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东营港2×5万吨级液体化工品码头
扩 建 工 程
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上海三航奔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0年12月
一、 人员落水应急方案
1、 施工作业船舶向海事搜救机构报告险情,并要求施工船舶、设施按有关《安全应急预案》程序进行自救,施救人员必须及时赶至落水人员漂移方向,同时向水中抛投救生浮具,降落救生艇救人和准备必要的器材,尽快使落水人员登上施救船舶,脱离险境。
2、 项目部指挥小组接到报告,应立即在第一时间赶至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开展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并向业主回报。
3、 海事搜救机构了解险情后,启动有关应急预案,积极救人,必要时协调动用直升机参加救援。
4、 搜索救助落水人员,考虑潮汐、风向,扩大搜救范围。
5、 夜间进行搜救时,必须保证充足的照明。
6、 有关部门组织交通接应,施救人员应按照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20或与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同时尽快转移、救治受伤落水人员。
7、 在遇险人员较多时,需加大搜救船舶、器具的投入,有秩序的做好转移工作。
8、 如船舶倾 ,进可能快的查明船舱中是否有人,视具体情况利用适当的方法救人。
二、 船舶碰撞应急预案
1、 施工作业船舶向海事搜救机构报告险情,并按有关《安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行动,控制险情,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 海事相关部门了解险情后,调动附近水域航行作业的船舶尽快赶赴现场,展开救援行动。
3、 若受损的船舶进水,协助堵漏,如有沉没危险时,立即转移船上人员至施救船,并将受损船舶托至浅滩,避免影响航道。
4、 施工作业船舶指定的现场负责人在还是搜救专业力量到达现场后,服从指挥,协调排险。
5、 如果失事船舶发生倾覆而沉没,应立即展开水上 搜救行动,确定沉船位置,以利于以后展开打捞作业。
三、 搁浅应急预案
1、 施工作业船舶向海事搜救机构报告,搜救机构评估险情,做出相关决策。
2、 值班驾驶员应指派舵工按《海洋避碰规则》,显示灯新号或号型,如碍航应立即通报周围船舶或还是部门,
3、 海事搜救机构到现场要按当事船舶测量船舶四周水深,查看吃水,了解搁浅情况,检查各舱液面高度,检查船体是否有漏。
4、 在还是搜救专业力量到达现场后,“应急反应小组”指定的现场负责人服从指挥,协助排险。
5、 当事船舶应采用良好的船艺,确定能否自行排险,制定舱脱线操作方案和安全措施。
6、 海事搜救机构到达现场,根据搁浅情况,水文气象制定脱线方案,应尽快采取行动,一面影响工程施工。
7、 船舶脱险后应检查船体、主机、螺旋桨的受损情况,评估船舶的操作性能。
8、 若搁浅碍航,机构应制定相关的措施,引导船舶安全航行。
四、 防风应急预案
1、 按照《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程序中防风的要求,得到大风信息发布后撤至锚地。
2、 海事主管机关督促施工船舶进入避风锚地,对多次督促不去的,要求签字备案。
3、 施工船舶、设施可撤至作业区域附件避风锚地避风,或到海事机关指定的水域或锚地避风。
4、 接到海事机关大风警报解除通知并确认后,方可投入施工。
五、 防雾措施
遇大雾天气,现场停止施工,所有船舶开启信号灯,加强高频对讲机的监听,在甲板上指派专人巡视瞭望,发现有船舶接近立即鸣钟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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