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1 电气、电子检测仪器、设备、设施及其他电气设备
电气、电子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设施及其他电气设备考评标准见表46。
表46 电气、电子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设施及其他电气设备考评标准
序号 考评项目 标准要求 1.1 具有微波、电磁兼容、电磁辐射、射线、激光等设备设施、实验、检测室(场所),应有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及警示装置,危险作业环境及场所应设置门机连锁且电气、电子试验检测仪1 器设备设施及其他电气设备安全防护 求。 1.4 配电柜、柜、板应符合车间动力照明箱、柜、板考评标准要求。 1.5 有防燃防爆要求的设备,电气部分应符合防燃防爆电器相关规范要求。 2.1 工作台电源线敷设应规范整齐,金属结构工作台应进测试、试验、装配用的工2 作台、案、控制操作台(柜)安全要求。 2.4 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设置的装配、试验、检验工作台案应符合相应环境、场所的安全防护要求。 合计 10 实得分=10-30× 2.3 工作台照明的装设应符合安全要求,工作台上的台灯应是安全电压。 2.2 工作台上的电气试验、检测仪器仪表的电源线敷设应规范整齐,设备、仪器接地(零)正确可靠。 行良好的接地(零)保护。供工作台的电源应有匹配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插座接线符合安全要求。 10 一条不符合判该台仪器设备、设施、装置不合格 应按要求进行个体安全防护。 1.2 设备、设施、仪器接地(零)可靠,接线位置正确。 1.3 各种动力、信号传导管线的敷设及专用电气连接插件(插头、插座、电源线)应符合低压电气线路考评标准要灵敏可靠,并应设置监控装置及相应防护措施,作业人员标准分 评分办法 不合格台数 检查总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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