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机构: [1]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8;[2]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上海201900
出版物刊名: 学习论坛页码: 78-80页年卷期: 2015年 第4期
主题词: 本科法学教育;国家司法考试;职业教育;通识教育
摘要:当前我国本科法学教育知识传授与精神培养失衡、学术教育与技能训练脱节、培养方向与社会需求不合。在借鉴法治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我国应当将本科法学教育定位于通识教育。我国应当理性定位本科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改革司法考试指引下的本科法学教育制度,完善本科法学教育视野下的司法考试制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