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是农业政策性银行,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粮棉油收购政策精神,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当前,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发行的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面临着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这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密切关注,以进一步做好职能工作。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已经真正变成了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将粮食购销企业转变成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去年以来,粮食购销企业的“三老”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粮食企业进一步加快了走向市场的步伐。除了国家政府为了宏观调控而指定的储备、收购计划外(这虽是农发行的业务,但不是农发行的任务),当前的粮食购销企业事实上已经不再承担计划经济体制下为政府收购、储备、保管、分配“皇粮”和为农民结算农业税的职责、职能任务,就是说,在经营管理上比较独立,已成为脱离了行政隶属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粮食购销企业已经出现了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局面。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带来的最令农民满意的变化是打破了原有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管所)独霸天下的局面。如今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实体或个体都可以参与到粮食购销活动中去,进一步活跃了粮食购销活动。
三、部分粮食企业经营观念和经营方式还比较落后。当前,国有粮食企业虽然已经走向了市场,但是,还有相当部分企业仍然抱守以前的观念,在经营上开拓创新和向市场要利润的意识欠缺,两眼盯着国家的资金,特别是对农发行的资金供应有着极大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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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企望通过再次挂账挤占农发行贷款,“守摊子”思想比较严重。
四、农发行信贷政策和管理制度发生了新的变化。粮改以来,特别是2004年以来,农发行总行在收购资金投放上要求基层农发行择优选贷、以效定贷,就是说对经营效益不好特别是亏损的企业停止贷款支持,并收回原有贷款,以此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可能产生的风险,使信贷管理走向了讲效益、讲风险的轨道。今后,农发行对原有的粮食购销企业将择优支持,对没有效益、连年亏损的企业将不再贷款支持,在贷款对象选择上,农发行开始有了充分的自主权,不再象以往那样,必须给辖内的每个企业投放收购贷款,彻底改变了以往收购资金投放上“撒糊椒面”的做法。
五、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的对象更加宽泛。以往,农发行的贷款对象,只局限在粮油购销企业。当前,经银监委批准,农发行的贷款对象可以向粮油购销企业以外的以粮食为主业的所有粮食购销企业延伸、投放,就是说农发行收购资金投放的范围已经突破了所有制界限,可以向集体或私营的购销企业投放。
六、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的难度加大。如上所述,随着收购资金投放对象范围的扩大,农发行管理工作将日益复杂。农发行今后的经营将是政策性与商品性业务分开管理、分帐经营:一方面,除了政策性业务的风险与效益由政策(政府)承担外,农发行对收购资金管理的政策性和刚性程度将逐步减弱、以致于不复存在,不再象以往那样由政府负责或牵头负责,而是由农发行自己负责,自担风险,农发行的经营管理也逐步向商业性、商品性过渡转变,完全按照商业银行的方式加以运作;另一方面,人民银行今后将逐步减少对农发行的再贷款,农发行投放收购贷款所需要的资金由自己筹措,可以组织存款或者发行债券。但是,目前农发行管理人员不足、支行以下营业网点空白的现实,给筹措资金带来了相应的难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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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国务院原有的粮食购销管理条例已经废止,目前,国务院或者有关部门还没有相应的收购资金管理办法,而农发行原有的部分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办法制度与现实的粮食经营体制不相适应,急需制定新的制度办法。因此,在收购资金与管理上,需要对原有的制度、办法甚至要求加以修改、完善,使之更加科学、规范、适用。
七、粮食购销企业的资产严重不足,而且资产质量较差。农发行经营管理机制转轨后,由于把中心、核心、重心放到了讲质量和讲效益上,原有的信用贷款及一般担保贷款方式将基本上取消,原则上统统采用资产抵押(质押)的贷款方式。这样,资产质量比较差或没有足够资产的企业,将没有用于取得贷款的抵押资产,在申请收购资金贷款上面临重重困难,而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还必须为部分企业投放收购贷款,二者的矛盾问题必然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所以,目前农发行对这部分企业的支持处于两难尴尬境地。
农发行面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中存在新情况与新问题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一、坚持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办行宗旨不动摇。当前,农发行的经营管理虽然已经转轨,但是,继续为粮食购销企业提供收购资金并加强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的工作不能减弱,不仅如此,还要在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上更新观念、创新措施,进一步开创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的新局面,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上要有新的贡献。
二、坚持择优选贷、以效益定贷。在原有的国有粮食收购企业(粮管所)独霸天下的格局打破后,农发行要树立“大收购”的观念,要打破企业的身份界线,坚持对所有具备贷款资格和条件的企业提供收购资金,一手抓资金供应,一手抓封闭管理。对原有经营效益差、资产价值严重不足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淘汰,不予支持;对原有效益好且资产价值充裕的企业,要继续支持;对向农发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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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申请的符合资格和条件的企业,要认真筛选,并择优加以支持,确保辖内粮食收购工作正常进行,避免辖内某个区域出现收购“空白点”。
三、坚持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农发行在经营管理机制转轨后,对企业的管理比较缺乏新的政策依据和法规条例,因此,必须按法律办事,特别是在收购资金供应上,除了适当考虑政府信用外,要全部推行抵押贷款,要求企业缴存相应的风险抵押金,并把这些作为投放贷款的前提;在企业使用贷款过程中,还要对企业收购的粮食进行仓单质押,防止私拉偷卖情况;在企业销售环节,还要监督整个过程,保证贷款全部归行并足额收贷收息,通过对各个环节实施更加有力有效的监管,达到既支持收购、又防范风险的双重目标。
四、坚持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以往农发行对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就是服务的全部内容,服务的手段和途径过于单一。今后,农发行和企业双双都转变了经营机制,农发行的服务应该在内涵和外延增加新的色彩,双方都面临着一个转变观念、自我审视、互相选择、逐步适应、重新定位的问题。因此,农发行的管理应该减少刚性约束,为企业留下相对宽松的协商余地。当前,农发行改进服务的重点应该至少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要转变理念,要转变企业“暂时不销售或者没有及时归还贷款就是风险”的怪理,要把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道德信用程度的高低、有无还贷能力以及抵押资产价值变现的多少等也作为判断与衡量企业贷款是否能够发生风险的标准,在支持企业上放开步子、迈大步子;二是要树立“企兴银兴、企亡银耻”的观念,经常向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帮助企业较好营销、追讨货款,促使企业健康经营,不断提高赢利水平;三是要变季节性供应资金为常年、随时供应资金,使企业经常有机会把握商机,较好经营;四是变贷款年度“双结零”为贷、还结合、边还边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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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手续要尽量简化,不搞“一次性贷款”或者还贷后企业即使急需也不再供应贷款,取消随意或者毫无根据的向企业下达分阶段销售还贷的做法,要根据市场经济规律、企业经营周期等情况综合考虑收贷收息问题;五是在贷款期限管理上要有长、有中、有短,错开贷款、还款期限,而且要根据情况允许企业延期,保障企业的贷款、贷款延期权益等。
总之,农发行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虽然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仍然有许多机遇和有利的条件、基础。新的形势下,农发行只要规范管理、加强协作,就一定能够进一步做好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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