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安排及管理规定
为了使**项目交付期间及交付后的维修保养措施能落到实处,对业主提出的维保要求及时反应,切实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订以下维修保养规定以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 一、 有关维修安排
1、交房期间总包、各专业分包及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必须在开发商(以下简称甲方)统一指挥下,组建专门的交房维修办公室(见附件《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根据甲方提交的《交房记录卡》(见附件)记录的整改项目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具体维修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要求乙方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与甲方另行确定)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接到维修通知后,乙方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4、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5、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维修记录表》(见附件),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物业管理处保留备案。 二、 作业管理及处罚措施
1、乙方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验收交房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换负责人,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及物业并征得甲方、物业同意,
在安排好相关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员之后方可更换。乙方违反以上规定内容,甲方每次将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2、维修期间若维修负责人对该项工作不称职,维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业、业主满意,甲方有权要求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更合适的负责人,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若施工单位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态度与方式,甲方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必须在一周内更换合适负责人。
3、乙方人员维修时出入小区时需佩戴物业管理处签发的出入证或经管理处确认。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4、乙方人员入户维修前,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内。违反一次处罚¥500元。
5、乙方人员入户维修时,须着工服穿鞋套,在返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必要时使用地垫,若因作业不善造成设施、装修、家具的损坏须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处每次每项¥500元的处罚。
6、乙方人员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在非施工作业区域内走动;不得大声喧哗、翻看报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拿东西、抽烟或无故逗留等。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500元。
7、乙方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处规定及时归还。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8、乙方在离开维修现场或在空置房返修完毕后,须及时将返修现场清理干净,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严禁将空置房作为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处一项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9、因工作需要乙方参加的会议,乙方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参加。未能准时出席或未征得甲方同意缺席的,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00元。 10、
交付期间由业主提出的有效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出现二次返修的按
¥500元/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签字: 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字: 附件一:《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
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 (由项目部具体制作表格)
序号
附件二:《交房记录卡》(由物业具体制作表格/毛坯和精装要区分)
交房记录卡 房号 单元 室 时间: 年 月 日 维保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职务 功 □通水 能 □通电 □可视对接正常 □居家报警正常 □土建无渗漏和给排水无滴漏现象 □排水通畅 □地面无倒坡和积水现象 验收情况 土 客厅 建 餐厅 类 □ 地砖 □ 踢脚线 天花墙面 □ 石膏角线 □ 入户门 □ 。。。。。。 □ □ □ □ 给 排 水 类 电 气 设 施 类 其 他 类
阳台 厨房 卧室 。。。。。。 □产品说明书/保修卡等资料 □一户一图 □钥匙 □室内清洁卫生 附件三:《工程维修记录表》(由物业具体制作表格)
工程维修记录表
编号: 维修单位 维修部位 维修内容: 签发人: 日期 维修记录: 维修负责人: 日期 业主/用户评价: 签字: 日期: 物业、甲方签字: 业主房号 维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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