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餐饮店股东规章制度

2020-02-16 来源:小奈知识网
餐饮店股东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店股东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集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餐饮店章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适用于所有餐饮店股东,股东应遵守本规章的规定,维护餐饮店的经营秩序。 第三条 餐饮店股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他人权益,维护餐饮店形象。 第四条 餐饮店股东应当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维护餐饮店的长远发展。 第二章 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股东有参加股东大会权利,参与餐饮店经营管理决策。 第六条 股东应当按规定认真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擅自占用餐饮店资金。 第七条 股东应当积极配合餐饮店经营管理,不得损害餐饮店利益。 第八条 股东有权知情餐饮店经营管理情况,监督餐饮店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 股东应当保守餐饮店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餐饮店的经营信息。 第十条 股东不得私自出售、转让股份,如果有需要,应当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三章 股东大会

第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餐饮店的最高权力机构,对餐饮店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股东大会应当定期召开,由董事会召集。

第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立即执行,对餐饮店的经营有指导性作用。 第四章 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 餐饮店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管理监督餐饮店的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 董事会成员应当熟悉餐饮行业知识,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第十七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不得滥用职权。 第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每年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经营管理情况,接受股东大会的监督。 第五章 盈利分配

第十九条 餐饮店经营获得利润后,应当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第二十条 餐饮店应当定期向股东发送财务报表,保证财务透明度。 第六章 纠纷解决

第二十一条 餐饮店股东之间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餐饮店股东大会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规章制度如有变更,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餐饮店股东规章制度内容,餐饮店股东应当严格遵守,切实维护餐饮店的正常经营秩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