝土公司、工程车辆管理者、重点工地等,开展防车辆临近放电等专题宣传,发放宣传册。
(3)开展树线隐患专题宣传。针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高秆植物所有者、绿化管理部门和企业,重点宣传超高树竹对人身、财产和电网的危害,宣传依法砍伐树竹的必要性。
(4)开展异物防范专题宣传。针对塑料大棚、彩钢瓦建筑的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宣传大棚、彩钢瓦建筑不规范使用对电力设施和人身财产的危害。
(5)开展防火专题宣传。重点对线路走廊植被丰富、墓地较多的地区,制定针对性宣传措施,张贴宣传图画,及时制止通道范围内放火烧荒、焚烧秸秆、祭祖烧纸等行为。
(6)开展垂钓碰线专题宣传。针对防范钓鱼碰线事故,通过完善鱼塘安全警示牌、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对垂钓者、鱼塘主的宣传。
(7)开展打击盗破案件宣传。重点宣传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过失损坏电力设施典型事故等内容。
4.开展集中宣传。在3、6月份,分别开展一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宣传周(月)活动。
(1)3月份第二周(3月7日~3月13日),集中开展一次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周活动,重点防范违法施工、线下植树、垂钓、山火以及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等可能损坏电网设施的事件。其中,在3月10日开展一次广场宣传活动,主动邀请县经信、公安、绿化、安监、建设、城管、质量技术监督等政府部门参加。
(2)6月份,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部署,集中开展一次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期间,根据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安全日”等宣传活动。
5.进行举报奖励。实施外力损坏、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利用电话、互联网站、短信、微信等手段收集群众举报案件线索。
五、活动计划
公司20xx年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计划参见下表。请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和补充,明确每项活动的宣传目标、对象、方式、时间、负责人、执行人,认真实施并在实施后及时进行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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